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包括粗濾箱、引流裝置和處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濾箱通過支腳安裝在所述處理箱的上方,所述引流裝置位于所述粗濾箱和所述處理箱之間,所述粗濾箱上分別設有進水管和過濾格柵,所述進水管位于所述過濾格柵的上方,所述處理箱內分別設有過濾管、緩沖板和出水管,所述緩沖板通過轉軸轉動安裝在所述過濾管的前后兩側,所述過濾管包括第一連接管、彎折管和第二連接管,所述第一連接管和所述第二連接管分別位于所述彎折管的上下兩端,所述第一連接管與所述引流裝置連接,所述彎折管上面向所述緩沖板的兩側均設有過濾孔,所述第二連接管內可拆卸連接有內管,所述內管的上端為開口狀,所述內管的下端為封閉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裝置包括相互連接的引流斗和引流臺,所述引流斗的頂部與所述粗濾箱的底部連接,所述引流臺的底部呈傾斜狀,所述引流臺底部的最低處設有出水口,所述第一連接管伸出所述處理箱的頂部與所述出水口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管的上端口與所述出水口的口徑相匹配,所述第一連接管的下端口與所述彎折管的管徑相匹配,所述出水口的孔徑大于所述彎折管的管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板上設有吸附層,所述吸附層上均勻設有擋流塊,上下相鄰所述擋流塊間隔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通過固定架與所述第二連接管的下端連接,所述第二連接管的下端穿過所述處理箱的底部,所述固定架包括一對相互對稱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呈“L”形,所述固定板的豎直端與所述第二連接管鉸接,所述固定板的水平端卡接在所述內管的下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箱的底部呈傾斜狀,所述出水管連接所述處理箱底部的最低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管通過安裝支架與所述處理箱連接,所述安裝支架包括第一卡接板和第二卡接板,所述第一卡接板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接管和所述處理箱連接,所述第二卡接板分別與所述第二連接管和所述處理箱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于河水治理的預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板和所述第二卡接板均包括連接桿和U型連接板,所述連接桿與所述U型連接板為一體結構,所述連接桿固定在所述處理箱的內壁上,所述U型連接板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接管和所述第二連接管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