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后部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汽車后部結構。
技術背景常規(guī)地,提出具有如下構造的汽車后部的地板下面的結構(例如,參看公開號為7-165126的日本專利申請)。即,后懸伸部位于軸距部的 地板下面表面的上方,并且具有大致扁平橫截面形狀的消音器以水平 安裝狀態(tài)設置在鄰近后懸伸部的地板下面表面的下方。進一步,消音 器的最低表面位于軸距部的地板下面表面的上方以及后保險杠的下端 的下方。所述地才反下面結構可以防止在車身的地寺反下方流動的空氣的 流動速度降低,并且通過使消音器作為空氣動力零件防止這些空氣脫 離,因而增強汽車的空氣動力性能。這里,存在從消音器排出的排氣的一部分進入限定在后保險杠罩 和車身之間的空間的情況,并且進入限定在后保險杠罩和車身之間的這些排氣及其壓力從限定在后保險杠罩和車身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 并且與在車身的地板下方的氣流垂直地融合。在該情況下,在車身的 地板下方的氣流纟皮擾動,因而造成汽車的動力性能的惡化。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做出的,并且本發(fā)明的目的為獲得一種 汽車后部結構,其可以防止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氣流被從消音器排出的排氣擾動。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個方案,提供了一種汽車后部結構,包括后 側設置部件,其設置在消音器的車身后側,并且構造為干擾從所述消音器排出的排氣,以使得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向下流動;及整流部件, 其設置在所述消音器下方,并且將所述向下流動的排氣順著在所述車 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向引導,以將所述排氣融入到所述空 氣流內。根據(jù)本發(fā)明第 一方案的汽車后部結構,從所述消音器排出的并且 在干擾所述后側-沒置部件的同時向下流動的所述排氣的一部分、被設 置在所述消音器下方的所述整流部件順著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 氣流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所述空氣流內。因此,可以防止在車身 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被從所述消音器排出的排氣擾動。在本發(fā)明第一方案的汽車后部結構中,所述后側設置部件可以包 括擴散器,其形成為圓柱形,并且將所述消音器的消音管容納在其前 端側的開口部內,并且將從所述消音管排出的所述排氣從所述擴散器 的后端側的開口端部排出,并且其中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從限定在所述 擴散器的前端部和所述消音器的主體部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并且所 述整流部件可以設置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的下部。在具有上述構造的汽車后部結構中,從限定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 部和所述消音器的主體部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所述排氣、被安裝在 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的下部上的所述整流部件順著在所述車身的地板 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所述空氣流內。因此,可 以防止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被從限定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 部和所述消音器的主體部之間的空間排出的排氣擾動。
進一步,可以通過將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的下部朝向徑向內部折 疊形成所述整流部件。所述排氣被通過將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的下部 朝向徑向內部折疊形成的所述整流部件引導。在具有上述構造的汽車后部結構中,所述整流部件可以包括安裝 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的下部的整流板。所述排氣被安裝在所述擴散 器的前端部的下部的整流板引導。在本發(fā)明第一方案的汽車后部結構中,所述后側設置部件可以包 括后保險杠罩,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可以從限定在所述后保險杠罩與所 述車身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并且所述整流部件可以設置在所述后保 險杠罩的下部。在具有上述構造的汽車后部結構中,從限定在所述后保險杠罩和 所述車身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所述排氣、被安裝在所述后保險杠罩 的下部的所述整流部件順著在所述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 向引導,并且融入到所述空氣流內。因此,可以防止在車身的地板下 方流動的空氣流被從限定在后保險杠罩和所述車身之間的空間排出的 排氣擾動。在本發(fā)明第一方案的汽車后部結構中,所述后側設置部件可以包 括后保險杠罩,其中,地板蓋可以設置在所述車身的后部的地板下方, 所述地板蓋的后端部與后保險杠罩的下端部重疊并且具有形成在所述 地板蓋的后端側中的排出孔,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可以從所述排出孔向 下排出,并且所述整流部件可以具有設置在所述排出孔的外圍部的傾 斜部。 