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設置有進出口消音器或管路的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屬機械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鼓風機設備廣泛運用于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yè)。鼓風機一般用于輸送壓縮空氣,而由于氣流的脈動和設備本身運轉產生的噪音相對較大,因此都配備有進、出口消音器。傳統(tǒng)的安裝方式采用上進風、下出風或上進風、側出風的形式采用上進風、下出風的方式時, 進口消音器位于設備本體的上方,出口消音器位于底座的下方;采用上進風、側出風的方式時,進口消音器位于設備本體的上方,出口消音器位于設備本體的一側。傳統(tǒng)安裝方式風機整體高度高、占地面積大、配套隔聲罩時也不利于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正是為了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包括進口消音器I、彎管2、風機主機3、電動機4、出口消音器5、進風口 6、出風口 7和底座10,所述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設置在底座10上,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之間通過傳動帶連接,進口消音器I通過彎管2連接到風機主機3的進風口 6,風機主機3的出風口 7設置有出口消音器5,進口消音器I和出口消音器5同時設置在底座的下方。所述進口消音器I通過入口過濾器接管9連接入口過濾器8。所述出口消音器5末端為出口管路接口 11。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充分利用空間,降低設備的高度和占地面積。其發(fā)明特點在于將鼓風機的進、出口消音器同時設置在底座下面。
圖I為本發(fā)明的鼓風機新型安裝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中沿A— A方向剖視圖。圖3為本發(fā)明的鼓風機新型安裝結構側視示意圖。圖中1為進口消音器、2為彎管、3為風機主機、4為電動機、5為出口消音器、6為進風口、7為出風口、8為入口過濾器、9為入口過濾器接管、10為底座、11為出口管路接口。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如圖1,一種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包括進口消音器I、彎管2、風機主機3、電動機4、出口消音器5、進風口 6、出風口 7和底座10,所述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設置在底座10上,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之間通過傳動帶連接,進口消音器I通過彎管2連接到風機主機3的進風口 6,風機主機3的出風口 7設置有出口消音器5,進口消音器I和出口消音器5同時設置在底座的下方。進口消音器I通過入口過濾器接管9連接入口過濾器8。出口消音器5末端為出口管路接口 11。進口消音器I設置在底座的下方,通過彎管2連接到風機主機3的進風口 6,電動機4帶動風機主機3運轉,將空氣送到風機主機3的出風口 7,出風口 7設置有出口消音器5,進口消音器I和出口消音器5同時設置在底座的下方,充分利用了空間。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構思前提下,本領域中普通工程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本發(fā)明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權利要求
1.一種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其特征是包括進口消音器(I)、彎管(2)、風機主機(3)、電動機(4)、出口消音器(5)、進風口(6)、出風口(7)和底座(10),所述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設置在底座(10)上,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之間通過傳動帶連接,進口消音器(I)通過彎管(2)連接到風機主機(3)的進風口(6),風機主機(3)的出風口(7)設置有出口消音器(5),進口消音器(I)和出口消音器(5)同時設置在底座的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口消音器(I)通過入口過濾器接管(9 )連接入口過濾器(8 )。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口消音器(5)末端為出口管路接口(11)。
全文摘要
一種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其特征是包括進口消音器(1)、彎管(2)、風機主機(3)、電動機(4)、出口消音器(5)、進風口(6)、出風口(7)和底座(10),所述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設置在底座(10)上,風機主機(3)和電動機(4)之間通過傳動帶連接,進口消音器(1)通過彎管(2)連接到風機主機(3)的進風口(6),風機主機(3)的出風口(7)設置有出口消音器(5),進口消音器(1)和出口消音器(5)同時設置在底座的下方。本發(fā)明的鼓風機的新型安裝結構充分利用空間,降低設備的高度和占地面積。其發(fā)明特點在于將鼓風機的進、出口消音器同時設置在底座下面。
文檔編號F04C23/02GK102913449SQ20121027560
公開日2013年2月6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4日
發(fā)明者趙衛(wèi)君, 吳艷 申請人:百事德機械(江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