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隧道掘進設備領域,特別是一種適用于硬巖盾構機超挖刀。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的快速發(fā)展,通信、電力、給排水等管路管線的立體布置被提上日程,城市管網(wǎng)盾構機機是目前管線開挖最好的選擇方案。目前應用最多的是4m 盾構機機,多數(shù)情況下盾構機機施工都是曲線施工需要轉彎和糾偏,這就使用到超挖刀,對土體進行徑向超挖。而且,盾構機刀盤在掘進開挖過程中,尤其是硬巖掘進是,最外軌跡滾刀由于線速度最大,刀具磨損很快,造成開挖直徑減小,嚴重時盾體被卡,超挖刀工況復雜,受力大,安裝空間小,穩(wěn)定性要求高。因此,需要一種盾構機正常掘進時滾刀超挖刀可縮回開挖直徑內,避免刀刃磨損的超挖刀。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種適用于硬巖盾構機超挖刀。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適用于硬巖盾構機超挖刀,包括雙刃滾刀、傳動桿、導軌和油缸,所述傳動桿前端安裝所述雙刃滾刀,其后端與油缸活塞桿連接,該傳動桿在油缸的帶動下沿著所述導軌實現(xiàn)往復移動;所述導軌固定在刀盤上,其內固定有限位銷,所述限位銷位于傳動桿的前側,其上開設限位槽,該限位銷通過所述限位槽卡在傳動桿上,所述傳動桿下端前側面上設有限位臺階。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雙刃滾刀的刀轂和兩個刀圈為一體式結構。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一體式雙刃滾刀超挖量為40mm,在盾構機正常掘進時,所述雙刃滾刀通過油缸的帶動縮回正常開挖直徑以內。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雙刃滾刀通過緊固螺栓組件和壓緊環(huán)安裝在傳動桿上。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傳動桿下端設有連接耳,所連接耳通過傳動銷和油缸活塞桿連接。
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的連接耳上開設有用于安裝傳動銷的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和傳動銷之間還設有壓緊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雙刃滾刀采用一體式結構,結構簡單,便于安裝,且強度和安全性高。盾構機正常掘進時,滾刀超挖刀通過油缸的帶動可縮回開挖直徑內,避免刀刃磨損,提高滾刀使用壽命,降低施工成本。另外,本實用新型的限位銷可以限制滾動的移動行程,可以減小施工誤差,操作簡單,運行精度高,滿足轉彎糾偏等曲線施工,并且雙刃滾刀在油缸推進下起到超挖、仿形、調姿等作用,可以最大限度減少土體擾動,減少管片注漿量,提高施工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適用于硬巖盾構機超挖刀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標號代表的意義為:1、一體式雙刃滾刀,2、壓緊環(huán),3、緊固螺栓組件,4、傳動桿,5、導軌,6、限位銷,7、傳動銷,8、壓緊塊,9、油缸。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上,術語“中心”、“前”、“后”、“左”、“右”、“豎直”、“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的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鄰”、“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如圖1所示,一種適用于硬巖盾構機超挖刀,包括雙刃滾刀1、傳動桿4、導軌5和油缸9,所述傳動桿4前端安裝所述雙刃滾刀1,其后端與油缸9活塞桿連接,該傳動桿5在油缸的帶動下沿著所述導軌5實現(xiàn)往復移動;所述導軌5固定在刀盤上,其內固定有限位銷6,所述限位銷6位于傳動桿的前側,其上開設限位槽,該限位銷6通過所述限位槽卡在傳動桿4上,所述傳動桿4下端前側面上設有限位臺階。
所述的雙刃滾刀的刀轂和兩個刀圈為一體式結構。一體式雙刃滾刀超挖量為40mm,在盾構機正常掘進時,所述雙刃滾刀通過油缸的帶動縮回正常開挖直徑以內。所述的雙刃滾刀1通過緊固螺栓組件3和壓緊環(huán)2安裝在傳動桿4上。
所述的傳動桿4下端設有連接耳,所連接耳通過傳動銷和油缸活塞桿連接。所述的連接耳上開設有用于安裝傳動銷7的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和傳動銷之間還設有壓緊塊8。
本實用新型的傳動桿5在油缸8及傳動銷7的帶動下沿著導軌5移動,通過限位銷6來控制雙刃滾刀1的移動行程。盾構機正常掘進時滾刀超挖刀可縮回開挖直徑內,避免刀刃磨損,當特殊地質工況需要時,雙刃滾刀在油缸推進下起到超挖、仿形、調姿等作用。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xiàn)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實用新型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