在具有上述構造的汽車后部結構中,從形成在所述地板蓋中的排 出孔向下排出的排氣^皮i殳置在所述排出孔的外圍部的所述傾斜部順著 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所述空氣流 內。因此,可以防止在所述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故從形成在 所述地板蓋中的排出孔排出的排氣擾動。在本發(fā)明第 一方案的汽車后部結構中,所述整流部件可以包括朝 向所述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第 一 引導部,以及從所述第 一 引導部的 下端朝向所述車身的后部延伸的第二引導部。在具有上述構造的汽車后部結構中,在干擾所述后側設置部件的 同時向下流動的所述排氣被所述整流部件的第 一 引導部沿在所述車身 的后側向下傾斜的方向引導,并且此后,被朝向車輛的后部引導,即, 被所述整流部件的第二引導部順著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 方向引導。以此方式,所述排氣可以被形成在所述整流部件中的兩個 引導部引導,并且因此,所述整流部件可以具有簡單的構造。
后部的側-觀圖;圖2為圖1中所示的汽車的后部的仰視圖;圖3為在從車身的后側看后保險杠罩的情況下圖1中所示的汽車 的后保險杠罩的主視圖;圖4為在從車身的前側看后保險杠罩的情況下圖1中所示的汽車 的后保險杠罩的后視圖5為示出了安裝在圖3和圖4中的后保險杠罩上的擴散器的構 造的透視圖;圖6為示出了安裝在圖3和圖4中的后保險杠罩上的擴散器的構 造的透視圖;圖7為示出了安裝在圖3和圖4中的后保險杠罩上的擴散器的構 造的透視圖;圖8為沿圖3中的線8-8的橫截面圖;圖9為示出了安裝在圖8中所示擴散器上的第一整流41的部分構 造的放大的橫截面圖;圖10為示出了安裝在圖3和圖4中所示后保險杠罩上的第二整流 板的構造的俯視圖;圖11為示出了安裝在圖3和圖4中所示后保險杠罩上的第二整流 板的構造的側視圖;圖12為沿圖3中的線11 - 11的橫截面圖;及圖13為沿圖3中的線12-12的橫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圖l到圖13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這里,在附圖中,箭頭FR 表示車輛前部方向,箭頭UP表示車輛上部方向以及箭頭W表示車輛寬度方向。圖1為示出了通過應用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汽車后部結構構造的 汽車12的后部的構造。圖2為示出了汽車12的后部結構的構造的仰
視圖。如圖1和圖2中所示,后保險杠罩16安裝在汽車12的車身14 的后部。后保險杠罩16包括在汽車寬度方向上設置在汽車12的最后 面的端部的罩體16A,以及從車輛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兩端部延伸到 車輛的前部的側壁部16B。在罩體16A的前面,一對消音器18設置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兩側。 消音器18包括主體部18A和消音器管18B,消音器管18B從主體部 18A向后伸出并且將由圖中未示出的發(fā)動機產(chǎn)生的排氣從消音器管 18B排出到后側(罩體16A側)。如圖2中所示,擴散器20分別安裝在罩體16A在車輛寬度方向上 的兩端部。擴散器20利用金屬材料形成為大致喇叭形管子。如圖3到 圖7中所示,擴散器20具有設置在擴散器20的車體前側并且形成為 近似環(huán)形的前端側開口部20A,以及設置在擴散器20的車體后側并且 形成為沿著車輛寬度方向大致延長的矩形形狀的后端側開口 20B。如 圖8中所示,在擴散器20的后端部ii置在形成在罩體16A中的通孔 22的內部的情況下,利用多個螺釘將擴散器20緊固到后保險杠罩16, 其中罩體16A的外部(車身后側)和內部(車身前側)通過擴散器20 的柱面的內部彼此相通。這里,遮蓋了通孔22的孔外圍部的消音部20C 形成在擴散器20的后端部。消音器18的消音器管18B^L近似同軸地容納在擴散器20的前端 側開口部20A的內部。由于這樣的構造,從消音器管18B排出的排氣 經(jīng)過擴散器20的柱面的內部并且/人擴散器20的后端側開口部20B朝 向車身后側排出(參看圖8中的箭頭A)。然而,當從消音器管1SB排 出的排氣的量增加時,在擴散器20的內部產(chǎn)生高壓,并且排氣的一部 分可能朝向車身前側回流。進一步,回流的排氣及其壓力經(jīng)過限定在
消音器管18B和前端側開口部20A的內表面之間的空間,并且從限定 在擴散器20的前端部和消音器18的主體部18A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 (參看圖8中的箭頭B)。進一步,回流的排氣及其壓力進入限定在后 保險杠罩16的罩體16A和車身14 (下后板14A)之間的空間,并且 從限定在罩體16A和下后板14A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這里,在所述實施例中,如圖4、圖6和圖7中所示,擴散器20 的前端部的下部在徑向方向上朝向內側折疊,以形成在車身后側方向 上向下傾斜的傾斜部20D (整流部件)。因此,從限定在擴散器20的 前端部和消音器18的主體部18A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排氣經(jīng)過限定 在傾斜部20D和消音器18的主體部18A之間的空間。當排氣以此方 式經(jīng)過時,由于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 (為向下整流過 的汽車12的行馬史風,參看圖8)的風壓,使得排氣朝向傾斜部20D側 流動。朝向傾斜部20D側流動的排氣被傾斜部20D沿朝向車身后側向 下傾斜的方向引導,并且其后,被擴散器20的前端部的外圍20E (整 流部件)順著空氣流U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進一步,在所述實施例中,在擴散器20的前端部的下端上,安裝 有構成了整流部件的第一整流板24。第一整流板24通過將金屬板折疊 形成并且包括朝向車身后側向下傾斜的第一引導部24A。從第一引導 部24A的下端,第二引導部24B朝向車身的后部延伸,并且第二引導 部24B相對于車身14水平地設置。