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體涉及筆記本電腦支架,具體涉及一種簡單、便攜、輕質且相對廉價的筆
記本電腦支架。
背景技術:
筆記本電腦支架通常用于支撐個人筆記本電腦,以提高使用者使用該筆記本電腦 的舒適性和穩(wěn)定性。正如人們可以認識到的,針對不同類型的筆記本電腦支架存在多種構 造,這包括例如美國專利No. 5, 209, 452 (授予Goldberg)、美國專利No. 6, 913, 238 (授予 Bakker等)、美國專利No. 6, 819, 548 (授予Hillis等)以及美國專利No. 6, 352, 233 (授予 Barberich)在內的這些在先注冊專利,通過引證將所有這些專利并入于此。
然而,許多可調節(jié)且可塌扁的筆記本電腦支架涉及包括多種銷、螺栓、螺釘和其他 活動部件在內的多個活動部件,這些活動部件增大了故障和破壞機率。另外,當前許多可調 節(jié)且可塌扁的筆記本電腦支架造價昂貴,并且由于筆記本電腦支架的尺寸和重量而難以攜 帶。 盡管這些裝置可能與賦予它們的特定目的相適合,但是不適于結合完全可調節(jié)且 可塌扁的筆記本電腦支架的以下優(yōu)點,即具有少數(如果有的話)活動部件以減少故障和 破壞,相對輕質以提高便攜性并且造價相對低廉。 根據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在這些方面基本脫離了現有技術的傳統(tǒng)理 念和設計,為此提供了這樣一種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即現有技術的任何筆記本電腦支 架無論是單獨還是相結合都沒有預測,沒有明顯地提出,沒有給出建議,甚至沒有暗示出的 一種筆記本電腦支架。
發(fā)明內容
鑒于現有技術中的已知類型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中固有的上述缺點,本發(fā)明 的總體目的(以下將更詳細地描述)在于提供一種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該便攜式筆記 本電腦支架具有比上述已取得專利的構造所提供的更為理想的可調節(jié)性、可塌扁性以及便 攜性。另外,本發(fā)明利用比上述設計中所需的更少的部件來實現所期望的特性。實際上,本 發(fā)明的構造不需要螺釘、螺栓、銷或螺母。 本發(fā)明的另一 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造價相對低廉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由柔韌材料制成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該柔
韌材料相對容易調整,特別是容易彎曲、折疊以及塌扁。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的柔性夾持或夾緊端部,這些端部具有合乎
設備主體邊緣的增大的接觸表面,以減小設備主體的不希望滑移的機率。 為此,本發(fā)明總體包括大致矩形的平坦板,該板具有與其寬度相垂直的縱軸線;所
述板具有遠端;所述板具有近端;所述板具有第一部分、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一部分
聯接的第二部分、以及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二部分聯接的主體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縱軸線垂直于所述板的縱軸線;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的縱軸線垂直于所述板的縱軸線;其 中所述第一部分能夠朝所述主體部向后折疊并能夠接觸所述主體部。所述板具有布置在所 述第一部分上的第一附接部件;以及第二附接部件,該第二附接部件布置在所述主體部上, 以便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件。 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還包括位于所述板內并與所述板的縱軸線垂直 的線性凹入式第一折痕,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折痕將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分開,并 且其中所述第一折痕使得所述第一部分能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至所述第二部分。本發(fā)明還 包括位于所述板內并與所述板的縱軸線垂直的線性凹入式第二折痕,其中所述第二折痕將 所述第二部分與所述主體部分開,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折痕使得所述第二部分能以可樞轉的 方式附連至所述主體部。位于所述第一部分上的第一附接部件包括布置在所述遠端處的至 少一個突起,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附接部件為布置在所述主體上的至少一個接收結構。所述 突起為從所述遠端沿遠方向延伸的垂片結構,并且其中所述接收結構為槽口。本發(fā)明的便 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通過將所述第一附接部件的垂片結構聯接到所述第二附接部件的接 收槽中由此形成三角狀的基部而形成。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還包括多個位于所 述主體上的可調節(jié)的防滑墊。 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本發(fā)明還包括這樣的板,所述板由從包括下述材料的組 中選出的至少一種材料制成,即硬紙板、塑料、天然材料、木材、紙、合成材料、金屬、以及金
屬合金。 因此為了更好地理解對本發(fā)明來說比較重要的特征的詳細說明以及為了更好地 清楚其對現有技術所做的貢獻,已相當寬泛地概述了本發(fā)明的這些比較重要的特征。以下 描述本發(fā)明的附加特征。 在這一方面,在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方式之前,應理解,本發(fā)明的應用 不限于以下說明中闡述的或附圖中示出的構造細節(jié)和部件布置。本發(fā)明可以為其它實施方 式,并能以多種方式實現和實施。而且,應理解,本文所用的措詞和術語是用于說明性目的, 而不應該視為限制。 為了實現上述及相關目的,本發(fā)明可以以附圖中所示的形式實施,然而,應注意的 是,附圖僅是示意性的,所示的具體構造可進行變化。
當結合附圖來考慮時,將會更好地理解并因此會完全清楚本發(fā)明的多個目的、特 征和伴隨的優(yōu)點,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在所有附圖中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附圖中
圖1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在平坦時的立體圖;
