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污水處理技術(shù)領(lǐng)域,具體為一種造紙廠污水處理劑及其制備工藝。
背景技術(shù):
造紙工業(yè)使用木材、稻草、蘆葦、破布等為原料,經(jīng)高溫高壓蒸煮而分離出纖維素,制成紙漿。在生產(chǎn)過程中,最后排出原料中的非纖維素部分成為造紙黑液。黑液中含有木質(zhì)素、纖維素、揮發(fā)性有機酸等,有臭味,污染性很強,能夠嚴(yán)重污染水資源,造成生態(tài)平衡,目前造紙廠的污水處理問題非常嚴(yán)重,而且成本偏高,使得造紙廠的造紙廢水成為重大的水污染來源之一,其治理愈加迫切,目前治理的方法有沉降法、生物分解法、電解法等,沉降法的效果較差、生物分解法難以控制而電解法費用過高,因此需要一種使用簡單、效果好、費用低的治理方法。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造紙廠污水處理劑及其制備工藝,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shù)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shù)方案:一種造紙廠污水處理劑,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10-30份、硫酸鋅5-10份、葡萄糖酸4-10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20-40份、硅微粉10-20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5-20份、膨潤土5-12份、硅藻土4-10份、甲殼素2-5份以及純化水30-50份。
優(yōu)選的,污水處理劑組份優(yōu)選的成分配比包括聚合硫酸鐵20份、硫酸鋅8份、葡萄糖酸7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30份、硅微粉15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13份、膨潤土8份、硅藻土7份、甲殼素4份以及純化水40份。
優(yōu)選的,其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速率?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制備工藝簡單,得到的污水處理劑能夠大大降低污水中的cod、bod和ss等這項指標(biāo),且其殘留物對環(huán)境無污染。;其中,添加的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能夠有效的吸附污水中的重金屬粒子和懸浮物;添加的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能夠提高絮凝效果,進一步提高了重金屬粒子的吸附效果;此外,本發(fā)明采用的制備工藝操作簡單,易于實現(xiàn),能夠防止有效成分流失,提高了后續(xù)的使用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shù)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shù)方案:一種造紙廠污水處理劑,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10-30份、硫酸鋅5-10份、葡萄糖酸4-10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20-40份、硅微粉10-20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5-20份、膨潤土5-12份、硅藻土4-10份、甲殼素2-5份以及純化水30-50份。
實施例一:
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10份、硫酸鋅5份、葡萄糖酸4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20份、硅微粉10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5份、膨潤土5份、硅藻土4份、甲殼素2份以及純化水30份。
本實施例的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速率?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實施例二:
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30份、硫酸鋅10份、葡萄糖酸10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40份、硅微粉20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20份、膨潤土12份、硅藻土10份、甲殼素5份以及純化水50份。
本實施例的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速率?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實施例三:
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13份、硫酸鋅6份、葡萄糖酸5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25份、硅微粉12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7份、膨潤土6份、硅藻土5份、甲殼素3份以及純化水32份。
本實施例的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瑁俾蕿?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實施例四:
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28份、硫酸鋅9份、葡萄糖酸9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35份、硅微粉18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16份、膨潤土11份、硅藻土9份、甲殼素4份以及純化水45份。
本實施例的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瑁俾蕿?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實施例五:
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14份、硫酸鋅8份、葡萄糖酸8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28份、硅微粉16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10份、膨潤土9份、硅藻土8份、甲殼素4份以及純化水34份。
本實施例的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速率?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實施例六:
污水處理劑組份按重量分?jǐn)?shù)包括聚合硫酸鐵20份、硫酸鋅8份、葡萄糖酸7份、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30份、硅微粉15份、納米二氧化鈦粉末13份、膨潤土8份、硅藻土7份、甲殼素4份以及純化水40份。
本實施例的制備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聚合硫酸鐵、硫酸鋅、葡萄糖酸、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混合后加入1/2純化水,混合后加入攪拌罐中進行充分?jǐn)嚢?,速率?00轉(zhuǎn)/分,時間為20min,靜置得到混合液a;
b、將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混合后加入研磨機中研磨,之后過100目篩,得到混合粉末;
c、將混合粉末加入混合物中,再加入甲殼素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加入1/2純化水,攪拌過程中不斷加熱,溫度為40℃,加熱20min后停止加熱,之后冷卻至室溫后,靜置2h后即得到污水處理劑。
本發(fā)明制備工藝簡單,得到的污水處理劑能夠大大降低污水中的cod、bod和ss等這項指標(biāo),且其殘留物對環(huán)境無污染。;其中,添加的硅微粉、納米二氧化鈦粉末、膨潤土、硅藻土能夠有效的吸附污水中的重金屬粒子和懸浮物;添加的聚硅硫酸鋁鋅絮凝劑能夠提高絮凝效果,進一步提高了重金屬粒子的吸附效果;此外,本發(fā)明采用的制備工藝操作簡單,易于實現(xiàn),能夠防止有效成分流失,提高了后續(xù)的使用效果。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quán)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