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控制車輛內燃機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氧氣傳感器感測來自所述內燃機的廢氣流的氧氣百分比;
利用發(fā)動機控制模塊,基于所述廢氣流中烴濃度調節(jié)所述廢氣的所述感測氧氣百分比以限定校正的氧氣百分比;以及
利用所述發(fā)動機控制模塊,基于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控制進入所述內燃機的烴噴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控制進入所述內燃機的烴噴射包括控制缸內燃燒的烴噴射率,和燃燒后廢氣處理過程的烴噴射率中的至少一者。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控制進入所述內燃機的烴噴射進一步限定為限制進入所述內燃機的烴噴射為這樣的烴濃度,即其能夠與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指示的所述廢氣流中一定量的氧氣燃燒。
4.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控制進入所述內燃機的烴噴射進一步限定為當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小于預定最小值時控制進入所述內燃機中的烴噴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利用所述發(fā)動機控制模塊確定所述廢氣流中所述烴濃度,其中確定所述廢氣流中的所述烴濃度包括通過估計的噴射入所述內燃機的烴的量計算所述廢氣的濃度。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調節(jié)所述感測的氧氣百分比包括將所述廢氣流中的所述烴的濃度與氧氣校正因數(shù)相關聯(lián)。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調節(jié)所述感測到的氧氣百分比包括將所述氧氣校正因數(shù)應用于所述感測到的氧氣百分比,以確定校正的氧氣百分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利用所述發(fā)動機控制模塊確定所述廢氣流中烴的濃度,其中,確定廢氣流中烴的濃度包括根據噴射入所述內燃機的烴的估計量計算所述廢氣的濃度。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利用所述發(fā)動機控制模塊,根據基于所述內燃機感測的空氣流量值以及噴射入所述內燃機的烴的值的模型,計算所述預測的氧氣百分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所述校正的氧氣百分比與所述預測的氧氣百分比彼此相差超過15%時,傳送信令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