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脈沖振打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除塵設備的配套裝置,特別涉及一種脈沖振打器。
背景技術:
高壓靜電除塵器通過安裝在高壓電場內(nèi)的陰、陽電極使煙氣中的塵粒沉積在電極表面與煙氣脫離,為提高靜電除塵器的效率需定期清除沉積在電極表面的粉塵,傳統(tǒng)的方法是在靜電除塵器內(nèi)部安裝振打清灰裝置。有頂部振打和側部振打兩種方式。目前,國內(nèi)的振打清灰裝置大都采用機械方式振打清灰,存在沖擊力小的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克服了上述存在的缺陷,目的是為電除塵設備提供一種無潤滑、效率高的脈沖振打器。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內(nèi)容簡述
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其特征在于是由振打控制器、螺栓、螺母、墊圈、外殼、彈簧、線圈、振打棒、振打器底座、螺栓、螺母、墊圈、包箍、密封膠墊、定位套管和傳力桿組成,在電磁錘脈沖振打器外殼內(nèi)設置線圈組件和彈簧,通過螺栓、螺母、墊圈固定,電磁錘的振打棒對準除塵器的傳力桿,防雨水密封膠墊用包箍夾緊,傳力桿與電場內(nèi)的部件緊固連接,并要求傳力桿垂直度>1 mm,傳力桿外置定位套管,脈沖振打器安裝在電除塵器上部,通過螺栓、螺母、墊圈與除塵器固定。
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其振打棒的提升高度400mm,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無需特殊維護和檢修、保證長久使用、無潤滑。放電極與收塵極分別振打,并且分段調(diào)整振打沖擊強度和振打周期,振打間隔時間
可調(diào)整,每個電場振打周期相互獨立a
圖1為脈沖振打器結構示意圖
圖l中l(wèi)為振打控制器、2為螺栓、3為螺母、4為墊圈、5為外殼、6為彈簧、7為線圈組件、8為振打棒、9為振打器底座、10為螺栓、11為螺母、12為墊圈、13為包箍、14為密封膠墊、15為
定位套管、16為傳力桿。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下面結合附圖做具體說明。見圖l,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是由振打控制器l、螺栓2、螺母3、墊圈4、外殼5、彈簧6、線圈7、振打棒8、振打器底座9、螺栓IO、螺母ll、墊圈12、包箍13、密封膠墊14、定位套管15、傳力桿16組成,脈沖振打器安裝在電除塵器上部,通過螺栓10、螺母11、墊圈12與除塵器固定;在電磁錘脈沖振打器外殼5內(nèi)設置線圈組件7和彈簧6,通過螺栓2、螺母3、墊圈4固定。電磁錘的振打棒8對準除塵器的傳力桿16,防雨水密封膠墊14用包箍夾緊,傳力桿16與電場內(nèi)的部件緊固連接,并要求傳力桿16垂直度*1 mm,傳力桿16外置定位套管15,定位套管15直接焊在頂棚上。當線圈組件7通入脈沖電流時,產(chǎn)生的電磁感應力將振打棒8升起,同時壓縮彈簧6,這時振打棒8除具有位能外,還具有蓄能彈簧6的反彈勢能,振打棒8的提升高度為400mm,當脈沖電流過后,振打棒8自由下落,此時由于在彈簧6的作用下振打棒8迅速被反彈加速,得到較大的沖擊量,獲得更大的振打效果。電磁錘脈沖振打器是由振打控制器1操作使用,放電極與收塵極分別振打,并且分段調(diào)整振打沖擊強度和振打周期,振打間隔時間可調(diào)整,每個電場振打周期相互獨立。
權利要求
1、一種脈沖振打器,其特征在于是由振打控制器(1)、螺栓(2)、螺母(3)、墊圈(4)、外殼(5)、彈簧(6)、線圈(7)、振打棒(8)、振打器底座(9)、螺栓(10)、螺母(11)、墊圈(12)、包箍(13)、密封膠墊(14)、定位套管(15)和傳力桿(16)組成,在電磁錘脈沖振打器外殼(5)內(nèi)設置線圈組件(7)和彈簧(6),通過螺栓(2)、螺母(3)、墊圈(4)固定,電磁錘的振打棒(8)對準除塵器的傳力桿(16),防雨水密封膠墊(14)用包箍夾緊,傳力桿16與電場內(nèi)的部件緊固連接,并要求傳力桿(16)垂直度≯1mm,傳力桿(16)外置定位套管(15);脈沖振打器安裝在電除塵器上部,通過螺栓(10)、螺母(11)、墊圈(12)與除塵器固定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脈沖振打器,其特征在于在電磁錘脈沖振打器外殼內(nèi)設置線圈組件和彈簧,通過螺栓、螺母、墊圈固定,電磁錘的振打棒對準除塵器的傳力桿,防雨水密封膠墊用包箍夾緊,傳力桿與電場內(nèi)的部件緊固連接,并要求傳力桿垂直度≯1mm,傳力桿外置定位套管,脈沖振打器安裝在電除塵器上部,通過螺栓、螺母、墊圈與除塵器固定。本發(fā)明脈沖振打器,振打棒的提升高度可達400mm,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無需特殊維護和檢修、保證長久使用、無潤滑。放電極與收塵極分別振打,并且分段調(diào)整振打沖擊強度和振打周期,振打間隔時間可調(diào)整,每個電場振打周期相互獨立。
文檔編號B03C3/34GK101683632SQ200810013320
公開日2010年3月31日 申請日期2008年9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9月23日
發(fā)明者徐兆督 申請人:徐兆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