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包括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頂梁履帶的一側設置有上導向輪,頂梁履帶的另一側設置有上驅動輪,底座履帶的一側設置有下導向輪,底座履帶的另一側設置有下驅動輪,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之間設置有液壓立柱,液壓立柱的中間安裝有四連桿裝置,四連桿裝置的中間設置有轉動軸??梢造`活的使用在煤礦開采中,方便對爆破中的煤礦進行支撐,確保了工人和煤礦在開采過程中的安全,且自動化程度高,穩(wěn)定性強,而且成本低廉,實用性能好,可擴展性能優(yōu),設計新穎,是一種很好的創(chuàng)新方案,很有市場推廣前景。
【專利說明】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煤礦【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
【背景技術】
[0002]煤礦是人類在開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質層時所挖掘的合理空間,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采掘面等等。煤是最主要的固體燃料,是可燃性有機巖的一種。它是由一定地質年代生長的繁茂植物,在適宜的地質環(huán)境中,逐漸堆積成厚層,并埋沒在水底或泥沙中,經(jīng)過漫長地質年代的天然煤化作用而形成的。在世界上各地質時期中,以石炭紀、二疊紀、侏羅紀和第三紀的地層中產(chǎn)煤最多,是重要的成煤時代。煤的含碳量一般為46?97%,呈褐色至黑色,具有暗淡至金屬光澤。根據(jù)煤化程度的不同,煤可分為泥炭、褐煤、煙煤和無煙煤四類。煤礦在開采的過程中經(jīng)常需要爆破,在爆破的時候就需要在下面支撐架桿,防止坍塌,造成人員傷忙,目前的支架的穩(wěn)定性能不佳,存在著不足。
[0003]綜上所述,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特別需要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支架存在的不足,給實際的動用帶來很大的弊端,本發(fā)明提出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設計新穎,便于在煤礦開采時使用,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
[0005]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包括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頂梁履帶的一側設置有上導向輪,頂梁履帶的另一側設置有上驅動輪,底座履帶的一側設置有下導向輪,底座履帶的另一側設置有下驅動輪,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之間設置有液壓立柱,液壓立柱的中間安裝有四連桿裝置,四連桿裝置的中間設置有轉動軸。
[0006]在本發(fā)明所述的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的中間均設置有骨架。
[0007]進一步,所述的液壓立柱的伸縮高度為10m-100m。
[0008]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產(chǎn)品結構簡單,可以靈活的使用在煤礦開采中,方便對爆破中的煤礦進行支撐,確保了工人和煤礦在開采過程中的安全,且自動化程度高,穩(wěn)定性強,而且成本低廉,實用性能好,可擴展性能優(yōu),設計新穎,是一種很好的創(chuàng)新方案,很有市場推廣前景。
[0009]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1]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
[0012]參見圖1、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包括頂梁履帶100和底座履帶110,頂梁履帶100的一側設置有上導向輪111,頂梁履帶100的另一側設置有上驅動輪112,底座履帶110的一側設置有下導向輪113,底座履帶110的另一側設置有下驅動輪114,頂梁履帶100和底座履帶110之間設置有液壓立柱130,液壓立柱130的中間安裝有四連桿裝置120,四連桿裝置120的中間設置有轉動軸140。
[0013]在本發(fā)明所述的頂梁履帶100和底座履帶110的中間均設置有骨架150。液壓立柱130的伸縮高度為10m-100m。
[0014]本發(fā)明有效果為:結構簡單,可以靈活的使用在煤礦開采中,方便對爆破中的煤礦進行支撐,確保了工人和煤礦在開采過程中的安全,且自動化程度高,穩(wěn)定性強,而且成本低廉,實用性能好,可擴展性能優(yōu),設計新穎,是一種很好的創(chuàng)新方案,很有市場推廣前景。
[0015]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包括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其特征在于:頂梁履帶的一側設置有上導向輪,頂梁履帶的另一側設置有上驅動輪,底座履帶的一側設置有下導向輪,底座履帶的另一側設置有下驅動輪,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之間設置有液壓立柱,液壓立柱的中間安裝有四連桿裝置,四連桿裝置的中間設置有轉動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梁履帶和底座履帶的中間均設置有骨架。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煤礦使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壓立柱的伸縮高度為 10m-100m。
【文檔編號】E21D15/51GK104373142SQ201410591449
【公開日】2015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30日
【發(fā)明者】陳大清 申請人:無錫華清煤礦機械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