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水處理領域,更具體的說屬于一種可調式折流斜板沉淀池。
背景技術:
斜板沉淀池是一種由多個斜板構成沉淀部件的高效沉淀池。斜板沉淀池是利用“淺層沉淀”原理,縮短顆粒沉降距離,從而縮短了沉淀時問;并且增加了沉淀池的沉淀面積,從而提高了處理效率。通常同種型號的斜板沉淀池比普通的平流沉淀池的處埋能力高出7一10倍。
但長時間以來斜板沉淀池的結構變化不大,形式較為單一,沉淀能力并沒有大的提升。一直沒有一種更高效的新型斜板沉淀池。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斜板沉淀池形式單一、沉淀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可調式折流斜板沉淀池。
包括殼體1、進水通道2、沉淀區(qū)3、折流斜板4、清水區(qū)5、出水槽6、泥斗7、排泥管8、控制繩9、管道10、滑輪11、鉸輪12、手柄13。
污水通過進水通道2進入沉淀池的沉淀區(qū)3,經過折流斜板4的沉淀作用,清水進入清水區(qū)5,再由出水槽6排出;沉淀下來的污泥落入沉淀區(qū)3、再落入泥斗7,泥斗7積滿后污泥由排泥管8排出。
所述的折流斜板4有多個,每個折流斜板4包括上段41、中段42、下段43;所有折流斜板4的上端頭位置鉸接在上鉸接桿44上,所有折流斜板4的下端頭位置鉸接在下鉸接桿45上;所述的每個折流斜板4的上段41、中段42、下段43是一體結構。
所述的殼體1有管道10,管道10的上端高于沉淀池中的水位;管道10內有控制繩9,控制繩9纏繞在鉸輪12上,通過滑輪11后一端綁在下鉸接桿45上;鉸輪12上還有手柄13。
作為優(yōu)選相鄰的折流斜板4的上段41的間距、中段42的間距、下段43的間距相等。
作為進一步優(yōu)選所述折流斜板4的上段41與中段42的夾角為90°到150°;中段42月下段43的夾角為90°到150°
作為進一步優(yōu)選所述的折流斜板4由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
本發(fā)明有益效果:
1、區(qū)別于傳統(tǒng)的斜板,折流斜板由一系列夾角特定的斜板串聯(lián)而成,使水中懸浮雜質在斜板中進行沉淀。絮體礬花在串聯(lián)的斜板間反復碰撞,在斜管底側表面積積聚成薄泥層,依靠重力作用滑回泥渣懸浮層,繼而沉入集泥斗。比傳統(tǒng)的斜板沉淀池沉淀效率更高。
2、本發(fā)明的沉淀池沉掉能力更強,因此設備可以更加小型化。降低設備的制造和運營成本。
3、可以通過控制繩將斜板放到豎直位置,方便斜板排泥。還可以通過抖動手柄,震動折流斜板,進一步提高斜板排泥的效率。解決了由于斜板具有角度產生的排泥困難問題。
4、斜板處于排泥狀態(tài)時,由幾何關系可知,此時的斜板間距大于沉淀時的間距,更加有利于排泥。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是斜板部件圖。
圖3是本發(fā)明排泥狀態(tài)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解決斜板沉淀池形式單一、沉淀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可調式折流斜板沉淀池。
包括殼體1、進水通道2、沉淀區(qū)3、折流斜板4、清水區(qū)5、出水槽6、泥斗7、排泥管8、控制繩9、管道10、滑輪11、鉸輪12、手柄13。
污水通過進水通道2進入沉淀池的沉淀區(qū)3,經過折流斜板4的沉淀作用,清水進入清水區(qū)5,再由出水槽6排出;沉淀下來的污泥落入沉淀區(qū)3、再落入泥斗7,泥斗7積滿后污泥由排泥管8排出。
所述的折流斜板4有多個,每個折流斜板4包括上段41、中段42、下段43;所有折流斜板4的上端頭位置鉸接在上鉸接桿44上,所有折流斜板4的下端頭位置鉸接在下鉸接桿45上;所述的每個折流斜板4的上段41、中段42、下段43是一體結構。
所述的殼體1有管道10,管道10的上端高于沉淀池中的水位;管道10內有控制繩9,控制繩9纏繞在鉸輪12上,通過滑輪11后一端綁在下鉸接桿45上;鉸輪12上還有手柄13。
作為優(yōu)選相鄰的折流斜板4的上段41的間距、中段42的間距、下段43的間距相等。
作為進一步優(yōu)選所述折流斜板4的上段41與中段42的夾角為90°到150°;中段42月下段43的夾角為90°到150°
作為進一步優(yōu)選所述的折流斜板4由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
進行沉淀作業(yè)時:本沉淀池處于圖1中的狀態(tài),區(qū)別于傳統(tǒng)的斜板,折流斜板由一系列夾角特定的斜板串聯(lián)而成,使水中懸浮雜質在斜板中進行沉淀。絮體礬花在串聯(lián)的斜板間反復碰撞,在斜管底側表面積積聚成薄泥層,依靠重力作用滑回泥渣懸浮層,繼而沉入集泥斗。比傳統(tǒng)的斜板沉淀池沉淀效率更高。
排泥時,可以通過控制繩將斜板放到豎直位置,方便斜板排泥。還可以通過抖動手柄,震動折流斜板,進一步提高斜板排泥的效率。解決了由于斜板具有角度產生的排泥困難問題。由幾何關系可知,此時的斜板間距大于沉淀時的間距,更加有利于排泥。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披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