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折疊式電子裝置及其樞轉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電子裝置及其樞轉機構(pivot mechanism),且 特別是有關于一種折疊式電子裝置(foldable electronic device)及其樞轉機 構。
背景技術:
在現(xiàn)今信息時代中,人類對于電子產(chǎn)品的依賴性與日俱增,為因應現(xiàn) 今電子產(chǎn)品的高速度、高效能及輕薄短小的要求,各種折疊式電子裝置也 己漸成主流,例如筆記本電腦(notebookPC)、移動電話(cellphone)、個 人數(shù)字助理器(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PDA)等。這些折疊式電子裝置均 已成為現(xiàn)代人生活及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應用工具。
一般來說,折疊式電子裝置采用折疊方式來減少收納面積,以達到電 子產(chǎn)品輕薄短小的目的。 一般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大多是由顯示器與主機所 組成,且顯示器與主機的一側由樞轉機構相互連接。如此一來,使用者即 可由以樞轉機構為軸相對轉動顯示器與主機來開啟或閉合折疊式電子裝 置。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樞轉機構,以令組裝有此樞轉機構的折疊式電子裝置 的主機與顯示器可沿著三個不同的軸線相對轉動。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折疊式電子裝置,其主機與顯示器可沿著三個不同的 軸線相對轉動。
本發(fā)明提出一種樞轉機構,適于連接一主機以及一顯示器,樞轉機構 包括一旋轉座(rotary bearing)、 一連接板、 一樞轉件(pivot component)、 一第一連桿(linkage)以及至少一卡勾。旋轉座具有可相對轉動的一第一 部分以及一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嵌設于主機,而第二部分具有一轉軸(rotary shaft)。連接板具有相對的一第一側緣以及一第二側緣。轉軸可轉 動地嵌設于第一側緣。樞轉件樞接于顯示器的一背面與連接板的第二側緣 之間。第一連桿可滑動設置于連接板,并具有至少一卡孔??ü磁渲糜诒?面,并穿過連接板而裝至于卡孔中??ü从靡耘c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勾合) 及限位,以限制顯示器以樞轉件為軸相對于連接板轉動。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樞轉機構還可包括一第一彈性件
(elastic component),其配置于連接板與第一連桿之間,用以驅(qū)動第一連 桿復位,以使卡勾(鎖附于顯示器上)與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勾合)及限位。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樞轉機構還可包括一第二連桿,且旋 轉座的第二部分還可具有一導桿(guiderod)。第二連桿可滑動設置于連接 板,并具有一導槽(guide slot),而導桿與轉軸平行而未相交,并可滑動 于導槽中。當連接板以轉軸為軸相對于旋轉座的第二部分轉動時,導桿在 導槽中滑動,以推動第二連桿相對于連接板滑動,并使第二連桿推動第一 連桿相對于連接板滑動,以使卡勾不與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此外,上述的 第二連桿還可具有一導引面(guide surface),而第一連桿還可具有一滾輪
(wheel),用以在導引面上滑動,以推動第一連桿相對于連接板滑動,且 上述的第一連桿的滑動方向可垂直于上述的第二連桿的滑動方向。另外, 上述的樞轉機構還可包括一第三連桿,且第二連桿還可具有一凸出部
(protmsion)。其中,第三連桿的一第一端樞接于連接板,而第三連桿的 一第二端用以與凸出部產(chǎn)生干涉,以限制第二連桿相對于連接板滑動。當 卡勾穿入卡孔中時,卡勾會推動第三連桿,以使第三連桿的第二端遠離第 二連桿。除此之外,樞轉機構還可包括一第二彈性件,其配置于連接板與 第三連桿之間,用以驅(qū)動第三連桿復位,以使第三連桿的第二端與凸出部 產(chǎn)生干涉,進而限制第二連桿相對于連接板滑動。當卡勾可滑動設置于卡 孔中時,卡勾抵住第三連桿,以限制第三連桿復位。
