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的一側邊緣位置。
[0038]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設有若干個螺釘穿孔14,所述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的擠出槽22上設有與所述螺釘穿孔14 一一對應的螺釘孔24,螺釘可穿過螺釘穿孔14和孔螺紋24并螺釘連接。通過螺釘將塑料暗把手I與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進一步的固定,使兩個結構之間結合的更加緊密。
[0039]所述若干個螺釘穿孔14均勻分布在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邊緣位置。
[0040]所述若干個卡扣13與所述若干個螺釘穿孔14依次均勻間隔的分布在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邊緣位置???3和螺釘穿孔14間隔均勻設置,充分利用螺釘可拆卸連接和卡扣13卡接的特性,充分實現(xiàn)定位和固定的效果,同時卡扣13和螺釘穿孔14均設置在塑料暗把手I靠近冰箱內部一側的對應安裝位置,這樣與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連接后可以更加方便的帶動門體打開關閉。
[0041]本發(fā)明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為鋁合金擠出件,按照門體高度擠出后進行數(shù)控加工,按照塑料暗把手I的外觀對多余結構銑掉,從而與塑料暗把手I配合安裝。
[0042]安裝時,先將塑料暗把手I的一側插入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的擠出槽22中,再將塑料暗把手I端部的凸塊11插入鋁合金立柱加工件的凹槽21中,同時將塑料暗把手I上的卡扣13卡入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上對應的孔位23,裝配到位后根據實際效果在不同的螺釘穿孔14和螺釘孔24對應位置處固定一定數(shù)量的螺釘。
[0043]本發(fā)明中塑料暗把手I安裝在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上,不局限于所述的插接、卡接及螺釘固定方案。本發(fā)明所闡述的塑料暗把手I與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的連接方式包括一切合理的連接方式,除上述的固定方案外,還可以是其他可行技術方案,例如采用膠粘、卡鉤連接等其他固定方式。
[0044]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對開門,包括兩個并列設置的門體,兩個所述門體互相靠近的一側設有互相對稱設置的上述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所述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固定安裝在門體互相靠近的一側,所述塑料暗把手I的凹腔12相對設置。本發(fā)明的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是一種暗把手,除了運用在對開門可以取得比較好的效果外,也可以用個單開門或其他類似結構的門體上。
[0045]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冰箱,包括上述的對開門。本發(fā)明的對開門除了運用在冰箱領域,也可以運用到家電或相關領域中涉及的門結構。
[0046]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內”、“外”、“邊緣”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0047]此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0048]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9]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主權項】
1.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包括塑料暗把手(I)和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所述塑料暗把手(I)上設有供人開關門體的凹腔(12),所述凹腔(12)設置在塑料暗把手(I)的外側面上且向內凹陷,所述塑料暗把手(I)安裝在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暗把手(I)的一側插入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上對應的擠出槽(22)內,所述塑料暗把手(I)的端部設有凸塊(11),所述鋁合金立柱加工件⑵上設有與所述凸塊(11)對應的凹槽(21),所述凸塊(11)卡入所述凹槽(21)內。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設有若干個卡扣(13),所述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的擠出槽(22)上設有與所述卡扣(13) —一對應的孔位(23),所述卡扣(13)分別卡入對應的孔位(23)內。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個卡扣(13)設置在塑料暗把手(I)的內側面上且向內凸出。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個卡扣(13)均勻分布在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邊緣位置。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設有若干個螺釘穿孔(14),所述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的擠出槽(22)上設有與所述螺釘穿孔(14) 一一對應的螺釘孔(24),螺釘可穿過螺釘穿孔(14)和孔螺紋(24)并螺釘連接。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個螺釘穿孔(14)均勻分布在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邊緣位置。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個卡扣(13)與所述若干個螺釘穿孔(14)依次均勻間隔的分布在所述塑料暗把手(I)插入擠出槽(22)的一側邊緣位置。9.一種對開門,包括兩個并列設置的門體,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門體互相靠近的一側設有互相對稱設置的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所述鋁合金立柱加工件(2)固定安裝在門體互相靠近的一側,所述塑料暗把手(I)的凹腔(12)相對設置。10.一種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對開門。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及含有其的對開門和冰箱,該拼接把手包括塑料暗把手和鋁合金立柱加工件,塑料暗把手上設有供人開關門體的凹腔,凹腔設置在塑料暗把手的外側面上且向內凹陷,塑料暗把手安裝在鋁合金立柱加工件上;對開門包括兩個并列設置的門體,兩個門體互相靠近的一側設有互相對稱設置的上述鋁合金塑料拼接把手,鋁合金立柱加工件固定安裝在門體互相靠近的一側,塑料暗把手的凹腔相對設置。本發(fā)明中塑料暗把手安裝在鋁合金立柱加工件上,可以采用本發(fā)明所述的插接、卡扣及螺釘固定方案,也可以是其他一切合理的方式,例如采用膠粘、卡鉤等其他固定方式。
【IPC分類】F25D23/02, F25D11/00, F25D23/00
【公開號】CN10506656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524553
【發(fā)明人】李成
【申請人】合肥美的電冰箱有限公司, 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