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過濾裝置,更具體地說,特別涉及一種適用于建筑涂料加工的過濾裝置。
背景技術:
涂料生產(chǎn)的過程就是把顏料固體粒子通過外力進行破碎并分散在樹脂溶液或者乳液中,使之形成一個均勻微細的懸浮分散體。
在涂料制造過程中,仍有可能混入雜質(zhì),如在加入顏、填料時,可能會帶入一些機械雜質(zhì),用砂磨分散時,漆漿會混入碎的研磨介質(zhì),此外還有未得到充分研磨的顏料顆粒,因此需要通過適當?shù)倪^濾設備進行雜質(zhì)過濾?,F(xiàn)有的建筑涂料過濾裝置操作復雜,不易拆洗,過濾性能不理想且涂料容易粘黏,浪費人工又影響生產(chǎn)效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合理、過濾性能好、便于拆卸、清洗且不易粘黏的適用于建筑涂料加工的過濾裝置。
一種適用于建筑涂料加工的過濾裝置,該裝置包括出料管、殼體、進料管,出料管設置于殼體上端,進料管設置于殼體下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nèi)表面上安裝有聚四氟乙烯薄膜,殼體內(nèi)安裝有過濾裝置,過濾裝置包括中心管、外管,外管套裝于中心管外,外管外壁安裝有濾布,與殼體通過中心管相連通,所述外管包括豎支撐、螺旋狀支撐、上支撐板、下支撐板,豎支撐與螺旋狀支撐活動安裝在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之間,螺旋狀支撐套裝在豎支撐外側。
優(yōu)選的,所述外管上端固定在法蘭上,上支撐板通過法蘭與出料管連接。優(yōu)選的。
優(yōu)選的,所述豎支撐由多組鋼柱組成,每組鋼柱的間隔相等,螺旋狀支撐由不銹鋼絲條組成。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裝置殼體內(nèi)表面設置有聚四氟乙烯薄膜,可以很好處理液的粘黏,使處理液不易黏貼在殼體內(nèi),可以將處理液從出料管很好的流出,其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且外管和出料管采用法蘭連接,便于拆卸、清洗,加強過濾工作效率,螺旋狀支撐套裝在豎支撐外側作為支撐,可以增大濾布的有效過濾面積,提高過濾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適用于建筑涂料加工的過濾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外管內(nèi)結構示意圖;
圖3是外管內(nèi)豎支撐和螺旋狀支撐配合俯視圖。
其中殼體1、出料管2、進料管3、外管4、聚四氟乙烯薄膜5、法蘭6、濾布7、中心管8、豎支撐41、螺旋狀支撐42、上支撐板43、下支撐板44。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參閱圖1-3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適用于建筑涂料加工的過濾裝置,該裝置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過濾效果好,且便于拆卸、清洗,處理液的過濾工作效率高。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適用于建筑涂料加工的過濾裝置,該裝置包括出料管2、殼體1、進料管3,出料管2設置于殼體1上端,進料管3設置于殼體1下端,所述殼體1內(nèi)表面上安裝有聚四氟乙烯薄膜5,殼體1內(nèi)安裝有過濾裝置,過濾裝置包括中心管8、外管4,外管4套裝于中心管8外,外管4外壁安裝有濾布7,外管4與殼體1通過中心管8相連通,所述外管4包括豎支撐41、螺旋狀支撐42、上支撐板43、下支撐板44,豎支撐41與螺旋狀支撐42活動安裝在上支撐板43和下支撐板44之間,螺旋狀支撐42套裝在豎支撐41外側,所述外管4上端固定在法蘭6上,上支撐板43通過法蘭6與出料管2連接,所述豎支撐41由多組鋼柱組成,每組鋼柱的間隔相等,螺旋狀支撐42由不銹鋼絲條組成。
本發(fā)明的工作原理是:處理液從進料管3進入外管4后,通過外管4外壁濾布7的過濾進入中心管8,再由中心管8上部、出料管2流出,濾塊沉積在濾布7外表上,濾塊周期性的從過濾裝置中移除。外管4和中心管8采用法蘭6連接,便于拆卸、清洗,加強過濾工作效率。殼體1內(nèi)表面的聚四氟乙烯薄膜6可以防止油漆涂料的粘黏,可以將處理液從出料管2很好的流出,聚四氟乙烯薄膜6摩擦系數(shù)極低,可以防止涂料粘貼在殼體1內(nèi)表面。過濾裝置從外向內(nèi)進行過濾,在壓力的作用下,濾布7容易緊緊包裹在外管4外表面,本裝置使用螺旋狀支撐42套裝在豎支撐41外側作為支撐,可以增大濾布7的有效過濾面積,提高過濾效率。豎支撐41可由5支以上的鋼柱組成,每組鋼柱的間隔相等,保持結構穩(wěn)定,且豎支撐41與螺旋狀支撐42活動安裝在上支撐板43和下支撐板44之間,可獨立拆卸,在清理的時候只需要從殼體1中單獨取出豎支撐41或螺旋狀支撐42即可,方便清洗。該設備結構簡單,使用、安裝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
雖然結合附圖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但是專利所有者可以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nèi)做出各種變形或修改,只要不超過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所描述的保護范圍,都應當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