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污水處理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污水池排污裝置。
背景技術:
工業(yè)生產中產生的工業(yè)廢水及日常用水產生的污水中經常含有大量的灰塵等雜質,而一般該類污水都是集中到污水收集池內,當儲存的污水量較大時進行同一排放,而不是24小時開啟污泥泵進行污水排放,以此達到節(jié)約能源及延長污泥泵壽命的目的,但是經過沉淀的污水會在污水收集池底部結成一層厚厚的污泥層,不便于污泥泵的抽取,使得排污不徹底,還有就是從車間或其他地方排入污水收集池的污水中會有許多雜物,如編織袋碎片、樹葉或其他的雜物,通常人們是在與污水收集池連通的排污溝槽內設置過濾網對雜物進行過濾,防止雜物堵塞污泥泵,但是經常發(fā)生雜物堵住過濾網,使得排污溝槽內的污水水位抬高,且也不能順利流入污水收集池內,需要人們經常對過濾網進行清理,也就增加了工人的勞動強度。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污水池排污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問題主要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
一種污水池排污裝置,包括在地面上挖取的污水收集池及排污溝槽,該排污溝槽與污水收集池連通,且地面上沿污水收集池設置有一圈圍欄,其中位于排污溝槽一側的圍欄上焊接有向污水收集池內延伸的支撐架,所述污水收集池內設有潛水攪拌機及污泥泵,其中與潛水攪拌機連接的纜繩的另一端捆綁在支撐架上,所述污水收集池側壁上設置有正對于排污溝槽的出水槽,且出水槽出口端的兩側內壁上傾斜設置有滑槽,其中滑槽的底端靠近出水槽的出口處,滑槽的頂端靠近出水槽的進口處,所述滑槽內設有過濾網。
優(yōu)選的,所述出水槽底端低于排污溝槽底端水平面。
優(yōu)選的,所述污水收集池底部低于排污溝槽底部水平面。
優(yōu)選的,所述污水收集池內的其中一個直角處豎直設置有標桿,且標桿上設置有刻度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潛水攪拌機通過帶動水流能將沉淀在污水收集池底部的污泥卷起,使得排污更為徹底,而過濾網則能將污水中的雜物擋住,并且由于出水槽與排污溝槽之間的高低落差的關系,使得過濾網、位于出水槽進口端的污水收集池內壁及出水槽底部三者之間所構成空間內足夠容納過濾出來的雜物,而不是堵住過濾網,并且沾粘在過濾網上的雜物,也會因為過濾網傾斜的關系,自動從過濾網上脫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中:1、污水收集池,2、排污溝槽,3、圍欄,4、支撐架,5、潛水攪拌機,6、污泥泵,7、纜繩,8、出水槽,9、滑槽,10、過濾網,11、標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1-2,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一種污水池排污裝置,包括在地面上挖取的污水收集池1及排污溝槽2,該排污溝槽2與污水收集池1連通,且地面上沿污水收集池1設置有一圈圍欄3,圍欄3能防止動物或小孩不小心掉落到污水收集池1內,其中位于排污溝槽2一側的圍欄3上焊接有向污水收集池1內延伸的支撐架4,所述污水收集池1內設有潛水攪拌機5及污泥泵6,其中與潛水攪拌機5連接的纜繩7的另一端捆綁在支撐架4上,并且可根據(jù)實際生產要求調整潛水攪拌機5的下潛深度,而潛水攪拌機5對污水所產生的激流是從污水收集池1的其中一側向另一側滾動,在實際設計時,如圖2所示,假如潛水攪拌機5位于污水收集池1的寬度方向側面時,那么污泥泵6就位于污水收集池1的長度方向側,且污泥泵6靠近污水收集池1側壁,反之也一樣,這樣設計是為了不使?jié)撍當嚢铏C5所產生的激流影響到污泥泵6的進水管,因為激流沖擊力大,假如污泥泵6的進水管位于激流的直線端上時,很容易影響它的使用壽命及安全系數(shù),所述污水收集池1側壁上設置有正對于排污溝槽2的出水槽8,且出水槽8出口端的兩側內壁上傾斜設置有滑槽9,其中滑槽9的底端靠近出水槽8的出口處,滑槽9的頂端靠近出水槽8的進口處,所述滑槽9內設有過濾網10,該過濾網10則能將污水中的雜物擋住,并且由于出水槽8與排污溝槽2之間的高低落差的關系,使得過濾網10、位于出水槽8進口端的污水收集池1內壁及出水槽8底部三者之間所構成空間內足夠容納過濾出來的雜物,而不是堵住過濾網10,并且沾粘在過濾網10上的雜物,也會因為過濾網10傾斜的關系,受重力影響自動從過濾網10上脫落。
所述出水槽8底端低于排污溝槽2底端水平面,所述污水收集池1底部低于排污溝槽2底部水平面,所述污水收集池1內的其中一個直角處豎直設置有標桿11,且標桿11上設置有刻度表,工人可通過標桿11上的刻度表對污水收集池1內的污水液位進行監(jiān)測,而將標桿11設置在污水收集池1的直角處則是為了減小潛水攪拌機5工作時所產生的激流對標桿11的沖擊。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