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控制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風機控制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0002]風機我國對氣體壓縮和氣體輸送機械的習慣簡稱,常用的風機有管道風機、軸流風機和離心風機等,在風機運行過程中,一旦發(fā)生超速現象會嚴重影響風機的安全可靠性,同時也會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風機控制系統(tǒng),其可以通過移動終端控制并監(jiān)控風機的啟停和轉速,避免風機超速運行。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風機控制系統(tǒng),包括移動終端和風機,風機內設置有通訊模塊、微處理器、用于控制風機啟停和轉速的電機控制模塊、用于檢測風機轉速的轉速傳感器,微處理器分別與通訊模塊、電機控制模塊和轉速傳感器電連接;
[0005]所述移動終端用于與通訊模塊通訊連接,并通過預設APP控制并監(jiān)控風機的啟停和轉速。
[0006]作為優(yōu)選,所述風機內還設置有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與微處理器電連接。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的移動終端為智能手機。
[0008]采用以上結構后,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的優(yōu)點:
[0009]將移動終端與風機上的通訊模塊建立通訊連接,然后通過移動終端上的預設APP可以控制風機的啟停和轉速,并且APP上可以實時顯示風機的轉速,以對風機轉速進行實時監(jiān)控,可以避免風機超速運行。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0012]由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風機控制系統(tǒng)包括移動終端和風機,移動終端為智能手機,移動終端內預設APP,移動終端內設置有通訊模塊、處理模塊、控制模塊等,風機內設置有通訊模塊、微處理器、用于控制風機啟停和轉速的電機控制模塊、用于檢測風機轉速的轉速傳感器,微處理器分別與通訊模塊、電機控制模塊和轉速傳感器電連接。
[0013]所述移動終端用于與通訊模塊通訊連接,并通過預設APP控制并監(jiān)控風機的啟停和轉速。
[0014]所述風機內還設置有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與微處理器電連接,溫度傳感器可以監(jiān)控風機內部溫度。
[0015]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將移動終端與風機上的通訊模塊建立通訊連接,然后通過移動終端上的預設APP向微處理器發(fā)送命令,微處理器將命令解析處理后,向電機控制模塊發(fā)送相應的命令,這樣移動終端就可以控制電機的啟停和轉速,并且轉速傳感器可以實時監(jiān)控風機的轉速,并將相應的信息發(fā)送至微處理器,微處理器將信息通過通訊模塊發(fā)送至移動終端,這樣就可以通過移動終端上的APP實時監(jiān)控風機的轉速,可以及時發(fā)現風機超速運行的情況,以及時調節(jié)風機轉速,避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
[0016]并且溫度傳感器可以實時監(jiān)控風機內部溫度,并將相應信息發(fā)送至移動終端,這樣就可以通過移動終端上的APP實時監(jiān)控風機內部溫度,避免風機內部溫度過高而燒毀。
[0017]以上僅就本實用新型應用較佳的實例做出了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權利要求的限制,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可以有其他變化,不局限于上述結構。總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所作的各種變化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風機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動終端和風機,風機內設置有通訊模塊、微處理器、用于控制風機啟停和轉速的電機控制模塊、用于檢測風機轉速的轉速傳感器,微處理器分別與通訊模塊、電機控制模塊和轉速傳感器電連接; 所述移動終端用于與通訊模塊通訊連接,并通過預設APP控制并監(jiān)控風機的啟停和轉速。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內還設置有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與微處理器電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風機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動終端為智能手機。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風機控制系統(tǒng),包括移動終端和風機,風機內設置有通訊模塊、微處理器、用于控制風機啟停和轉速的電機控制模塊、用于檢測風機轉速的轉速傳感器,微處理器分別與通訊模塊、電機控制模塊和轉速傳感器電連接;所述移動終端用于與通訊模塊通訊連接,并通過預設APP控制并監(jiān)控風機的啟停和轉速。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移動終端控制并監(jiān)控風機的啟停和轉速,避免風機超速運行。
【IPC分類】F04D27/00
【公開號】CN20485173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37370
【發(fā)明人】姜國平
【申請人】寧波獅球通風機電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