包括可移動支承件的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爐(1),其包括:烹飪空腔(2),在其中放置包含待烹飪食材的托盤(T);環(huán)繞烹飪空腔(2)的箱體(4),被構造為前側打開的盒體,具有兩個相對的側壁(3);環(huán)繞箱體(4)的外壁(5),被構造為前側打開的盒體;至少一個支承件(6),其上可放置托盤(T),并且其可豎直地移動;位于箱體(4)上的至少一個縫部(7),支承件(6)通過被承載而沿其移動;和移動機構(9),位于箱體(4)與外壁(5)之間,通過穿過縫部(7)而延伸到烹飪空腔(2)中,具有臂(8),支承件(6)安裝至所述臂(8),并且所述移動機構(9)實現(xiàn)支承件(6)的豎直移動。
【專利說明】包括可移動支承件的爐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包括可移動支承件的爐。
[0002]在現(xiàn)有技術的爐中,支承件被使用,在其上放置托盤,并且其可借助于移動機構朝上/朝下移動。在這些實施例中,被設置到爐中的托盤的高度在爐內(nèi)可在烹飪之前和/或期間得到調(diào)節(jié),從而提高烹飪功效。
[0003]在現(xiàn)有技術的德國專利申請N0.DE102004042827和美國專利N0.US5429043中,說明了包括可移動支承件的烹飪裝置。
[0004]在歐洲專利文獻N0.EP0792087中,描述了一種包括可移動支承件的烹飪裝置和與控制所述可移動支承件有關的方法。
[0005]在現(xiàn)有技術的實施例中,提供支承件的移動的移動機構在烹飪期間不能與比如在烹飪空腔中發(fā)生的溫度、污物和油等因素隔離開。
[0006]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實現(xiàn)一種爐,其中移動機構在烹飪期間被保護免受比如在烹飪空腔中發(fā)生的溫度、污物和油等因素的影響。
[0007]被實現(xiàn)來達到本發(fā)明的目的并在第一權利要求及其相應權利要求中詳細說明的爐包括可移動支承件??山柚诳梢苿又С屑谪Q直平面中改變放置在支承件上的托盤的位置從而改變食材的位置。支承件借助于定位在箱體與外壁定位的移動機構得到移動。移動機構包括臂,所述臂允許移動機構被緊固至支承件,并且所述臂延伸到烹飪空腔中,并通過穿過位于箱體上的縫部而緊固至支承件??p部從支承件可被升高至的最高點一直延伸至支承件可被下降至的最低點。
[0008]本發(fā)明的爐還包括分隔器,其被放置在箱體與移動機構之間,處于縫部的高度處,并封閉縫部。分隔器連接至移動機構,并與支承件一起移動。因此,移動機構在支承件的所有位置都能被保護免受比如烹飪空腔中的高溫、污物和油等因素的影響。
[0009]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分隔器上配置開口。該開口定尺寸為幾乎環(huán)繞所述臂,并且所述臂通過穿過所述開口而延伸到烹飪空腔中。因此,當移動機構在分隔器的一側時,所述臂朝向分隔器的另一側延伸。支承件被安裝至延伸到烹飪空腔中的臂的端部。
[0010]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分隔器幾乎是縫部的三倍長,以便在支承件處于最高點時以及在處于最低點時允許分隔器完全封閉縫部的前側。
[0011]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分隔器被成形為由片狀材料生產(chǎn)的條帶。因此,分隔器以低成本和易生產(chǎn)性得以實現(xiàn)。
[0012]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分隔器在引導件內(nèi)移動,所述引導件位于移動機構與側壁之間,或者位于側壁的面向移動機構的表面上。因此,分隔器被提供成以受控方式移動。
[0013]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引導件被設置在箱體的基底和天花板上。分隔器的端部通過從側壁發(fā)生彎曲而被插入到基底和天花板上的引導件中。因此,當分隔器高于側壁時,分隔器的端部被防止作為其移動的結果而發(fā)生彎曲。
[0014]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臺階位于穿過所述開口的臂的端部上。換言之,臂的保持在烹飪空腔內(nèi)的部分較寬,而穿過所述開口并延伸至移動機構的部分較窄。因此,開口的前側借助于所述臂得到封閉,并且從開口的泄漏得到防止。[0015]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中,一個可移動支承件位于箱體后壁上,或者在側壁的每個上各自相對地定位一個可移動支承件。
