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乙基酯生產(chǎn)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
【背景技術】
[0002]乙基酯生產(chǎn)中回收乙醇及碳酯的回收裝置通常包括蒸餾釜、蒸餾塔和冷凝器,液體陷阱蒸餾釜蒸餾后送入蒸餾塔分離吸收,最后經(jīng)冷凝器冷凝回收?,F(xiàn)有技術中的蒸餾釜都為立式蒸餾釜,在釜體的外壁上安裝夾套或者釜體內壁設置夾層,在夾套或夾層內通入熱水或熱蒸汽經(jīng)行加熱,也有在釜體內部上安裝電加熱的技術方案,這些方案的缺陷在于,當釜體內的液位降低時,液位以上的加熱部分所產(chǎn)生的熱量利用率就較低,浪費能源和成本;而填料塔內的蒸汽上升的過程中通常會有部門蒸汽在塔節(jié)的內壁上凝結并順著塔節(jié)內壁向下流,這樣帶來的問題是,順壁下流的液體不能夠與填料接觸吸收,且液體易從塔節(jié)連接處滲漏,帶來污染和腐蝕;回收裝置通常只使用一個冷凝器冷凝,不能冷凝完全,冷凝器中未冷凝的氣體排出后易浪費原料且污染環(huán)境。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節(jié)約能源、避免液體壁流、較少污染的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
[0004]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包括蒸餾釜、填料蒸餾塔、第一冷凝器和回收罐,所述蒸餾釜連接于填料蒸餾塔底部,所述填料蒸餾塔的蒸汽出口連接第一冷凝器,所述第一冷凝器的輸出端連接回收罐及填料蒸餾塔的回流口,所述第一冷凝器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的第一輸入端,第一冷凝器的氣相出口連接第二冷凝器的輸入端,所述第二冷凝器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的第二輸入端,所述四通閥的第一輸出端設有分別連接回流口和回收罐的兩條支路,兩條支路上均設有控制閥,所述四通閥的第二輸出端連通第一冷凝器的氣相出口與第二冷凝器的輸入端之間的管道。
[0005]進一步地,所述蒸餾釜包括臥式的筒狀釜體,釜體的兩端面設有端蓋,釜體頂部設有進料口和塔接口,釜體的底部設有出料口和排污口,所述釜體內腔設有換熱裝置,所述釜體底部設有一條沿母線方向的下凹的加熱腔,所述加熱腔與釜體內腔聯(lián)通,所述換熱裝置水平設置于加熱腔內。
[0006]再進一步地,所述填料蒸餾塔,包括多個塔節(jié),各塔節(jié)間經(jīng)法蘭上下連接,蒸餾塔的頂部設有蒸汽出口,蒸餾塔上部設有回流口,蒸餾塔底部設有蒸汽進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塔節(jié)包括填料塔節(jié)和布液塔節(jié),所述布液塔節(jié)設置于兩填料塔節(jié)之間,所述布液塔節(jié)內設有布料裝置,所述布料裝置經(jīng)連接件連接于填料的底部,所述布液裝置包括集液池、水平管、豎直管和分布管,所述集液池呈環(huán)形并固定安裝于塔節(jié)的內壁,水平管沿集液池直徑方向安裝于集液池的中上部,水平管兩端與集液池聯(lián)通,所述分布管平行安裝于水平管正下方,豎直管豎直設置并聯(lián)通水平管與分布管。
[0007]采取以上技術方案后,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1.將蒸餾釜臥式設置,將換熱裝置設置于蒸餾釜內腔的底部,無論蒸餾釜內的液位多高,換熱裝置始終全部位于液面之下并也液面充分換熱,換熱效率高,避免了熱能的損失;2.塔節(jié)內壁上設有環(huán)形的集液池,塔節(jié)內壁上的溶液順壁流入集液池中,集液池中的液體達到一定液位后會流進水平管,在經(jīng)豎直管進入分布管,有分布管將溶液均勻分布至填料中,既能有效吸收液體中的物質又能避免液體沿塔節(jié)連接處滲漏;3.利用兩級冷凝器經(jīng)行冷凝,無法冷凝或未完全冷凝的的氣體送回至第二冷凝器中循環(huán)冷凝,防止排入空氣產(chǎn)生污染,且乙醇的回收比例高。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fā)明的機構示意圖;
圖2為蒸餾釜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填料蒸餾塔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蒸餾塔的局部視圖。
[0009]圖中:蒸餾釜1,釜體11,端蓋12,進料口 13,出料口 14,排污口 15,換熱裝置16,進水口 17,出水口 18,塔接口 9,加熱腔10,填料蒸餾塔2,蒸汽進口 21,蒸汽出口 22,回流口23,分布器24,布液塔節(jié)25,連接件251,集液池252,水平管253,豎直管254,分布管255,填料塔節(jié)26,第一冷凝器3,第二冷凝器4,四通閥5,控制閥6,回收罐7。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進一步詳述:
一種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包括蒸餾釜1、填料蒸餾塔2、第一冷凝器3、第二冷凝器4,和回收罐7。
