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外翻展式鐵架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教學實驗器材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ー種外翻展式鐵架臺。
背景技術:
鐵架臺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鐵圈可代替漏斗架使用。一般常用于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是實驗中使用最廣泛的儀器之一,常與酒精燈配合使用。但傳統(tǒng)的鐵架臺的鐵架桿直接垂直焊接在臺座上,導致鐵架臺在空間存放和取用時顯得十分不方便,其占用地面、桌面面積大,鐵架桿所占用的高度空間也過大,無法疊放,以至于不便取用、儲存和搬運。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任務是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外翻展式鐵架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按以下方式實現(xiàn)的,該外翻展式鐵架臺,其結構包括鐵架桿和臺座,鐵架桿末端設置有螺紋,臺座上設置有螺孔,鐵架桿與臺座螺紋連接,鐵架桿采用伸縮旋緊式鐵架桿;臺座左側通過左合頁鉸接有左展板,左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左展板和臺座左邊緣上,臺座右側通過右合頁鉸接有右展板,右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右展板和臺座右邊緣上。左展板、右展板與臺座厚度相等,左合頁采用嵌入在左展板與臺座的表面上,右合頁采用嵌入在右展板與臺座的表面上,左合頁的合頁上平面與左展板以及臺座平面齊平,右合頁的合頁上平面與右展板以及臺座平面齊平。臺座的寬度大于左展板、右展板寬度的和。左展板、右展板上分別開設有試管窩槽。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所產(chǎn)生的有益效果是該外翻展式鐵架臺利用鐵架桿和臺座的螺紋連接,實現(xiàn)可拆裝連接,便于拆卸和組裝,在使用時旋擰上,在不使用時旋下鐵架桿,減小其所占空間,使得存放和搬運都很便捷;鐵架桿采用伸縮旋緊式鐵架桿的設計可自由伸縮鐵架桿以調節(jié)實用高度;臺座上左展板、右展板的設計可使臺座面擴展的更大,方便放置酒精燈等實驗器材,左展板、右展板上所開設的試管窩槽還可暫時性放置試管,避免試管滾落所發(fā)生的意外。該外翻展式鐵架臺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易于維護,具有很好的推廣使用價值。
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左展板、右展板的展開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左展板、右展板的合閉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附圖中的標記分別表示1、鐵架桿,2、臺座,3、螺紋,4、螺孔,5、左合頁,6、左展板,7、螺絲,8、右合頁,9、右展板,10、試管窩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外翻展式鐵架臺作以下詳細說明。如附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外翻展式鐵架臺,其結構包括鐵架桿I和臺座2,鐵架桿I末端設置有螺紋3,臺座2上設置有螺孔4,鐵架桿I與臺座2螺紋連接,鐵架桿I采用伸縮旋緊式鐵架桿;臺座2左側通過左合頁5鉸接有左展板6,左合頁5通過螺絲7分別固定在左展板6和臺座2左邊緣上,臺座2,右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右展板9和臺座2右邊緣上。左展板6、右展板9與臺座2厚度相等,左合頁5采用嵌入在左展板6與臺座2的表面上,右合頁8采用嵌入在右展板9與臺座2的表面上,左合頁5的合頁上平面與左展板以及臺座平面齊平,右合頁8的合頁上平面與右展板以及臺座平面齊平。臺座2的寬度大于左展板6、右展板9寬度的和。左展板6、右展板9上分別開設有試管窩槽10。
權利要求1.外翻展式鐵架臺,包括鐵架桿和臺座,其特征在于鐵架桿末端設置有螺紋,臺座上設置有螺孔,鐵架桿與臺座螺紋連接,鐵架桿采用伸縮旋緊式鐵架桿;臺座左側通過左合頁鉸接有左展板,左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左展板和臺座左邊緣上,臺座右側通過右合頁鉸接有右展板,右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右展板和臺座右邊緣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翻展式鐵架臺,其特征在于左展板、右展板與臺座厚度相等,左合頁采用嵌入在左展板與臺座的表面上,右合頁采用嵌入在右展板與臺座的表面上, 左合頁的合頁上平面與左展板以及臺座平面齊平,右合頁的合頁上平面與右展板以及臺座平面齊平。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翻展式鐵架臺,其特征在于臺座的寬度大于左展板、右展板寬度的和。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翻展式鐵架臺,其特征在于左展板、右展板上分別開設有試管窩槽。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外翻展式鐵架臺,屬于教學實驗器材技術領域,其結構包括鐵架桿和臺座,鐵架桿末端設置有螺紋,臺座上設置有螺孔,鐵架桿與臺座螺紋連接,鐵架桿采用伸縮旋緊式鐵架桿;臺座左側通過左合頁鉸接有左展板,左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左展板和臺座左邊緣上,臺座右側通過右合頁鉸接有右展板,右合頁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右展板和臺座右邊緣上。該外翻展式鐵架臺便于拆卸和組裝,臺座上左展板、右展板的設計可使臺座面擴展的更大,方便放置酒精燈等實驗器材,左展板、右展板上所開設的試管窩槽還可暫時性放置試管,避免試管滾落所發(fā)生的意外。
文檔編號B01L9/00GK202860586SQ201220452970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7日
發(fā)明者屈泰冉 申請人:屈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