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凈化設備,結構包括:送風裝置(1)、循環(huán)機組(2)、新風機組(3)、手術室(4)、第一支管(5)、第二支管(6)、排氣管(7)、排風口(8)、第一管路(9)、回風口(10)、第二管路(11)、排風機組(12);其特征是:所述送風裝置(1)通過固定螺栓固定在手術室(4)的上端中心位置,所述手術室(4)的正上方中心位置設有與送風裝置(1)相通的方形孔,所述手術室(4)的頂部左側邊緣位置設有與排風口(8)相通的方形孔,所述手術室(4)的左右兩側底部邊緣位置設有回風口(10),所述第一支管(5)與第二支管(6)相通,所述第一支管(5)與循環(huán)機組(2)的進口相連通,所述第二支管(6)與其他手術室相連通,所述排風口(8)通過排氣管(7)與排風機組(12)連接,所述回風口(10)通過第一管路(9)連接至循環(huán)機組(2)的進口,所述循環(huán)機組(2)的出口通過第二管路(11)連接至所述送風裝置(1)的進口,所述循環(huán)機組機箱(21)內設有第一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將所述循環(huán)機組機箱(21)隔成第一腔體(22)、第二腔體(23)和第三腔體(24),第一腔體(22)內固定有第一風機(221),所述新風機組(3)包括新風機組機箱(31),所述新風機組機箱(31)內設有第二隔板,所述第二隔板將所述新風機組機箱(31)隔成第四腔體(32)、第五腔體(33)和第六腔體(34),所述第四腔體(32)內固定有第二風機(321)。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裝置(1)的長邊側壁位置設有的方形孔的長度和寬度大于送風裝置(1)垂直截面形狀的長度和寬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手術室(4)的頂部靠病人頭部位置設有與排風口(8)相通的長度和寬度小于排風口(8)的水平截面長度和寬度。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體(22)的側壁開設有進口,所述第二腔體(23)內設有第一過濾組件,所述第三腔體(24)內設有均流板,所述第三腔體(24)的側壁開設有出口。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裝置(1)內設有均流板和HEPA過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