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包括噴壺主體和蓄水器,所述噴壺主體內設有控制電路板、臭氧水發(fā)生器、水泵、電源安裝于殼體的密閉空間內;所述噴壺主體和所述蓄水器通過可分離的緊固結構相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的緊固結構為設置于所述殼體底部的內螺紋,及與所述內螺紋配合連接并對應設置于所述蓄水器頂部的外螺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內螺紋與飲用水瓶的外螺紋配合螺紋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的緊固結構包括設于所述蓄水器外側壁上部的凸塊,及設于所述殼體外側壁下部并可向下擺動對應與所述凸塊卡合的卡扣。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的緊固結構內設置有密封墊片,對所述噴壺主體與所述蓄水器之間的連接進行密封。
6.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下部設有吸水管,所述吸水管為螺旋狀和/或伸縮折疊的軟管,所述吸水管一端與所述水泵通連,另一端與過濾器相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頂部設置有工作狀態(tài)指示器,所述工作狀態(tài)指示器為液晶顯示器或若干數(shù)量的可變色的LED燈。
8.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外型為便于單手握持的手柄式外型,所述殼體表面設有觸發(fā)器,所述觸發(fā)器設置于使用者單手握持所述殼體手指易于觸碰的范圍之內。
9.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由多塊蓋板扣接相連或粘接相連裝配組成。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可分離式臭氧水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蓄水器為透明材料制成,或所述蓄水器表面設有用于觀察水位的透明觀察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