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機架,具體涉及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
背景技術:
1、太陽能電池板燒結設備生產(chǎn)線較長,其機架若整體生產(chǎn)難度大,且運輸不便,現(xiàn)采用分段式設計,生產(chǎn)時分別生產(chǎn),后運輸至車間組裝為整體?,F(xiàn)有機架組裝部件較多,組裝時費時費力難度大,不利于安裝工作效率的提升。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光伏產(chǎn)品固化生產(chǎn)線機架。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
3、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包括:第一預熱段機架、第二預熱段機架、燒結段機架和冷卻段機架;
4、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包括第一底架、第一側架、第一頂架、第一安裝架和第一吊架;所述第一側架數(shù)量為兩個,設置在所述第一底架兩側邊,且于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的第一段設置有進料階梯口;所述第一頂架設置在所述第一側架頂部,兩側邊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一側架頂部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安裝架設置在所述第一底架上方,頂部與所述第一底架連接,側部與所述第一側架連接;所述第一吊架數(shù)量為兩個,吊設在所述第一頂架底部;
5、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第一端與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第二端連接,包括第二底架、第二側架、第二頂架和第二安裝架;所述第二側架數(shù)量為兩個,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二底架兩側邊上;所述第二頂架設置在所述第二側架頂部,兩側邊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二側架頂部連接;所述第二安裝架數(shù)量為兩個,沿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中線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二底架上,底部與所述第二底架固定連接;
6、所述燒結段機架第一端與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第二端連接,包括第三底架、第三側架、第三頂架和第三安裝架;所述第三側架數(shù)量為兩個,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三底架兩側邊上;所述第三頂架設置在所述第三側架頂部,兩側邊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三側架頂部連接;所述第三安裝架數(shù)量為兩個,沿所述燒結段機架中線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三底架上,底部與所述第三底架連接;
7、所述冷卻段機架第一端與所述燒結段機架第二端連接,包括第四底架、第四側架、第四頂架和第四安裝架;所述第四側架的數(shù)量為兩個,分別設置在所述第四底架兩側邊上,且于所述冷卻段機架第二端設置有出料階梯口;所述第四頂架設置在所述第四側架頂部,兩側邊分別與兩個所述第四側架頂部連接;所述第四安裝架數(shù)量為兩個,沿所述冷卻段機架中線對稱分布地設置在所述第四底架上,底部與所述第四底架固定連接。
8、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一安裝架包括第一頂梁和第一支腳;所述第一頂梁包括連接在一起的縱梁和橫梁,且所述橫梁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一側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腳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頂梁下方,底端與所述第一底架固定連接。
9、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二安裝架包括第二頂梁和第二支腳;所述第二支腳底端與所述第二底架固定連接,頂端與所述第二頂梁底面固定連接。
10、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三安裝架包括第三頂梁和第三支腳;所述第三支腳底端與所述第三底架固定連接,頂端與所述第三頂梁底面固定連接。
11、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四安裝架包括若干凵字型梁;所述凵字型梁底部與所述第四底架固定連接。
12、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一吊架包括吊梁和吊架底架;所述吊梁頂端與所述第一頂架固定連接,底端與所述吊架底架連接。
13、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所述燒結段機架和所述冷卻段機架相互連接端均設置有端架。
14、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并作為上述方案的優(yōu)選方案,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所述燒結段機架和所述冷卻段機架底部均設置有萬向輪和地腳。
1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將長度較大的機架分成多段,其每段由若干不同的部件組裝而成,生產(chǎn)時可單獨生產(chǎn)部件,生產(chǎn)效率高,同時也方便運輸。機架結構設計簡單,每段機架所包含的部件數(shù)量相對較少,組裝方便快捷,可提高機架安裝工作效率。
1.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預熱段機架(1)、第二預熱段機架(2)、燒結段機架(3)和冷卻段機架(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裝架(14)包括第一頂梁(141)和第一支腳(142);所述第一頂梁(141)包括連接在一起的縱梁和橫梁,且所述橫梁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第一側架(12)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腳(142)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頂梁(141)下方,底端與所述第一底架(11)固定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安裝架(24)包括第二頂梁(241)和第二支腳(242);所述第二支腳(242)底端與所述第二底架(21)固定連接,頂端與所述第二頂梁(241)底面固定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安裝架(34)包括第三頂梁(341)和第三支腳(342);所述第三支腳(342)底端與所述第三底架(31)固定連接,頂端與所述第三頂梁(341)底面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安裝架(44)包括若干凵字型梁(441);所述凵字型梁(441)底部與所述第四底架(41)固定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吊架(15)包括吊梁(151)和吊架底架(152);所述吊梁(151)頂端與所述第一頂架(13)固定連接,底端與所述吊架底架(152)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1)、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2)、所述燒結段機架(3)和所述冷卻段機架(4)相互連接端均設置有端架(5)。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光伏產(chǎn)品生產(chǎn)線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熱段機架(1)、所述第二預熱段機架(2)、所述燒結段機架(3)和所述冷卻段機架(4)底部均設置有萬向輪(6)和地腳(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