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室內空氣凈化用品,更具體地是指一種含新型電荷傳輸型催化劑功能性織物的飾品。
背景技術: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對住房的需求已從生存型轉變?yōu)槭孢m型、健康為第一要素。因而室內空氣品質是室內環(huán)境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的室內空氣污染主要由室內裝修涂料、油漆和人造板材及其家具釋放的污染物(V0C、苯系物、甲醛、氯化烴、氨等有機物)所致,屬“化學型”室內空氣污染。為了減小它們對人體的危害,生物、物理、化學等方法被用來治理室內污染。其中,生物法所用的植物功能單一、對光有特殊的要求,因而其使用受到較大的限制。物理法是利用多孔結構強的吸附特性。顯然,這些方法只是污染物的轉移,因而不能根本上消除有害物。而化學法是以氧化、聚合、分解、光催化等原理制造出來的空氣凈化劑、甲醛捕捉劑等來凈化空氣。上述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局限于一定的有毒氣體或對光有特性要求等。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當前空氣凈化劑存在的缺點,提供一種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該飾品能滿足室內、汽車內裝飾以及空氣污染物凈化的要求。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以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fā)明提供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具體是:在傳統(tǒng)飾品的基礎上,將其全部或部分表面、內襯或裝飾物采用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功能性織物,由此制成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所述硅橡膠整理液是由質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配制而成:催化劑1.5- 5%,單組份室溫硫化硅橡膠95 - 98.5%。所述催化劑可以采用電荷傳輸型催化劑。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每個飾品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 0.08平方米,所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的質量百分比> 1.5%。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可以是抱枕、枕頭、玩具或小掛件。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造型物可以是花球、藝術品、卡通人物、水果、植物、動物造型中的一種,或多種。本發(fā)明提供的上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用途是:在凈化室內或汽車內的空氣污染的中的應用。所述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在美化室內或汽車內的環(huán)境的同時,可以消除所述室內或汽車內的異味,降解有毒揮發(fā)性氣體,該有毒揮發(fā)性氣體為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雜環(huán)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中的一種,或多種。本發(fā)明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的主要優(yōu)點:
1.所生產的飾品具有獨特的空氣凈化的機理,它用先進的固定技術將電荷傳輸型催化劑固定在織物上,該電荷傳輸型催化劑是利用空氣中的熱能或電磁能引發(fā)本身的分子結構與污染粒子形成電荷傳輸而產生氧化及還原反應,從而將污物粒子結構分解,無需光和水。2.所生產的飾品對空氣凈化作用具有廣譜性。經實驗表明,電荷傳輸型催化劑不僅可以去除異味,而且可以降解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雜環(huán)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等有毒揮發(fā)性氣體。3.所生產的飾品因采用功能性織物制成,因而使用安全,對人無毒、無刺激和無過敏,除臭效果好。同時具有裝飾室內空間、美化汽車環(huán)境的功效。4.在生產飾品的過程中,不僅工藝簡單,而且成本低廉,便于推廣。
圖1為動物造型飾品的實物圖。圖2和圖3為不同造型掛件的實物圖。圖4為抱枕的實物圖。圖5為枕頭的實物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下面結合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發(fā)明的內容,但本發(fā)明的內容不僅僅局限于下面的實施例。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但不限定本發(fā)明。實施例1
在傳統(tǒng)飾品的基礎上,將其全部或部分表面、內襯或裝飾物采用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功能性織物,由此制成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所述硅橡膠整理液是由質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配制而成:催化劑1.5 - 5%,單組份室溫硫化硅橡膠95 -98.5%。所述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可以采用臺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產品。該催化劑為抗菌劑,其成分為鋁、氧化鋁、二氧化鈦、氧化鋅、鑰、銠、鋇。各成分的摩爾比為0.8:
0.2:0.3:0.7:0 0.3:0 0.3:0 1。每個飾品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 0.08平方米,所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的質量百分比彡1.5%。所述飾品是抱枕、枕頭、玩具或小掛件。該飾品的造型物是花球、藝術品、卡通人物、水果、植物、動物造型中的一種,或多種。實施例2
將用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棉、麻織物,通過裁剪、拼接成如圖1所示玩具狗頭上和腰間的裝飾部件。為了保證其功效,每個飾品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不得小于0.08平方米,所含催化劑的質量百分比不得小于1.5%。實施例3