在本發(fā)明的 一 實施例中,上述的樞轉機構還包括 一 限位件
(position-limiting conponent),而旋轉座還具有一限位孔。限位件可滑動 設置于主機,用以插入旋轉座的限位孔,以限制旋轉座的第二部分相對于 旋轉座的第一部分轉動。
7本發(fā)明還提出一種折疊式電子裝置,包括一主機、 一顯示器以及上述 的樞轉機構,且樞轉機構連接主機與顯示器。
當本發(fā)明的樞轉機構組裝于折疊式電子裝置中時,顯示器不僅可相對 于主機轉動,以閉合或開啟折疊式電子裝置,使用者亦可通過樞轉件調(diào)整 顯示器相對于主機的仰角。另外,使用者還可通過旋轉座調(diào)整顯示器相對 于主機的顯示角度。因此,顯示器可沿著三個不同的軸線相對于主機轉動。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一實施例,并 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樞轉機構的立體圖。 圖2為圖1的樞轉機構的立體分解圖。
圖3至圖6分別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在不同狀態(tài)下的 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的實施例的圖式詳細揭露出樞轉機構的結構,而僅示意地圖示出 折疊式電子裝置的主機與顯示器的結構,并省略配置于主機上的鍵盤等構 件。而且,圖式中相同的標號用以標示出相同或相似的元件。
圖1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樞轉機構的立體圖,而圖2為圖1的樞轉機 構的立體分解圖。請參考圖1與圖2,樞轉機構100包括一旋轉座110、 一連接板120以及一樞轉件130。旋轉座110具有可相對轉動的一第一部 分112以及一第二部分114,且第二部分114具有一轉軸116 (此實施例 的圖式中示意地圖示出兩個共軸心的轉軸116)。再者,連接板120具有一 第一側緣122以及一相對于第一側緣122的第二側緣124。轉軸116嵌設 于第一側緣122,并可用以使連接板120以轉軸116為軸相對于旋轉座110 的第二部分114轉動,而樞轉件130則連接于連接板120的第二側緣124, 并可相對于連接板120轉動。
圖3至圖6分別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在不同狀態(tài)下的 立體圖。請先參考圖1與圖4,樞轉機構100可組裝于一具有一主機200以及一顯示器300的折疊式電子裝置10中。其中,旋轉座110的第一部 分112可嵌設于主機200,而樞轉件130則可樞接于顯示器300的一背面 310與連接板120的第二側緣124之間。
于此實施例中,請參考圖3與圖4,顯示器300可隨著連接板120以 轉軸116為軸相對于旋轉座110與主機200轉動,以閉合(如圖3所示) 或開啟(如圖4所示)折疊式電子裝置IO。
除此之外,請參考圖4與圖5,顯示器300亦可以樞轉件130的一軸 心132為軸相對于連接板120與主機200轉動,以調(diào)整顯示器300相對于 主機200的仰角(如圖5所示)。
另外,請參考圖4與圖6,顯示器300還可以隨著連接板120與旋轉 座110的第二部分114相對于旋轉座110的第一部分112與主機200轉動, 以調(diào)整顯示器300相對于主機200的顯示角度(如圖6所示)。因此,此 實施例中的顯示器300可沿著三個不同的軸線相對于主機200轉動。
請再參考圖1與圖2,旋轉座110的第二部分114還可具有一導桿118, 其可平行于轉軸116,且不與轉軸116共軸心。再者,樞轉機構100還可 包括一第一連桿140、 一第二連桿150、 一第三連桿160、至少一卡勾170 (此實施例的圖式中示意地圖示出兩個)、 一第一彈性件180a以及一第二 彈性件1S0b。
第一連桿140滑設于連接板120,并可具有至少一卡孔142 (此實施 例的圖式中示意地圖示出兩個)以及一滾輪144,而第二連桿150則滑設 于連接板120,并可具有一導槽152、 一導引面154以及一凸出部156。再 者,導桿118滑設于導槽152中,且其可用以推動第二連桿150相對于連 接板120滑動。另外,滾輪144可在導引面154上滑動,用以推動第一連 桿140相對于連接板120滑動。而且,第一連桿140的滑動方向可垂直于 第二連桿150的滑動方向。此外,第三連桿160的一第一端162可樞接于 連接板120,而第三連桿160的一第二端164可用以與凸出部156產(chǎn)生干 涉,以限制第二連桿150相對于連接板120滑動。
另外,請再參考圖1與圖4,這些卡勾170可配置于顯示器300的背 面310,并可穿過連接板120而可滑動設置于第一連桿140的這些卡孔142中。而且,這些卡勾170可用以與第一連桿140產(chǎn)生干涉,以使顯示器300 無法以樞轉件130的軸心132為軸相對于連接板120轉動。