[0016]在兩個側壁的每個上各自相對地定位一個可移動支承件的實施例中,分隔器位于每個可移動支承件在其中移動的每個縫部的前側。在該實施例中,在兩個相對側壁上的兩個分隔器在基底和天花板上在相同引導件內(nèi)一個在另一個上方移動。在該實施例的優(yōu)選型式中,分隔器的端部被形成為適合于促進分隔器在引導件中一個跳躍到另一個上方。
[0017]借助于本發(fā)明,移動機構被提供成在使用了可移動支承件的爐中得到有效的保護,并且具有更長壽命的爐被提供成得以實現(xiàn)。
[0018]被實現(xiàn)來達到本發(fā)明的目的的爐在附圖中示出,附圖中:
圖1是爐的透視圖;
圖2是爐的局部透視圖;
圖3是側壁、移動機構和分隔器的透視圖;
圖4是側壁、移動機構、兩個分隔器和引導件的透視圖;
圖5是移動機構和分隔器的詳細視圖。
[0019]圖中示出的元件被編號如下:
1.爐
2.烹飪空腔
3.側壁
4.箱體
5.外壁
6.支承件
7.縫部
8.臂
9.移動機構
10.分隔器
11.開π
12.引導件。
[0020]爐(I)包括
-烹飪空腔(2),在其中放置包含待烹飪食材的托盤(T),
-環(huán)繞烹飪空腔(2)的箱體(4),被構造為前側打開的盒體,具有兩個相對的側壁(3), -環(huán)繞箱體(4)的外壁(5),被構造為前側打開的盒體,
-至少一個支承件出),其上可放置托盤(T),并且其可豎直地移動,
-至少一個縫部(7),位于箱體(4)上,沿豎直方向延伸,
-移動機構(9),位于箱體(4)與外壁(5)之間,通過穿過縫部(7)而延伸到烹飪空腔(2)中,被承載在縫部(7)中,具有臂(8),支承件(6)安裝至所述臂(8),并且所述移動機構
(9)實現(xiàn)臂(8)以及臂(8)所連接至的支承件(6)的豎直移動。
[0021]本發(fā)明的爐⑴還包括分隔器(10),其沿縫部(7)的整個高度位于箱體⑷與移動機構(9)之間,與臂(8)和支承件(6) —起移動,并且其通過幾乎完全封閉縫部(7)的前側而將移動機構(9)提供成與烹飪空腔(2)隔離開。因此,移動機構(9)被防止受到在烹飪空腔(2)中尤其是在烹飪期間發(fā)生的不利狀況的影響。
[0022]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分隔器(10)包括開口(11),臂(8)穿過所述開口
(11)。因此,臂⑶通過越過分隔器(10)而到達烹飪空腔(2)內(nèi),并且支承件(6)可被安裝至臂(8)。在該實施例中,在臂⑶和連接至臂⑶的支承件(6)的移動期間,分隔器(10)總是保持封閉縫部(7)的前側。
[0023]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分隔器(10)是縫部(7)的三倍長。因此,在支承件(6)從最上側位置向最下側位置的整個移動期間,分隔器(10)都封閉縫部(7)。
[0024]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分隔器(10)被成形為板片。因此,提供了生產(chǎn)的簡易性。
[0025]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爐⑴還包括至少一個引導件(12),其引導分隔器(10)的移動。因此,分隔器(10)被防止在移動期間發(fā)生彎曲。
[0026]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爐(1)包括位于箱體(4)的基底和天花板上的各一個引導件(12),并且分隔器(10)的不與縫部(7)對齊的部分被插入其中。因此,分隔器(10)的移動被提供成以完全受控的方式實現(xiàn)。
[0027]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臂(8)包括寬于開口(11)的臺階,其位于臂(8)的通過穿過開口(11)而延伸到烹飪空腔(2)中的部分處。(圖中未示出)。因此,在烹飪期間在烹飪空腔(2)中發(fā)生的比如熱和油等不利狀況被防止通過穿過開口(11)而到達移動機構
(9)。
[0028]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爐⑴包括定位在箱體(4)的后壁上的支承件(6)(圖中未示出)。
[0029]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爐(1)包括定位在兩個相對側壁(3)上的各一個支承件(6)。因此,放置在支承件(6)上的托盤(T)被提供成以平衡方式從兩側得到大支承。在該實施例中,爐(1)包括對應于每個縫部(7)的各一個分隔器(10)。
