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生物檢測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微流控芯片。
背景技術:
微流控芯片是把生物、化學、醫(yī)學分析過程的樣品制備、反應、分離、檢測等基本操作單元集成到一塊具有微尺度結構的芯片上。微流控芯片在使用時需要與外部泵閥系統(tǒng)及管路進行連接,目前的連接方式有插針、膠粘、夾具配合等連接方式。為防止在使用過程中交叉污染目前微流控芯片主要是作為耗材使用,使用過程中需要經(jīng)常更換?,F(xiàn)有的微流控芯片結構和連接方法存在連接不可逆、連接過程復雜、且會破壞入口處通道,通道表面可能有顆粒脫落對樣本造成污染及通道堵塞。
目前配合玻璃或高分子聚合物等硬質(zhì)芯片均需配夾具使用,且使用的夾具的組成部件多,夾具部件與芯片接口位置對接位置容易偏移且存在死體積;另外夾具的使用加大了芯片部件的整體厚度,對于需要光學檢測微通道的情況下,限定了光學系統(tǒng)對焦焦距,限制光學系統(tǒng)元件選擇。微流控芯片在使用過程中需頻繁更換,但是現(xiàn)有技術均不能快速對微流控芯片進行更換。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不需要借助外部夾具、便于安裝且安裝快速的微流控芯片。
一種微流控芯片,包括芯板以及設在所述芯板上的連接件,所述芯板內(nèi)部具有多個微流通道,所述芯板上具有多個進液口以及多個出液口,多個所述進液口以及多個所述出液口均連通于所述微流通道;多個所述進液口以及多個所述出液口處均對應有一個所述連接件,所述連接件呈筒狀,所述連接件的一端與相應的所述出液口或者進液口連通,所述連接件的另一端用于與進液管或者出液管連通。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芯板具有相互貼合連接的第一殼板以及第二殼板,所述第一殼板上設有所述進液口以及所述出液口,所述連接件設在所述第一殼板上;
所述第一殼板的配合面和或所述第二殼板的配合面上具有多個相互連通的凹槽,所述凹槽連通于所述進液口以及所述出液口,多個所述凹槽與所述第一殼板或者所述第二殼板圍成所述微流通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多個配合件,所述配合件具有配合孔,所述配合孔用于供所述進液管或者所述出液管貫穿,所述配合件用于嵌設在相應的所述連接件內(nèi)。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連接件的內(nèi)壁具有螺紋,所述配合件呈圓柱狀,所述配合件的外壁具有螺紋,所述配合件與所述連接件螺紋連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用于設置在所述連接件內(nèi)且能夠連接在所述進液管的端部或者所述出液管的端部,所述限位件的尺寸較所述配合孔大。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件呈圓柱狀,其所述限位件的外徑由其一端至另一端逐漸增大;當所述限位件與所述出液管或者所述進液管連接時,所述限位件的外徑較大的一端朝向于所述連接件的內(nèi)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芯板的材質(zhì)為COC或者PMMA樹脂硬質(zhì)高分子材料。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芯板與所述連接件通過3D打印或者模具注塑加工一次成型呈一體式。
上述的微流控芯片,包括芯板以及連接件,芯板內(nèi)部具有多個微流通道,微流通道用于供待處理樣本液流通,芯板上具有多個進液口以及多個出液口,供待處理樣本液從一個或者多個進液口進入到微流通道內(nèi),經(jīng)過微流通道的處理后再從出液口出來,完成微流控芯片的處理流程;多個進液口以及多個出液口處均對應連接有一個連接件,連接件呈筒狀,連接件的一端與相應的出液口或者進液口連通,連接件的另一端用于與進液管或者出液管連通,在更換微流控芯片時,進液管或者出液管只要通過與相應的連接件連接即可,連接安裝方便。當微流控芯片在使用時需要與外部泵閥系統(tǒng)或者管路的進液管、出液管進行連接時,只需要將進液管或者出液管與連接件對接即可,并且連接后可以再次拆卸,避免了目前的插針、膠粘、夾具配合等連接方式,有效防止了在使用過程中交叉污染,避免了插針連接技術不可逆、連接過程復雜且在插針過程中會破壞進液口或者出液口處的微流通道的現(xiàn)象,也進一步地避免了通道表面可能有顆粒脫落對樣本造成污染及通道堵塞。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例微流控芯片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的微流控芯片與進液管、出液管配合示意圖;