再者,第一彈性件180a例如是一螺旋彈簧,且其相對兩端分別連接 于連接板120與第一連桿140。第一彈性件180a可用以驅(qū)動第一連桿140 復位,以使這些卡勾170與第一連桿140產(chǎn)生干涉。
此外,第二彈性件180b例如是一扭簧,且其例如是由一螺絲166鎖 固于連接板120與第三連桿160的第一端162之間。第二彈性件180b可 用以驅(qū)動第三連桿160復位,以使第三連桿160的第二端164與凸出部156 產(chǎn)生干涉,進而使第二連桿150無法相對于連接板120滑動。如此一來, 連接板120將無法以轉軸116為軸相對于旋轉座110的第二部分114轉動。
更詳細而言,請再參考圖3與圖4,當折疊式電子裝置10呈圖3所示 的閉合狀態(tài)時,第一彈性件180a會驅(qū)動第一連桿140復位,以使這些卡 勾170與第一連桿140產(chǎn)生干涉。此時,顯示器300無法以樞轉件130的 軸心132為軸相對于連接板120轉動,而僅可以轉軸116為軸相對于主機 200轉動,以閉合(如圖3所示)或開啟(如圖4所示)折疊式電子裝置 10。
然而,導桿118并非與轉軸116共軸心,因此當顯示器300以轉軸116 為軸相對于主機200由圖3所示的位置朝向圖4所示的位置轉動時,導桿 118會在導槽152中滑動。此時,導桿118會推動第二連桿150相對于連 接板120向上滑動,而第二連桿150亦會通過滾輪144與導引面154的配 合而推動第一連桿140相對于連接板120向右滑動,直到折疊式電子裝置 IO呈開啟狀態(tài)為止。
請再參考圖4與圖5,當折疊式電子裝置IO呈開啟狀態(tài)時,這些卡勾 170不會再與第一連桿140產(chǎn)生干涉。因此,顯示器300即可以樞轉件130 的軸心132為軸相對于連接板120轉動,以將顯示器300相對于主機200 的仰角由圖4所示的狀態(tài)調(diào)整至圖5所示的狀態(tài)。
值得注意的是,當使用者重新調(diào)整顯示器300相對于主機200的仰角, 以使這些卡勾170由這些卡孔142中脫離后,第二彈性件180b會驅(qū)動第 三連桿160復位。此時,第三連桿160會部分覆蓋左側的卡孔142,且第 三連桿160的第二端164會與第二連桿150的凸出部156產(chǎn)生干涉及限位,以使第二連桿150無法相對于連接板120向下滑動。如此一來,折疊式電
子裝置10將無法被閉合,以避免顯示器300以轉軸116為軸相對于主機 200轉動后會撞及主機200而損壞。
另夕卜,在其它未圖示的實施例中,當這些卡勾170由這些卡孔142中 脫離,且第二彈性件180b驅(qū)動第三連桿160復位后,第三連桿160的第 二端164與第二連桿150的凸出部156之間可保持一間隙。而且,當顯示 器300以轉軸116為軸相對于主機200轉動一角度,以使顯示器300的下 緣承靠于主機200上后,第三連桿160的第二端164才會與第二連桿150 的凸出部156產(chǎn)生干涉及限位。
此外,當顯示器300相對于主機200的仰角由圖5所示的狀態(tài)調(diào)整至 圖4所示的狀態(tài)時,左側的卡勾170會在穿入卡孔M2中時推動第三連桿 160轉動,以使第三連桿160的第二端164遠離第二連桿150。而且,左 側的卡勾170會持續(xù)抵住第三連桿160,以限制第三連桿160復位。此時, 第三連桿160的第二端164不會與第二連桿150的凸出部156產(chǎn)生干涉。 因此,折疊式電子裝置10將可再度被閉合(如圖3所示)或被開啟(如 圖4所示)。
除此之外,請再參考圖1與圖2,旋轉座110的第二部分114還可具 有一限位孔119,而樞轉機構100還可包括一限位件190。
然后,請再參考圖4與圖6,限位件190可滑動設置于主機200,且 其一端可用以插入限位孔119中,以使旋轉座110的第二部分114無法相 對于旋轉座110的第一部分112轉動。如此一來,顯示器300相對于主機 200的顯示角度將會被保持于圖4所示的狀態(tài)。
綜上所述,在本發(fā)明中,顯示器可隨著連接板以旋轉座的轉軸為軸相 對于旋轉座與主機轉動,以閉合或開啟折疊式電子裝置。再者,顯示器亦 可以樞轉件的一軸心為軸相對于連接板與主機轉動,以調(diào)整顯示器相對于 主機的仰角。此外,顯示器還可以隨著連接板與旋轉座的第二部分相對于 旋轉座的第一部分與主機轉動,以調(diào)整顯示器相對于主機的顯示角度。因 此,顯示器可沿著三個不同的軸線相對于主機轉動。
另外,藉由旋轉座的導桿、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第三連桿、卡勾、 第一彈性件以及第二彈性件的配合,使用者只有在折疊式電子裝置處于開
