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空氣濾清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空氣濾清器,屬于汽車技術領域。它解決了如何快速確認濾芯是否漏裝的問題。本空氣濾清器包括外殼和位于外殼內(nèi)的濾芯,所述濾芯的外側面上具有向外凸起的凸臺,所述外殼上具有與凸臺位置相對的通槽,所述凸臺位于所述通槽內(nèi)。通過在外殼上設置通槽和在濾芯上設置凸臺,濾芯與外殼裝配后,凸臺露出通槽,使得人們能夠直接通過肉眼觀察濾芯是否漏裝,判斷方式簡單快速。
【專利說明】
一種空氣濾清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技術領域,涉及一種空氣濾清器。
【背景技術】
[0002]空氣濾清器是汽車動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過濾空氣中雜質,將過濾后清潔的空氣輸送至發(fā)動機,以保證發(fā)動機氣缸內(nèi)的汽油和空氣的混合物燃燒更充分。空氣濾清器一般由濾芯和殼體兩部分組成。
[0003]如中國專利【申請?zhí)?201320433918.6;授權公告號:CN 203404001U】公開了一種汽車空氣濾清器,包括汽車空氣濾清器上殼體、與所述汽車空氣濾清器上殼體固定連接的汽車空氣濾清器下殼體,以及與所述汽車空氣濾清器上殼體密封連接的濾芯。汽車空氣濾清器上殼體包括主殼體、設置主殼體底部的開口邊框、以及設置于所述主殼體側部的出氣管接口,所述開口邊框具有與濾芯密封連接的濾芯連接平面。
[0004]上述汽車空氣濾清器存在以下缺陷:在上述空氣濾清器中,濾芯裝配在殼體內(nèi)為不可見的狀態(tài),而濾芯材料為無紡布或濾紙,均為密度較小的材料,如果不拆開空氣濾清器的殼體,從外觀和重量上均無法確認濾芯是否漏裝。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空氣濾清器,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快速確認濾芯是否漏裝。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空氣濾清器,包括外殼和位于外殼內(nèi)的濾芯,其特征在于,所述濾芯的外側面上具有向外凸起的凸臺,所述外殼上具有與凸臺位置相對的通槽,所述凸臺位于所述通槽內(nèi)。
[0007]本空氣濾清器通過在外殼上設置使外殼內(nèi)腔與外界相通的通槽,并在濾芯上設置相應的凸臺,使得人們可以通過肉眼直接觀察凸臺是否位于通槽內(nèi)來判斷濾芯是否裝配在殼體內(nèi),因此,通過設計以上結構,人們無需拆開空氣濾清器來確認濾芯是否漏裝,從而達到快速確認濾芯是否漏裝的目的。
[0008]在上述的空氣濾清器中,所述凸臺與通槽緊配合并形成密封。通過凸臺和通槽的密封配合,從而保證空氣濾清器具備良好的密封性和可靠性。
[0009]在上述的空氣濾清器中,所述凸臺穿過通槽并露出外殼。通過此設計,使得人們能夠更加快速地判斷濾芯是否漏裝。
[0010]在上述的空氣濾清器中,所述外殼包括上殼體和下殼體,所述上殼體的邊緣上具有上凹口,所述下殼體的邊緣上具有下凹口,所述通槽由上凹口和下凹口扣合形成。根據(jù)需要,通槽也可以直接開設在上殼體或者下殼體上。
[0011]在上述的空氣濾清器中,所述凸臺呈錐臺狀,所述凸臺的四個側面均為斜面。通過對凸臺形狀的設計,使得凸臺更加容易裝配到通槽內(nèi)。
[0012]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空氣濾清器具有以下優(yōu)點:通過在外殼上設置通槽和在濾芯上設置凸臺,濾芯與外殼裝配后,凸臺露出通槽,使得人們能夠直接通過肉眼觀察濾芯是否漏裝,判斷方式簡單快速。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空氣濾清器的裝配結構示意圖。
[0014]圖2是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0015]圖中,1、外殼;11、上殼體;11a、上凹口;12、下殼體;12a、下凹口;2、濾芯;3、凸臺;
4、通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0017]本空氣濾清器包括外殼1、上殼體11、上凹口 11a、下殼體12、下凹口 12a、濾芯2、凸臺3、通槽4。
[0018]具體來說,如圖1所示,本空氣濾清器包括外殼I和位于外殼I內(nèi)的濾芯2,外殼I包括上殼體11和下殼體12。濾芯2的外側面上具有向外凸起的凸臺3,凸臺3呈錐臺狀且凸臺3的四個側面均為斜面。
[0019]如圖2所示,外殼I上具有與凸臺3位置相對的通槽4,上殼體11的邊緣上具有上凹口 11a,下殼體12的邊緣上具有下凹口 12a,通槽4由上凹口 Ila和下凹口 12a扣合形成。凸臺3與通槽4緊配合并形成密封,同時,凸臺3穿過通槽4并露出外殼I。
[0020]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0021]盡管本文較多地使用了外殼1、上殼體11、上凹口11a、下殼體12、下凹口 12a、濾芯
2、凸臺3、通槽4等術語,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術語的可能性。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釋本實用新型的本質;把它們解釋成任何一種附加的限制都是與本實用新型精神相違背的。
【主權項】
1.一種空氣濾清器,包括外殼(I)和位于外殼(I)內(nèi)的濾芯(2),其特征在于,所述濾芯(2)的外側面上具有向外凸起的凸臺(3),所述外殼(I)上具有與凸臺(3)位置相對的通槽(4),所述凸臺(3)位于所述通槽(4)內(nèi)。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濾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3)與通槽(4)緊配合并形成密封。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濾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3)穿過通槽(4)并露出外殼⑴。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空氣濾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I)包括上殼體(11)和下殼體(12),所述上殼體(11)的邊緣上具有上凹口(11a),所述下殼體(12)的邊緣上具有下凹口(12a),所述通槽(4)由上凹口(Ila)和下凹口(12a)扣合形成。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空氣濾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3)呈錐臺狀,所述凸臺(3)的四個側面均為斜面。
【文檔編號】F02M35/024GK205578145SQ201620281705
【公開日】2016年9月14日
【申請日】2016年4月6日
【發(fā)明人】向福泉, 施翔, 劉春
【申請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