圖3為圖2所示的微流控芯片與進液管、出液管配合示意圖;
圖4為圖2所示的微流控芯片與進液管、出液管配合側面剖視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微流控芯片;100、芯板;110、第一殼板;120、第二殼板;200、連接件;300、配合件;400、限位件;20、進液管;30、出液管。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發(fā)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fā)明的公開內(nèi)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本實施例涉及了一種微流控芯片10。該微流控芯片10包括芯板100、連接件200、配合件300以及限位件400。
所述芯板100具有第一殼板110以及與所述第一殼板110貼合連接的第二殼板120。所述第一殼板110設有所述進液口以及所述出液口。所述芯板100的材質(zhì)為COC或者PMMA樹脂硬質(zhì)高分子材料,PMMA樹脂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COC為環(huán)烯烴共聚物。
所述第一殼板110的下表面具有多個相互連通的凹槽,所述凹槽連通于所述進液口以及所述出液口,所述第二殼板120與所述第一殼板110的下表面貼合連接,以使得多個所述凹槽與所述第二殼板120圍成所述微流通道;或者/和所述第二殼板120的一表面具有多個凹槽,所述第二殼板120具有所述凹槽的一表面與所述第一殼板110貼合連接,以使得多個所述凹槽與所述第二殼板120圍成所述微流通道。第一殼板110與第二殼板120可以還是通過3D打印或者模具注塑加工一次成型呈一體式。
所述連接件200的數(shù)量為多個,多個所述連接件200設在所述第一殼板110上。多個所述進液口以及多個所述出液口處均對應有一個所述連接件200。所述連接件200呈筒狀。所述連接件200的一端與相應的所述出液口或者進液口連通,所述連接件200的另一端用于與進液管20或者出液管30連通。第一殼板110、第二殼板120與連接件200也可以是通過3D打印一次成型呈一體式。
所述配合件300具有配合孔,所述配合孔用于供所述進液管20或者所述出液管30貫穿,所述配合件300用于嵌設在相應的所述連接件200內(nèi)。所述限位件400呈圓柱狀,其所述限位件400的外徑由其一端至另一端逐漸增大;當所述限位件400與所述出液管30或者所述進液管20連接時,所述限位件400的外徑較大的一端朝向于所述連接件200的內(nèi)部
所述連接件200的內(nèi)壁具有螺紋,所述配合件300呈圓柱狀,所述配合件300的外壁具有螺紋,所述配合件300與所述連接件200螺紋連接。
所述限位件400用于設置在所述連接件200內(nèi)且用于連接在所述進液管20的端部或者所述出液管30的端部,所述限位件400的尺寸較所述配合孔大。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的出液管30或者所述進液管20的位置可以調(diào)換,出液口以及進液口的位置可以根據(jù)實際的需要調(diào)整,也即,出液口可以根據(jù)需要用做進液口,或者進液口可以根據(jù)需要用做出液口,出液管的位置可以根據(jù)需要用進液管代替以用于進液,進液管的位置可以根據(jù)需要用出液管代替以用于出液。
上述的微流控芯片10,包括芯板100以及連接件200,芯板100內(nèi)部具有多個微流通道,微流通道用于供待處理樣本液流通,芯板100上具有多個進液口以及多個出液口,供待處理樣本液從一個或者多個進液口進入到微流通道內(nèi),經(jīng)過微流通道的處理后再從出液口出來,完成微流控芯片的處理流程;多個進液口以及多個出液口處均對應連接有一個連接件200,連接件200呈筒狀,連接件200的一端與相應的出液口或者進液口連通,連接件200的另一端用于與進液管20或者出液管30連通,在更換微流控芯片時,進液管20或者出液管30只要通過與相應的連接件200連接即可,連接安裝方便。當微流控芯片在使用時需要與外部泵閥系統(tǒng)或者管路的進液管20、出液管30進行連接時,只需要將進液管20或者出液管30與連接件200對接即可,并且連接后可以再次拆卸,避免了目前的插針、膠粘、夾具配合等連接方式,有效防止了在使用過程中交叉污染,避免了插針連接技術不可逆、連接過程復雜且在插針過程中會破壞進液口或者出液口處的微流通道的現(xiàn)象,也進一步地避免了通道表面可能有顆粒脫落對樣本造成污染及通道堵塞。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