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路板清潔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
背景技術:
電路板的名稱有:線路板,PCB板,鋁基板,高頻板,厚銅板,阻抗板,PCB,超薄線路板,超薄電路板,印刷(銅刻蝕技術)電路板等。電路板使電路迷你化、直觀化,對于固定電路的批量生產和優(yōu)化用電器布局起重要作用。電路板可稱為印刷線路板或印刷電路板,F(xiàn)PC線路板。軟硬結合板FPC與PCB的誕生與發(fā)展,催生了軟硬結合板這一新產品。因此,軟硬結合板,就是柔性線路板與硬性線路板,經(jīng)過壓合等工序,按相關工藝要求組合在一起,形成的具有FPC特性與PCB特性的線路板。
電子電路板使用一段時間后,表面會覆蓋上一層粉塵,影響電子器件的性能,因此,需要定期對電子電路板進行清潔。現(xiàn)有的電子電路板清潔工具主要是毛刷,在刷頭上設有用于清潔的密集的毛,清潔時,手執(zhí)手柄,用毛刷的尖部在電子電路板上反復清掃,使粉塵脫離電子電路板表面。清潔時會將電路板粉塵掀起,污染周邊環(huán)境,并且還會有一部分粉塵回落到電子電路板表面。而且現(xiàn)有的人工清潔方法,需要準備多種型號的清潔軟刷,也不能同時清潔多塊電路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方便電路板清潔中的使用,增加使用的便捷性、環(huán)保性。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包括殼體、除塵軟刷和風機,所述殼體設為兩面不完全封閉,所述殼體的頂部內設有動力裝置,動力裝置設為多個電機,每個電機的轉軸端部設有外螺紋,所述轉軸螺紋連接除塵軟刷,除塵軟刷一端向內開設帶有內螺紋的凹槽,除塵軟刷的另一端套有帶軟毛的除塵套,所述殼體的一側設有風機,風機兩側均設有防塵罩,殼體上設有連接風機控制電機的數(shù)據(jù)線接口,所述殼體的頂部鉸接提手。
優(yōu)選的,所述殼體設有儲物盒,儲物盒內放置防塵塑料手套。
優(yōu)選的,所述殼體與風機相對的未封閉面邊側開設滑槽,滑槽內插入玻璃并于玻璃上灑水。
優(yōu)選的,所述除塵軟刷按照除塵套型號排列。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便攜式電路板除塵,除塵套上的軟毛對帶灰塵的電路板進行清掃,啟動風機,將清掃下來的灰塵吹到帶水的玻璃上,灰塵附在玻璃表面,不僅可以根據(jù)需要同時清理多個電路板,且能夠更換不同型號的軟毛刷,而且能夠將清掃下來的灰塵粘附在玻璃上,防止清潔電路板時,灰塵到處飛,提高了清潔電路板的效率,便于攜帶。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側視示意圖;
圖中:1、殼體,2、轉軸,3、除塵軟刷,4、風機,5、提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圖2 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包括殼體1、除塵軟刷3和風機4,所述殼體1設為兩面不完全封閉,所述殼體1的頂部內設有動力裝置,動力裝置設為多個電機,每個電機的轉軸2端部設有外螺紋,所述轉軸2螺紋連接除塵軟刷3,除塵軟刷3一端向內開設帶有內螺紋的凹槽,除塵軟刷3的另一端套有帶軟毛的除塵套,所述殼體1的一側設有風機4,風機4兩側均設有防塵罩,殼體1上設有連接風機4控制電機的數(shù)據(jù)線接口,所述殼體1的頂部鉸接提手5。
所述殼體1設有儲物盒,儲物盒內放置防塵塑料手套,套塑料手套防止手沾滿灰塵;所述殼體1與風機4相對的未封閉面邊側開設滑槽,滑槽內插入玻璃并于玻璃上灑水,粘附灰塵,便于清潔;所述除塵軟刷3按照除塵套型號排列,防止混亂。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一種便攜式電路板除塵裝置,將玻璃插入殼體1與風機4相對的未封閉面邊側開設的滑槽內,在玻璃上灑上水,螺紋連接轉軸2與除塵軟刷3,在除塵軟刷3的底端套帶軟毛的除塵套,根據(jù)需要,選擇連接一個或者多個除塵軟刷3,啟動殼體1的動力裝置,除塵套上的軟毛對帶灰塵的電路板進行清掃,啟動風機4,將清掃下來的灰塵吹到帶水的玻璃上,灰塵附在玻璃表面,取出玻璃,進行清潔;整個電路板除塵裝置,不僅可以根據(jù)需要同時清理多個電路板,且能夠更換不同型號的軟毛刷,而且能夠將清掃下來的灰塵粘附在玻璃上,防止清潔電路板時,灰塵到處飛,提高了清潔電路板的效率。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