[0011]所述蒸餾釜I包括臥式的筒狀釜體11,釜體11的兩端面設有端蓋12,釜體11頂部設有進料口 13和塔接口 14,釜體11的底部設有出料口 14和排污口 15,所述釜體11內腔設有換熱裝置16,所述釜體11底部設有一條沿母線方向的下凹的加熱腔10,所述加熱腔10與釜體11內腔聯(lián)通,所述換熱裝置16水平設置于加熱腔10內。
[0012]所述填料蒸餾塔2包括多個塔節(jié),各塔節(jié)間經(jīng)法蘭上下連接,蒸餾塔2的頂部設有蒸汽出口 22,蒸餾塔上部設有回流口 23,蒸餾塔底部設有蒸汽進口 21各與蒸餾釜I的塔接口 9連接的接口,所述塔節(jié)包括填料塔節(jié)26和布液塔節(jié)25,所述布液塔節(jié)25設置于兩填料塔節(jié)26之間,所述布液塔節(jié)25內設有布料裝置,所述布料裝置經(jīng)連接件251連接于填料的底部,所述布液裝置包括集液池252、水平管253、豎直管254和分布管255,所述集液池252呈環(huán)形并固定安裝于塔節(jié)的內壁,水平管253沿集液池252直徑方向安裝于集液池252的中上部,水平管253兩端與集液池252聯(lián)通,所述分布管255平行安裝于水平管253正下方,豎直管255豎直設置并聯(lián)通水平管253與分布管255。
[0013]所述蒸餾釜I連接于填料蒸餾塔底部2,所述填料蒸餾塔2的蒸汽出口 22連接第一冷凝器3,所述第一冷凝器3的輸出端連接回收罐7及填料蒸餾塔2的回流口 23,所述第一冷凝器3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5的第一輸入端,第一冷凝器3的氣相出口連接第二冷凝器4的輸入端,所述第二冷凝器4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5的第二輸入端,所述四通閥5的第一輸出端設有分別連接回流口 23和回收罐7的兩條支路,兩條支路上均設有控制閥6,所述四通閥5的第二輸出端連通第一冷凝器3的氣相出口與第二冷凝器4的輸入端之間的管道。
【主權項】
1.一種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包括蒸餾釜、填料蒸餾塔、第一冷凝器和回收罐,所述蒸餾釜連接于填料蒸餾塔底部,所述填料蒸餾塔的蒸汽出口連接第一冷凝器,所述第一冷凝器的輸出端連接回收罐及填料蒸餾塔的回流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冷凝器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的第一輸入端,第一冷凝器的氣相出口連接第二冷凝器的輸入端,所述第二冷凝器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的第二輸入端,所述四通閥的第一輸出端設有分別連接回流口和回收罐的兩條支路,兩條支路上均設有控制閥,所述四通閥的第二輸出端連通第一冷凝器的氣相出口與第二冷凝器的輸入端之間的管道。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餾釜包括臥式的筒狀釜體,釜體的兩端面設有端蓋,釜體頂部設有進料口和塔接口,釜體的底部設有出料口和排污口,所述釜體內腔設有換熱裝置,所述釜體底部設有一條沿母線方向的下凹的加熱腔,所述加熱腔與釜體內腔聯(lián)通,所述換熱裝置水平設置于加熱腔內。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蒸餾塔,包括多個塔節(jié),各塔節(jié)間經(jīng)法蘭上下連接,蒸餾塔的頂部設有蒸汽出口,蒸餾塔上部設有回流口,蒸餾塔底部設有蒸汽進口,其特征在于,所述塔節(jié)包括填料塔節(jié)和布液塔節(jié),所述布液塔節(jié)設置于兩填料塔節(jié)之間,所述布液塔節(jié)內設有布料裝置,所述布料裝置經(jīng)連接件連接于填料的底部,所述布液裝置包括集液池、水平管、豎直管和分布管,所述集液池呈環(huán)形并固定安裝于塔節(jié)的內壁,水平管沿集液池直徑方向安裝于集液池的中上部,水平管兩端與集液池聯(lián)通,所述分布管平行安裝于水平管正下方,豎直管豎直設置并聯(lián)通水平管與分布管。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苯乙基酯生產(chǎn)用碳乙醇回收裝置,包括蒸餾釜、填料蒸餾塔、第一冷凝器和回收罐,所述蒸餾釜連接于填料蒸餾塔底部,所述填料蒸餾塔的蒸汽出口連接第一冷凝器,所述第一冷凝器的輸出端連接回收罐及填料蒸餾塔的回流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冷凝器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的第一輸入端,第一冷凝器的氣相出口連接第二冷凝器的輸入端,所述第二冷凝器的液相出口連接四通閥的第二輸入端,所述四通閥的第一輸出端設有分別連接回流口和回收罐的兩條支路,兩條支路上均設有控制閥,所述四通閥的第二輸出端連通第一冷凝器的氣相出口與第二冷凝器的輸入端之間的管道。
【IPC分類】B01D3-14, C07C29-80, C07C31-08, B01D3-02
【公開號】CN104623922
【申請?zhí)枴緾N201510077709
【發(fā)明人】童貞明, 馬峰, 顧維龍, 馮春良
【申請人】江蘇森萱醫(yī)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