[0030]在該實施例的優(yōu)選型式中,位于兩側壁(3)上的分隔器(10)中的每個借助于位于箱體⑷的基底和天花板上的一個引導件(12)得到引導。分隔器(10)在相同引導件(12)內(nèi)移動,使得一個保持在另一個上方。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分隔器(10)的自由端部被成形為箭頭形,以便促進它們一個在另一個上方的移動。
[0031]借助于本發(fā)明,移動機構(9)被防止受到在包括可移動支承件(6)的爐(1)中的烹飪空腔(2)中進行烹飪期間發(fā)生的不利狀況的影響,并且爐(1)的壽命得到增長。
[0032]應該明白的是:本發(fā)明并不受限于以上公開的實施例,并且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容易地引入不同的實施例。它們應該被視為處于由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書要求的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爐(1),包括 -烹飪空腔(2),在其中放置包含待烹飪食材的托盤(T), -環(huán)繞烹飪空腔(2)的箱體(4),被構造為前側打開的盒體,具有兩個相對的側壁(3), -環(huán)繞箱體(4)的外壁(5),被構造為前側打開的盒體, -至少一個支承件出),其上可放置托盤(T),并且其可豎直地移動, -至少一個縫部(7),位于箱體(4)上,沿豎直方向延伸, -移動機構(9),位于箱體(4)與外壁(5)之間,通過穿過縫部(7)而延伸到烹飪空腔(2)中,被承載在縫部(7)中,具有臂(8),支承件(6)安裝至所述臂(8),并且所述移動機構(9)實現(xiàn)臂(8)以及臂(8)所連接至的支承件(6)的豎直移動, 其特征在于:分隔器(10),所述分隔器(10)沿縫部(7)的整個高度位于箱體(4)與移動機構(9)之間,與臂(8)和支承件(6) —起移動,并且其通過幾乎完全封閉縫部(7)的前側而將移動機構(9)提供成與烹飪空腔(2)隔離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分隔器(10),其包括開口(11),所述臂(8)穿過所述開口(11)。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分隔器(10),其是所述縫部(7)的三倍長。
4.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分隔器(10),其被成形為板片。
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引導件(12),其引導所述分隔器(10)的移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箱體(4)的基底和天花板上各有一個引導件(12),并且所述分隔器(10)的不與縫部(7)對齊的部分被插入其中。
7.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所述臂(8)包括臺階,所述臺階寬于所述開口(11),位于所述臂(8)的通過穿過所述開口(11)而延伸到所述烹飪空腔(2)中的部分。
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定位在所述箱體(4)的后壁上的一個支承件(6)。
9.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在兩個相對側壁(3)上各有一個支承件出),并且每個支承件(6)在其中移動的每個縫部(7)各自對應于一個分隔器(10)。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爐(I),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器(10)在兩個側壁(3)上位于所述箱體(4)的基底和天花板中的每個上,各自由一個引導件(12)引導,并且其在相同引導件(12)內(nèi)移動使得一個保持在另一個上方。
【文檔編號】F24C15/16GK103748418SQ201280040817
【公開日】2014年4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22日
【發(fā)明者】O.森吉茲, C.阿瓦佐格魯, M.B.戈格, O.亞尼克, C.卡拉西 申請人:阿塞里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