ii啟狀態(tài)后才可調(diào)整顯示器相對于主機的仰角。而且,當折疊式電子裝置處 于開啟狀態(tài),且顯示器相對于主機的仰角已被調(diào)整后,使用者將無法閉合 折疊式電子裝置。因此,顯示器較不容易因為撞及主機而損壞。
除此之外,使用者亦可將限位件的一端插入旋轉座的限位孔中,以保 持顯示器的顯示角度。
雖然本發(fā)明已以一實施例描述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 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當可 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內(nèi) 容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樞轉機構,適于連接主機以及顯示器,其特征是,上述樞轉機構包括旋轉座,具有可相對轉動的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上述第一部分嵌設于上述主機,而上述第二部分具有轉軸;連接板,具有相對的第一側緣以及第二側緣,且上述轉軸可轉動地嵌設于上述第一側緣;樞轉件,樞接于上述顯示器的背面與上述連接板的上述第二側緣之間;第一連桿,滑設于上述連接板,并具有至少一卡孔;以及至少一卡勾,配置于上述背面,并穿過上述連接板而滑設于上述卡孔中,上述卡勾用以與上述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以限制上述顯示器以上述樞轉件為軸相對于上述連接板轉動。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上述樞轉機構還包括 第一彈性件,其中上述第一彈性件配置于上述連接板與上述第一連桿之 間,用以驅(qū)動上述第一連桿復位,以使上述卡勾與上述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上述樞轉機構還包括 第二連桿,其中上述旋轉座的上述第二部分還具有導桿,上述第二連桿滑 設于上述連接板,并具有導槽,而上述導桿與上述轉軸平行而未相交,并 滑設于上述導槽中,當上述連接板以上述轉軸為軸相對于上述旋轉座的上 述第二部分轉動時,上述導桿在上述導槽中滑動,以推動上述第二連桿相 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并使上述第二連桿推動上述第一連桿相對于上述連 接板滑動,以使上述卡勾不與上述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二連桿還 具有導引面,而上述第一連桿還具有滾輪,用以在上述導引面上滑動,以 推動上述第一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
5.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一連桿的 滑動方向垂直于上述第二連桿的滑動方向。
6.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上述樞轉機構還包括 第三連桿,且上述第二連桿還具有凸出部,其中上述第三連桿的第一端樞 接于上述連接板,而上述第三連桿的第二端用以與上述凸出部產(chǎn)生干涉, 以限制上述第二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且當上述卡勾穿入上述卡孔 中時,上述卡勾會推動上述第三連桿,以使上述第三連桿的上述第二端遠 離上述第二連桿。
7. 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上述樞轉機構還包括第二彈性件,其中上述第二彈性件配置于上述連接板與上述第三連桿之 間,用以驅(qū)動上述第三連桿復位,以使上述第三連桿的上述第二端與上述 凸出部產(chǎn)生干涉,進而限制上述第二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而當上 述卡勾滑設于上述卡孔中時,上述卡勾抵住上述第三連桿,以限制上述第 三連桿復位。
8.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樞轉機構,其特征是,上述樞轉機構還包括 限位件,而上述旋轉座還具有限位孔,其中上述限位件滑設于上述主機, 用以插入上述限位孔,以限制上述旋轉座的上述第二部分相對于上述旋轉 座的上述第一部分轉動。
