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組合式除冰鏟。
背景技術:
目前,在冷凍食品加工中,冷藏庫是非常重要的設備,但長期使用后的冷庫中會出現(xiàn)厚厚的冰層,極大的影響了制冷效果?,F(xiàn)有的除冰鏟大多為固定結構,靈活性差,一般采用人工依靠鏟體本身對冰塊進行鏟除,耗時耗力,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組合式除冰鏟,鏟頭和鏟身為可拆卸相連,可根據(jù)需要進行裝卸,設有錐桿可對冰層進行破碎、擊穿等,配合除冰劑大大提高了冰塊的溶解速率,便于鏟體進行清除,除冰效果好。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組合式除冰鏟,包括依次相連的鏟體、柄桿和手柄,所述鏟體包括鏟身和鏟頭,所述鏟身前端兩側壁上對稱設有定位孔,所述鏟頭后端兩側對稱設有伸縮定位柱,所述鏟頭與鏟身通過定位孔、伸縮定位柱配合相連,所述鏟身外側壁中部鉸接有椎板,所述椎板相背側均勻設有若干錐桿,所述椎板上貫穿設有多個固定孔,位于所述椎板兩側的所述鏟身側壁上對應于所述固定孔配合設有可按壓定位塊。
優(yōu)選的,所述鏟身下方設有空層,所述空層底部密布有通孔,所述柄桿內(nèi)貫穿設有連接通道,所述柄桿上部設有與所述連接通道上端連通的加入口,所述連接通道下端與所述空層相連通。
優(yōu)選的,所述空層底部包括水平段和傾斜段,所述通孔設于所述傾斜段上。
優(yōu)選的,所述空層內(nèi)添加有除冰劑。
優(yōu)選的,所述錐桿由前往后長度逐漸增長。
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孔至少設有4個,所述可按壓定位塊至少設有8個。
由于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鏟頭和鏟身通過定位孔和伸縮定位柱可拆卸相連,可根據(jù)需要進行裝卸,改變前端作用面積,設有錐桿可對冰層進行破碎、擊穿等,配合除冰劑大大提高了冰塊的溶解速率,便于鏟體進行清除,除冰效果好,加快了除冰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鏟身的截面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鏟身的側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鏟頭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A處的放大圖;
圖中:1鏟體、2柄桿、201連接通道、202加入口、3手柄、4鏟身、401定位孔、402可按壓定位塊、5鏟頭、501伸縮定位柱、6椎板、601錐桿、602固定孔、7空層、701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诒緦嵱眯滦偷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一種組合式除冰鏟,如圖1至圖5所示,包括依次相連的鏟體1、柄桿2和手柄3,所述鏟體1包括鏟身4和鏟頭5,所述鏟身4前端兩側壁上對稱設有定位孔401,所述鏟頭5后端兩側對稱設有伸縮定位柱501,所述鏟頭5與鏟身4通過定位孔401、伸縮定位柱501配合相連,具體使用時,通過按壓(擠壓)伸縮定位柱使之移動到定位孔處,然后伸縮定位柱貫穿定位孔,其中的彈簧恢復形變,使得伸縮定位柱固定在定位孔中,兩者實現(xiàn)固定,若需要拆除時,同樣按壓伸縮定位柱壓縮彈簧,再將鏟頭向外拉出,所述鏟身4外側壁中部鉸接有椎板6,所述椎板6相背側均勻設有若干錐桿601,所述椎板6上貫穿設有多個固定孔602,位于所述椎板6兩側的所述鏟身4側壁上對應于所述固定孔602配合設有可按壓定位塊402,具體使用時,將椎板向上或向下轉動,使得可按壓定位塊貫穿固定孔實現(xiàn)錐桿朝上或朝下固定,可按壓定位塊外端的梯形段兩側為可向內(nèi)壓縮設置。
優(yōu)選的,所述鏟身4下方設有空層7,所述空層7底部密布有通孔701,所述柄桿2內(nèi)貫穿設有連接通道201,所述柄桿2上部設有與所述連接通道201上端連通的加入口202,所述連接通道201下端與所述空層7相連通,具體使用時將除冰劑通過加入口加到空層中,然后從通孔落至冰面。
優(yōu)選的,所述空層7底部包括水平段和傾斜段,所述通孔701設于所述傾斜段上,適應除冰鏟傾斜使用的情況。
優(yōu)選的,所述空層7內(nèi)添加有除冰劑。
優(yōu)選的,所述錐桿601由前往后長度逐漸增長,適應除冰鏟傾斜使用的情況。
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孔602至少設有4個,所述可按壓定位塊402至少設有8個,即椎板上下各4個,與固定孔配合對應。
本實用新型鏟頭和鏟身通過定位孔和伸縮定位柱可拆卸相連,可根據(jù)需要進行裝卸,改變前端作用面積,設有錐桿可對冰層進行破碎、擊穿等,即將錐桿向下轉動固定,若不需使用時可將錐桿向上轉動固定,配合除冰劑大大提高了冰塊的溶解速率,便于鏟體進行清除,除冰效果好,加快了除冰效率。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zhì)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