垂直壁部24C從第二引導部2斗B 的后端向上延伸,并且結合部24D從垂直壁部24C的上端朝向車身后 側延伸。結合部24D通過焊接等連接到擴散器20的前端部的下端。第 一整流板24以上述方式安裝到擴散器20上。 因此,從限定在擴散器20的前端部和消音器18的主體部18A之 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排氣(參看圖8中的箭頭B)經(jīng)過限定在第一整 流板24和消音器18的主體部18A之間的空間。當排氣以此方式經(jīng)過 時,由于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的風壓,使得排氣朝向 第一引導部24A側流動。朝向第一引導部24A側流動的排氣被第一引 導部24A沿朝向車身后側向下傾斜的方向引導,并且其后,被第二引 導部24B順著空氣流U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參看圖 8中的箭頭C)。這里,如圖9中所示,優(yōu)選地,將第一整流板24的第一引導部24A 的長度L1和第二引導部24B的長度L2設定為5mm或更長。優(yōu)選地, 將第一引導部24A相對于第二引導部24B的傾斜角e設定為從30度到 45度的范圍內的盡量小的值。對于將在下面進行說明的第二整流板26 的第 一 引導部26A和第二引導部26B也是如此。進一步,才艮據(jù)所述實施例,如圖3和圖4中所示,構成整流部件 的第二整流板26形成在擴散器20的下方。如圖10和圖11中所示, 第二整流板26形成為延長的板形,并且在第二整流板26的長度方向 與車輛寬度方向一致的情況下安裝在罩體16A的下端上。如圖12中所 示,第二整流板26包括朝向車身后側向下傾斜的第一引導部MA,以 及從第一引導部26A的下端朝向車身的后部延伸的第二引導部26B。 這里,如圖4中所示,切口部26F形成在恰好設置在擴散器20的下方 的第一引導部26A的部分中。安裝用吊耳26C安裝在第二引導部26B的后端部上。在罩體16A 的下端部插入到形成在安裝用吊耳26C中的安裝槽26D內的情況下,
插入到形成在第二引導部26B中的通孔26E (參看圖10)內的螺釘被 緊固到罩體16A,因而將第二整流板26安裝到罩體16A的下端。因此,從限定在罩體16A和下后板14A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排 氣(參看圖12中的箭頭D)經(jīng)過限定在第二整流板26和下后板14A 之間的空間。當排氣以此方式經(jīng)過時,由于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動 的空氣流U的風壓,使得排氣朝向第一引導部26A側流動。朝向第一 引導部26A側流動的排氣被第一引導部26A沿朝向車身后側向下傾斜 的方向引導,并且其后,^皮第二引導部26B順著空氣流U的方向引導, 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參看圖12中的箭頭E)。這里,除了罩體16A, 在第二整流板26的車身后側不設置部件,并且同時,罩體16A設置在 第二整流板26上方,因此,經(jīng)過第二整流板26的排氣不會干擾汽車 12的構成部件。進一步,在所述實施例中,如圖2中所示,在車身14的后部的地 板下面上,地板蓋28安裝在車身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中心部分。如圖 13中所示,地才反蓋28的后端部和罩體16A的下端部;&此重疊。在所 述車身的重疊部分的前面的地板蓋28的后端部中,沿著車輛寬度方向 形成由延長孔形成的多個排出孔28A。進入限定在罩體16A和下后板 14A之間的空間中的排氣從這些排出孔28A向下排出(參看圖13中的 箭頭F )。在車身后側的各個排出孔28A的孔外圍部構成了朝向車身的 后側向下傾斜的傾斜部28B (整流部件),因此,由于在車身14的地 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的風壓,使得從各個排出孔28A排出的排氣朝 向傾斜部28B流動。朝向傾斜部28B側流動的排氣被傾斜部28B沿朝 向車身14的后側向下傾斜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參看 圖13中的箭頭G)。
這里,盡管行駛風也會進入限定在罩體16A和下后板14A之間的 空間,進入的行駛風被各個排出孔28A的傾斜部28B沿朝向車身的后 側向下傾斜的方向引導,并融入到空氣流U內。接下來,說明所述實施例的工作方式。在具有上述構造的汽車12中,從限定在擴散器20的前端部和消 音器18的主體部18A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排氣被傾斜部20D和第 一整流板24的第一引導部24A沿朝向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方向引 導,并且此后,被擴散器20的前端部的外圍20E和第一整流板24的 第二引導部24B順著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的方向引 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因此,可以防止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 動的空氣流U被從限定在擴散器20的前端部和消音器18的主體部18A 之間的空間排出的排氣擾動。進一步,從限定在罩體16A和下后板14A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 排氣被第二整流板26的第 一 引導部26A沿朝向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 方向引導,并且此后,被第二整流板26的第二引導部26B順著在車身 14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 因此,可以防止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被從限定在罩體 16A和下后板14A之間的空間排出的排氣擾動。進一步,從形成在地板蓋28中的排出孔28A排出的排氣被形成在 排出孔28A的孔外圍部上的傾斜部28B沿朝向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 方向引導,并且被順著在車身14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U的方向引 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U內。因此,可以防止在車身14的地4反下方流 動的空氣流U被從形成在地板蓋28中的排出孔28A排出的排氣擾動。