9. 一種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上述折疊式電子裝置包括-主機;顯示器;以及樞轉機構,連接上述主機與上述顯示器,上述樞轉機構包括旋轉座,具有可相對轉動的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上述第一部分嵌 設于上述主機,而上述第二部分具有轉軸;連接板,具有相對的第一側緣以及第二側緣,且上述轉軸可轉動地嵌 設于上述第一側緣;樞轉件,樞接于上述顯示器的背面與上述連接板的上述第二側緣之間;第一連桿,滑設于上述連接板,并具有至少一卡孔;以及 至少一卡勾,配置于上述背面,并穿過上述連接板而滑設于上述卡孔中,上述卡勾用以與上述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以限制上述顯示器以上述樞轉件為軸相對于上述連接板轉動。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樞轉 機構還包括第一彈性件,其配置于上述連接板與上述第一連桿之間,用以 驅(qū)動上述第一 連桿復位,以使上述卡勾與上述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
11. 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樞轉 機構還包括第二連桿,且上述旋轉座的上述第二部分還具有導桿,上述第 二連桿滑設于上述連接板,并具有導槽,而上述導桿與上述轉軸平行而未 相交,并滑設于上述導槽中,當上述連接板以上述轉軸為軸相對于上述旋 轉座的上述第二部分轉動時,上述導桿在上述導槽中滑動,以推動上述第 二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并使上述第二連桿推動上述第一連桿相對 于上述連接板滑動,以使上述卡勾不與上述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
12. 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 二連桿還具有導引面,而上述第一連桿還具有滾輪,用以在上述導引面上 滑動,以推動上述第一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
13. 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第一連桿的滑動方向垂直于上述第二連桿的滑動方向。
14. 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樞轉機構還包括第三連桿,且上述第二連桿還具有凸出部,上述第三連桿的 第一端樞接于上述連接板,而上述第三連桿的第二端用以與上述凸出部產(chǎn) 生干涉,以限制上述第二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且當上述卡勾穿入 上述卡孔中時,上述卡勾會推動上述第三連桿,以使上述第三連桿的上述 第二端遠離上述第二連桿。
15. 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樞 轉機構還包括第二彈性件,其配置于上述連接板與上述第三連桿之間,用 以驅(qū)動上述第三連桿復位,以使上述第三連桿的上述第二端與上述凸出部 產(chǎn)生干涉,進而限制上述第二連桿相對于上述連接板滑動,而當上述卡勾 滑設于上述穿孔與上述卡孔中時,上述卡勾抵住上述第三連桿,以限制上 述第三連桿復位。
16.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式電子裝置,其特征是,其中上述樞轉機構 還包括限位件,而上述旋轉座還具有限位孔,上述限位件滑設于上述主機, 用以插入上述限位孔,以限制上述旋轉座的上述第二部分相對于上述旋轉座的上述第一部分轉動,
全文摘要
一種樞轉機構,特別是有關于一種折疊式電子裝置及其樞轉機構,適于連接一主機以及一顯示器,并包括一旋轉座、一連接板、一樞轉件、一第一連桿以及一卡勾。旋轉座具有可相對轉動的一第一部分以及一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嵌設于主機。第二部分具有一轉軸。轉軸可轉動地嵌設于連接板的一第一側緣。樞轉件樞接于顯示器的一背面與連接板的一第二側緣之間。第一連桿可滑動設置于連接板,并具有至少一卡孔??ü磁渲糜诒趁?,并穿過連接板而可滑動設置于卡孔中??ü从靡耘c第一連桿產(chǎn)生干涉,以限制顯示器以樞轉件為軸相對于連接板轉動。
文檔編號F16C11/04GK101677501SQ20081016564
公開日2010年3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9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9月19日
發(fā)明者徐元安, 林山峰 申請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