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廚房灶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手動翻轉(zhuǎn)的立式燃氣灶。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市場上銷售的燃氣灶主要分為臺式灶和嵌入式灶。臺式灶是將其整體置于灶臺上,高度太高,且臺面不好清潔,使用起來舒適性較差;嵌入式灶相對于臺式灶,其使用舒適性好一些且便于清潔,但是臺面要開灶具嵌裝孔,且灶具和臺面結合處還是難以清潔干凈。此外,現(xiàn)有燃氣灶的灶頭不能移動,在不使用時占用了較大得臺面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手動翻轉(zhuǎn)的立式燃氣灶,通過將灶頭翻轉(zhuǎn)至燃氣灶主體內(nèi)部,解決了現(xiàn)有燃氣灶占用面積大且不易清理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手動翻轉(zhuǎn)的立式燃氣灶:其包括設置在直立面上的燃氣灶主體、爐頭機構和連接機構,所述爐頭機構通過所述的連接機構與所述燃氣灶主體活動連接及切換狀態(tài),所述爐頭機構至少設置一個。
本實用新型的特點還在于,
所述連接機構還進一步包括設置連接機構上并且用于限制爐頭機構翻轉(zhuǎn)幅度的阻尼元件。
所述燃氣灶主體包括殼體、氣管組件、閥組件和點火組件,所述殼體為用于容納爐頭機構的空腔結構,所述氣管組件、閥組件和點火組件設置在殼體內(nèi)部,所述氣管組件和閥組件連接,所述點火組件設置在氣管組件上。
所述爐頭機構的底部設置有用于手動翻轉(zhuǎn)爐頭機構的把手。
所述爐頭機構包括燃燒頭、鍋支架和點火熄火保護單元,所述鍋支架設置在燃燒頭的外部,所述點火熄火保護單元設置在燃燒頭內(nèi)部。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使用時,通過把手將爐頭機構翻轉(zhuǎn)打開,使用完畢后,通過把手將爐頭機構翻轉(zhuǎn)收至燃氣灶主體內(nèi),這樣,不使用時無需占用臺面空間,臺面更好清潔。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可手動翻轉(zhuǎn)的立式燃氣灶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可手動翻轉(zhuǎn)的立式燃氣灶的使用狀態(tài)圖;
圖3是圖2對應的爐頭機構翻起時的側視圖。
圖中,1.燃氣灶主體,2.爐頭機構,3.連接機構,11.殼體,21.燃燒頭,22.鍋支架,31.鉸鏈,32.阻尼元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可手動翻轉(zhuǎn)的立式燃氣灶,如圖1-3所示,其包括設置在直立面上的燃氣灶主體1、爐頭機構2和連接機構3,所述爐頭機構2通過所述的連接機構3與所述燃氣灶主體1活動連接及切換狀態(tài),所述爐頭機構2至少設置一個,所述連接機構3包括鉸鏈31,這樣,通過連接機構3將爐頭機構2翻轉(zhuǎn)至燃氣灶主體1內(nèi)部,解決了現(xiàn)有燃氣灶占用面積大且不易清理的問題。
連接機構3還進一步包括有設置于鉸鏈31上,用于限制鉸鏈帶動爐頭機構2翻轉(zhuǎn)幅度的阻尼元件32,這樣,在手動翻轉(zhuǎn)爐頭機構2的過程中,若手不慎脫離,爐頭機構2也不會自由下落,而是沿鉸鏈31緩慢旋轉(zhuǎn)下落直至貼合于臺面。
燃氣灶主體1包括殼體11、氣管組件、閥組件和點火組件,氣管組件、閥組件和點火組件設置在殼體11內(nèi)部,殼體11為用于容納爐頭機構2的空腔結構,氣管組件和閥組件連接,點火組件設置在氣管組件12上,這樣,在不使用時可以將爐頭機構2放進階梯狀的空腔內(nèi),在保護爐頭機構2的同時也使臺面更容易清理。
爐頭機構2的底部設置有用于手動翻轉(zhuǎn)爐頭機構2的把手4,方便在翻轉(zhuǎn)爐頭機構2時借力。
爐頭機構2包括燃燒頭21、鍋支架22和點火熄火保護單元,所述鍋支架22設置在燃燒頭21的外部,所述點火熄火保護單元設置在燃燒頭21內(nèi)部,這樣,使點火更加安全,且當煤氣意外熄火時,感應器啟動開關關閉煤氣閥門,防止煤氣泄漏。
工作過程:使用時,通過把手4帶動爐頭機構2圍繞鉸鏈31往下翻轉(zhuǎn)直至把手4底面貼合于臺面;不使用時,通過把手4帶動爐頭機構2圍繞鉸鏈31向上翻轉(zhuǎn)直至爐頭機構2完全容納在燃氣灶主體1的空腔內(nèi)。
采用上述方案,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使用時,通過把手將爐頭機構翻轉(zhuǎn)打開,使用完畢后,通過把手將爐頭機構翻轉(zhuǎn)收至燃氣灶主體內(nèi),這樣,不使用時無需占用臺面空間,臺面更好清潔。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