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隧道及地下工程中拱架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層支撐結構、中層支撐結構和上層頂升結構,其中,
底層支撐結構包括第一支撐臺,中層支撐結構固定在第一支撐臺的上表面;
中層支撐結構包括第二支撐臺,第二支撐臺的上表面安裝有水平導向結構,所述上層頂升結構安裝在水平導向結構上,且與動力源連接;
所述上層頂升結構包括底座、升降結構和第三支撐臺,底座安裝在所述水平導向結構上,升降結構安裝在所述底座上,第三支撐臺固定在升降結構上;第三支撐臺的上表面設置有卡合固定結構,卡合固定結構包括卡槽,卡槽的槽體寬度與待頂升拱架的寬度對應設置,使卡槽與待頂升拱架過盈配合;
第一支撐臺、第二支撐臺和第三支撐臺的寬度依次減小,使得將待頂升拱架在施工臺車上固定完畢后,第一支撐臺、第二支撐臺和第三支撐臺的相對的兩個邊緣均與待頂升拱架接觸,且產生用于固定拱架的作用力。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臺和第二支撐臺共軸安裝。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臺和第二支撐臺的上表面均為平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臺的相對的兩個邊緣處設置有多組第一凹槽,每組第一凹槽的連線與所述水平導向結構垂直。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臺的相對的兩個邊緣處設置有多組第二凹槽,每組第二凹槽的連線與所述水平導向結構垂直。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第一支撐臺上的多組第一凹槽與第二支撐臺上的多組第二凹槽對應設置。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導向結構為平行設置的兩條導軌;
進一步優(yōu)選的,所述導軌的形狀為半圓柱形,所述底座的下表面設置有與所述導軌配合的半圓柱形凹槽。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固定結構包括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分別固定在第三支撐臺的上表面的相對的兩個邊緣處,且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均與水平導向結構垂直。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均由相對固定的兩塊板狀結構構成。
10.一種隧道及地下工程中拱架的施工臺車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施工臺車運送至待支護位置處,將上層頂升結構移動至待支護位置的下方;
2)將待頂升拱架進行吊裝,使待頂升拱架的兩側拱腰卡在第一支撐臺的一組第一凹槽中或/第二支撐臺的一組第二凹槽中;
3)將待頂升拱架下移,使其頂部卡合在所述卡合固定結構的卡槽中,固定;
4)啟動升降結構,將拱架平穩(wěn)頂升,拱架沿第一凹槽或/和第二凹槽上升,直至設定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