進一步,在所述實施例中,排氣可以被在第一整流板24和第二整流板26上的兩個引導部引導,因此,可以簡化整流部件的構造。這里,在上述實施例中,第一整流板24和第二整流板26構造為 包括第一引導部24A、 26A和第二引導部24B、 26B,并且呈現(xiàn)彎曲的 橫截面形狀。然而,整流板不限于上述橫截面形狀并且可以形成為弓 形橫截面形狀。在此情況下,整流板構造為通過具有與傾斜的弓形相 切的部分將排氣沿朝向車身后側傾斜的方向引導。進一步,在上述實施例中,第一整流板24和第二整流板26形成 為相對于擴散器20和后保險杠罩16的分離體。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 這樣的構造,第一整流板24可以與擴散器20 —體地形成,并且第二 整流板26可以與后保險杠罩16 —體地形成。
權利要求
1、 一種汽車后部結構,包括后側設置部件,其設置在消音器的車身后側上,并且構造為干擾 從所述消音器排出的排氣,以使得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向下流動;及整流部件,其設置在所述消音器下方,并且將所述向下流動的排 氣順著在所述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向引導,以將所述排 氣融入到所述空氣流內。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后側設置部件 包括擴散器,其形成為大致圓柱形,并且將所述消音器的消音管容納 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側的開口部內,并且將從所述消音管排出的所述 排氣從所述擴散器的后端側的開口端部排出,并且其中所述排氣的一 部分從限定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和所述消音器的主體部之間的空間 向下排出,并且所述整流部件設置在所述擴散器的前端部的下部。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通過將所述擴散器 的所述前端部的下部朝向徑向內部折疊來形成所述整流部件。
4、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整流部件包括 安裝在所述擴散器的所述前端部的下部的整流板。
5、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整流部件包括 傾斜部,其在所述擴散器的所述前端部的下部朝向徑向內部折疊,并 且朝向車身的后部向下傾斜;及與所述傾斜部接續(xù)形成的并且圍繞所述擴散器的所述前端部的外圍朝向所述車身的后部延伸的部分。
6、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整流部件包括 整流板,所述整流板包括朝向所述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第 一 引導部 和從所述第 一 引導部的下端朝向所述車身的后部延伸的第二引導部。
7、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后側設置部件包括后保險杠罩,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從限定在所述后保險杠罩與所述 車身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并且所述整流部件設置在所述后保險杠罩 的下部。
8、 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整流部件包括 整流板,所述整流板包括朝向所述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第 一引導部 和從所述第 一 引導部的下端朝向所述車身的后部延伸的第二引導部。
9、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后側設置部件 包括后保險杠罩,地板蓋帶有形成于其內的排出孔,所述排出孔鄰近 所述地板蓋在車輛縱向上的后端部,在使所述后端部與所述后保險杠 罩的下端部重疊的狀態(tài)下,所述地板蓋安裝在所述車身的后部的地板 下面,所述排氣的一部分從所述排出孔向下排出,并且所述整流部件 包括設置在所述排出孔的外圍部的傾斜部。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排出孔為沿 著所述車輛寬度方向以延長方式形成的延長孔。
11、 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后部結構,其中所述整流部件包 括整流板,所述整流板包括朝向所述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第 一引導 部和從所述第一引導部的下端朝向所述車身的后部延伸的第二引導 部。
全文摘要
一種汽車后部結構,包括擴散器,其設置在消音器的車身后側上,并且構造為干擾從消音器排出的排氣,以使得排氣的一部分向下流動;整流板,其設置在消音器下方,并且將向下流動的排氣順著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向引導,以將排氣融入到空氣流內。從限定在擴散器的前端部和消音器的主體部之間的空間向下排出的排氣被沿朝向車身的后側向下傾斜的方向引導,并且此后,被順著在車身的地板下方流動的空氣流的方向引導,并且融入到空氣流內。
文檔編號F01N13/20GK101121381SQ20071013571
公開日2008年2月13日 申請日期2007年8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8月10日
發(fā)明者伊藤孝夫, 山本晴彥, 巖本宏明, 鶴田憲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