如圖2和圖3箭頭所示,小掛件的部分或全部織物為功能性織物。該功能性織物是用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混紡織物,通過裁剪、拼接成如圖2和圖3所示。為了保證其功效,每個小掛件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不得小于0.08平方米,所含催化劑的質量百分比不得小于2%。實施例4
如圖4箭頭所示,抱枕的底層材料為功能性織物。所述功能性織物是用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2%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棉織物,通過裁剪、縫制而成如圖4所示。為了保證其功效,每個小掛件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為0.08平方米,所含催化劑的質量百分比為1.5%。實施例5
如圖5箭頭所示,枕頭的面層材料為功能性織物。所述功能性織物是用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2%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棉織物,通過裁剪、縫制而成如圖5所示。為了保證其功效,每個小掛件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為0.16平方米,所含催化劑的質量百分比為1.5%。實施例6
上述實施例1-5的飾品,其在凈化室內或汽車內的空氣污染的中的應用。 所述飾品應用時,其在美化室內或汽車內的環(huán)境的同時,能夠消除該室內或汽車內的異味,降解有毒揮發(fā)性氣體,該有毒揮發(fā)性氣體為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雜環(huán)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中的一種,或多種。上述實施例1 - 5的飾品,可以采用以下方法進行下述測試:
1.有毒揮發(fā)性氣體(VOC)去除率測試:
將含有0.08平方米功 能織物的小掛件與表I中分析項目所示的揮發(fā)性有機物(各1.0毫升)加入到2.5升玻璃容器中,密封后再用氣相色譜質譜聯(lián)用儀連續(xù)監(jiān)測容器中揮發(fā)性有機物濃度隨時間的變化,根據所測峰的面積計算對VOC的去除率如表I所示,可見,該功能織物對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雜環(huán)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的混合物的吸附和降解能力在12小時達到80.5%, 24小時達到99.0%。2.除異味能力測試:
將表2中分析項目所示的異味物質(各1.25毫升)加入到2.5升玻璃容器中,再將含有
0.08平方米功能織物的小掛件懸于異味物質的上方(小掛件不接觸異味物質的液體部分),密封后再用氣相色譜質譜聯(lián)用儀連續(xù)監(jiān)測容器中揮發(fā)性異味物質在密閉空氣中的濃度隨時間的變化,根據所測峰的面積計算除異味能力如表2所示,可見,該小掛件對活性污泥、白醋、紅酒、白酒的混合物的異味吸附和降解能力在6小時達到70.4%,12小時達到90.5%。3汽車內氣味的去除率測試:
我們隨機抽取三量小汽車做了以下測試:將該含有0.08平方米功能織物的飾物懸掛于汽車(空間大約8.0立方米),用ppbRAE 3000 VOC檢查儀檢測不同時間內,車內氣體濃度的變化,發(fā)現(xiàn)2小時,氣味去除率為6(Γ70 %左右,12 - 16小時氣味去除率為9(Γ95%左右,24小時氣味去除率可達99%。效果很明顯。附表 表I
權利要求
1.一種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特征是在傳統(tǒng)飾品的基礎上,將其全部或部分表面、內襯或裝飾物采用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功能性織物,由此制成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所述硅橡膠整理液是由質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配制而成:催化劑1.5- 5%,單組份室溫硫化硅橡膠95 - 98.5%。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是一種電荷傳輸型催化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特征在于每個飾品所用功能性織物面積> 0.08平方米,所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的質量百分比> 1.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特征在于飾品是抱枕、枕頭、玩具或小掛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其特征在于飾品的造型物是花球、藝術品、卡通人物、水果、植物、動物造型中的一種,或多種。
6.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飾品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飾品在凈化室內或汽車內的空氣污染中的應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飾品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飾品在美化室內或汽車內的環(huán)境的同時,消除該室內或汽車內的異味,降解有毒揮發(fā)性氣體,該有毒揮發(fā)性氣體為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雜環(huán)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中的一種,或多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具體是在傳統(tǒng)飾品的基礎上,將其全部或部分表面、內襯或裝飾物采用含電荷傳輸型催化劑的硅橡膠整理液整理過的功能性織物,由此制成凈化室內空氣污染的飾品;所述硅橡膠整理液是由質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配制而成催化劑1.5–5%,單組份室溫硫化硅橡膠95–98.5%。本發(fā)明作為室內、汽車內的裝飾飾品既可美化環(huán)境,又能除異味,降解甲醛、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二氧雜環(huán)乙烷、二甲硫醚、三氯甲烷、苯、氨水、乙醛、三氯甲烷等有毒揮發(fā)性氣體;同時,其工藝簡單,成本低廉,便于推廣。
文檔編號B01D53/58GK103203180SQ20121033903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14日
發(fā)明者梁巖, 方孝賢, 童國秀 申請人:方孝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