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立井井筒掘砌施工時砌壁現(xiàn)澆注混凝土井壁用的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
背景技術(shù):
目前,礦山立井井筒利用整體金屬模板砌筑混凝土井壁施工時,多利用吊盤下層盤作為混凝土分灰盤,由于受吊盤上立柱、喇叭口、抓巖機等設施的限制,分灰裝置使用起來很不方便,吊盤下層盤上人員太多,空間小,也容易出現(xiàn)安全隱患,且由于分灰裝置占用提升提升吊桶的喇叭口,給人員及材料上下也帶來很大影響。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分灰裝置設置在吊盤上的缺陷,而提供一種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shù)問題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支撐的立柱,立柱上端設有一個分灰桶,在分灰桶的分灰口處設有溜槽,在分灰桶下方的立柱上設有固定盤,固定盤的周邊設有一個以上的支撐梁。在分灰桶的周邊均勻設有四個分灰口,每個分灰口處設有一個溜槽。所述的固定盤為四邊形,固定盤的每邊設有一個支撐梁。溜槽與相應的分灰口通過銷軸形成活動連接。在與支撐梁的連接處的固定盤上設有折頁,在相應的支撐梁的連接處也設有折頁,兩折頁通過銷軸連接。本實用新型使通過中心支柱支承于井筒工作面迎頭巖石上及成傘狀分布的支撐梁支承于砌壁模板上,解放了吊盤上的空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時,分灰器不需布置在鑿井吊盤上,節(jié)省了吊盤上的空間,施工人員在分灰器工作臺上,活動空間大,施工較方便, 分灰槽是對稱布置,有利于混凝土的對稱入模,且分灰槽可以旋轉(zhuǎn),更加靈活。
以下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的A-A視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的B-B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包括用于支撐的立柱5,立柱5上端設有一個分灰桶1,分灰桶1套裝在立柱5上,在分灰桶1的周邊均勻設有四個分灰口,每個分灰口處設有一個溜槽2,溜槽2與相應的分灰口通過銷軸形成活動連接,在分灰桶1下方的立柱5上設有固定盤4,固定盤4通過連接板與立柱5固定連接,固定盤4為四邊形,固定盤4的每邊設有一個支撐梁3,在與支撐梁3的連接處的固定盤上設有折頁 41,在相應的支撐梁3的連接處也設有折頁31,兩折頁通過銷軸連接,在井筒上、下時,四個支撐梁3可以通過折頁折疊起來,支撐梁3是由多節(jié)鋼梁通過聯(lián)板和螺栓固定連接而成。 礦山立井井筒掘砌砌壁施工時,先沿砌壁構(gòu)造砌壁模板,然后通過中心立柱5支承于井筒工作面巖石上,同時傘狀分布的支撐梁3支承于砌壁模板上,溜槽2可延伸入砌壁模板內(nèi),砌壁混凝土從地面用底卸式吊桶下至井底,從底卸式吊桶下放到分灰桶內(nèi),再經(jīng)過四個溜槽溜到砌壁模板內(nèi)形成砌壁。本實用新型的分灰器的分灰溜槽2采用輻射狀分布,可根據(jù)井筒直徑分別對稱設三、四或六個溜槽,確保混凝土對稱入模。
權(quán)利要求1.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支撐的立柱(5),立柱(5)上端設有一個分灰桶(1),在分灰桶(1)的分灰口處設有溜槽(2),在分灰桶(1)下方的立柱(5) 上設有固定盤(4),固定盤(4)的周邊設有一個以上的支撐梁(3)。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在分灰桶(1)的周邊均勻設有四個分灰口,每個分灰口處設有一個溜槽(2 )。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盤(4) 為四邊形,固定盤(4)的每邊設有一個支撐梁(3)。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溜槽(2)與相應的分灰口通過銷軸形成活動連接。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在與支撐梁 (3)連接處的固定盤(4)上設有折頁(41),在相應的支撐梁(3)的連接處也設有折頁(31), 兩折頁通過銷軸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支撐的立柱(5),立柱(5)上端設有一個分灰桶(1),在分灰桶(1)的分灰口處設有溜槽(2),在分灰桶(1)下方的立柱(5)上設有固定盤(4),固定盤(4)的周邊設有一個以上的支撐梁(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立井井筒砌壁用傘形分灰器時,分灰器不需布置在鑿井吊盤上,節(jié)省了吊盤上的空間,施工人員在分灰器工作臺上,活動空間大,施工較方便,分灰槽是對稱布置,有利于混凝土的對稱入模,且分灰槽可以旋轉(zhuǎn),更加靈活。
文檔編號E21D5/04GK201972708SQ20112005417
公開日2011年9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3月3日
發(fā)明者劉寧, 吳信遠, 張品峰, 張紅旗, 方體利, 郭保國 申請人:中煤礦山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