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具體地說是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的一種改進結構,屬于機械結構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已有的技術中,高速離心風機進風口前多采用過濾消聲器,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由若干個消聲片組成,各消聲片沿空氣流道法向均勻布置。由于消聲片的吸聲材料層厚度與消聲片之間的間距相比相對較小,使消聲效果不能達到相關要求。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之處,從而提供一種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消聲效果好,能符合環(huán)保要求。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包括外殼板、外殼吸聲層、外殼穿孔板、中間消聲片,所述外殼板與外殼穿孔板之間設置有外殼吸聲層,所述外殼穿孔板中間設置有若干個中間消聲片,所述若干個中間消聲片沿空氣流道法向均勻布置,相鄰的中間消聲片的間距和中間消聲片與外殼穿孔板的間距X相等。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中間消聲片由中間穿孔板、中間吸聲層組成,中間穿孔板包覆中間吸聲層。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間距X為空氣流道寬度,間距X不大于20 mm。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外殼吸聲層和中間吸聲層的厚度Y相等,所述厚度Y不小于20 mm。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外殼吸聲層采用超細玻璃棉或礦棉吸聲材料制成。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中間吸聲層采用超細玻璃棉或礦棉吸聲材料制成。本實用新型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合理;由于空氣流道寬度不超過吸聲層厚度,使消聲效果有顯著改善,確保噪聲符合環(huán)保標準。
圖1為過濾消聲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本實用新型將結合附圖中的實施例作進一步描述如圖1所示本過濾消聲器包括空氣過濾裝置1、消聲裝置2等部件;消聲裝置2 設置在空氣過濾裝置1內。所述消聲裝置2中腔結構包括外殼板3、外殼吸聲層4、外殼穿
3孔板5、中間消聲片6等。所述外殼板3與外殼穿孔板5之間設置有外殼吸聲層4,所述外殼吸聲層4采用超細玻璃棉或礦棉吸聲材料制成。所述外殼穿孔板5中間設置有若干個中間消聲片6,所述若干個中間消聲片6沿空氣流道法向均勻布置,相鄰的中間消聲片6的間距和中間消聲片6與外殼穿孔板5的間距X相等。所述間距X為空氣流道寬度,間距X不大于20 mm。所述中間消聲片6由中間穿孔板6-1、中間吸聲層6-2組成,中間穿孔板6-1包覆中間吸聲層6-2。所述外殼吸聲層4和中間吸聲層6-2的厚度Y相等,所述厚度Y不小于 20 mm。所述中間吸聲層6-2采用超細玻璃棉或礦棉吸聲材料制成。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大氣從入口 A進入過濾消聲器,經過空氣過濾裝置1過濾,再經過消聲裝置2中的外殼消聲壁和中間消聲片6的消聲,最后于出風口 B進入風機進氣室。 實驗證明空氣流道寬度X不超過吸聲厚度Y,且Y不小于20mm時,其消聲效果有顯著改善, 完全能達到環(huán)保標準。
權利要求1.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特征是包括外殼板(3)、外殼吸聲層(4)、外殼穿孔板(5)、中間消聲片(6),所述外殼板(3)與外殼穿孔板(5)之間設置有外殼吸聲層(4), 所述外殼穿孔板(5)中間設置有若干個中間消聲片(6),所述若干個中間消聲片(6)沿空氣流道法向均勻布置,相鄰的中間消聲片(6)的間距和中間消聲片(6)與外殼穿孔板(5)的間距X相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特征是所述中間消聲片(6) 由中間穿孔板(6-1)、中間吸聲層(6-2)組成,中間穿孔板(6-1)包覆中間吸聲層(6-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特征是所述間距X為空氣流道寬度,間距X不大于20 m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特征是所述外殼吸聲層(4) 和中間吸聲層(6-2)的厚度Y相等,所述厚度Y不小于20 mm。
5.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特征是所述外殼吸聲層(4)采用超細玻璃棉或礦棉吸聲材料制成。
6.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特征是所述中間吸聲層(6-2)采用超細玻璃棉或礦棉吸聲材料制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過濾消聲器消聲裝置中腔結構,其包括外殼板、外殼吸聲層、外殼穿孔板、中間消聲片,所述外殼板與外殼穿孔板之間設置有外殼吸聲層,所述外殼穿孔板中間設置有若干個中間消聲片,所述若干個中間消聲片沿空氣流道法向均勻布置,相鄰的中間消聲片的間距和中間消聲片與外殼穿孔板的間距X相等。本實用新型結構緊湊、合理;由于空氣流道寬度不超過吸聲層厚度,使消聲效果有顯著改善,確保噪聲符合環(huán)保標準。
文檔編號F04D29/66GK202209317SQ201120277428
公開日2012年5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2日
發(fā)明者金華明 申請人:無錫杰爾壓縮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