圖2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在操縱到工作位置時的立體圖; 圖3是繪出垂片突起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的立體圖;所述垂片突起連接到在 主體部上所包含的槽口中; 圖4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位于其正常工作位置的立體圖,繪出了能重新定位 的多個防滑墊; 圖5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位于其正常工作位置時的立體圖; 圖6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位于其正常工作位置時的45度俯視立體 圖7是繪出與筆記本電腦一起的典型應用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的立體圖; 圖8是繪出與筆記本電腦一起的典型應用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的側視圖; 圖9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位于其平坦位置時的俯視圖; 圖10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位于其正常工作位置時的前視圖; 圖11是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位于其正常工作位置時的后視圖; 圖12A-12G是本發(fā)明的可選實施方式的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在轉到圖1的實施方式,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44包括具有遠端和近 端的大致矩形的平板60,所述板具有第一部分48以及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一部分48 聯接的第二部分52。第一部分48具有與所述板的縱軸線垂直的縱軸線,其中第二部分52 也具有與所述板的縱軸線垂直的縱軸線。如圖2所示,第一折痕50與第二折痕54使得第 一部分48能夠朝向主體部60向后折疊并能夠接觸主體部60。在典型應用中,使用者將包 含第一附接部件46的第一部分48推到第二附接部件58上,以將第一部分48牢固地連接 到主體部60,如圖3清楚所示。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第一附接部件包括從第一部分48 的遠端突出的垂片46,第二附接部件58包括至少一個包含在主體部60上的槽口凹部。這 種連接使得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能以其正常工作模式進行操作。 如圖4所示,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44包括多個可調節(jié)的防滑墊56,防滑墊56可 被調節(jié)并被重新定位到期望位置。 轉到圖5和圖6,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44示出為處于其正常操作模式,其中多個 可調節(jié)的防滑墊56面向上,以接觸使用者的筆記本設備的底部。 圖7和圖8示出了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式,并示出了將普通筆記本電腦定位在本發(fā)明 的便攜式電腦支架上的可能設置。 圖9提供了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44在位于其非折疊位置或者平坦位 置時的近距離俯視圖。在該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主體部60、第一部分48以及第二部分52可由 硬紙板、塑料、天然材料、木材、紙、合成材料、金屬和金屬合金構成的組中的材料制成。
圖10和圖11以前視圖和后視圖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
圖12A-12G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的可選實施方式。如清楚地所 見的那樣,本發(fā)明存在多種不同的構造,包括三角形基部和多個防滑墊的多種變型例。
因此,已公開了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的具體實施方式
和應用。然而本領域技術 人員應清楚,在不背離本文發(fā)明理念的情況下,除了那些已描述的實施方式外還可存在更 多的修改例。因此,本發(fā)明的主題不受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之外的限制。而且,在解釋說明 書和權利要求時,所有術語均應以與上下文一致的最寬可行方式進行解釋。具體而言,術語 "包括"和"所包括的"應被解釋為以非排他的方式涉及元件、部件或步驟,表示所引用的元 件、部件或步驟可以存在或利用,或者與其它未明顯引用的元件、部件或步驟結合。其中說 明書和權利要求涉及選自于由A、 B、 C至N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該文字應解釋為僅需要 從該組中選擇一個元素,而不是A加N或B加N等。
權利要求
一種用于筆記本電腦的可折疊支架,該可折疊支架包括平坦板,該板具有與其寬度相垂直的縱軸線;所述板具有遠端;所述板具有近端;所述板具有第一部分、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一部分聯接的第二部分、以及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二部分聯接的主體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縱軸線垂直于所述板的縱軸線;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的縱軸線垂直于所述板的縱軸線;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能夠朝所述主體部向后折疊,并能夠接觸所述主體部;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上的第一附接部件;以及第二附接部件,該第二附接部件布置在所述主體部上,以便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件。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支架,其中,所述板由從包括下述材料的組中選出的 至少一種材料制成,即硬紙板、塑料、天然材料、木材、紙、合成材料、金屬、以及金屬合金。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支架,其中,所述板由硬紙板制成,并且所述第一部 分、第二部分以及所述主體部由一片單件一體式硬紙板制成。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疊支架,該可折疊支架還包括 位于所述板內并與所述板的縱軸線垂直的線性凹入式第一折痕; 其中所述第一折痕將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第二部分分開;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折痕使得所述第一部分能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至所述第二部分。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疊支架,該可折疊支架還包括 位于所述板內并與所述板的縱軸線垂直的線性凹入式第二折痕; 其中所述第二折痕將所述第二部分與所述主體部分開;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折痕使得所述第二部分能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至所述主體部。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折疊支架,其中,所述第一附接部件和所述第二附接部件 包括以下構件中的至少一種a. 布置在所述遠端處的突起,以及位于所述主體部上的接收結構;b. 粘合劑;c. 膠帶;d. 鉤環(huán)連接件;e. 隼-槽結構;f. 磁鐵;以及g. 凹痕。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折疊支架,其中,所述突起為從所述遠端沿遠方向延伸的 垂片結構,并且其中所述接收結構為槽口 。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折疊支架,其中,在所述主體部上布置有多個孔。
9. 一種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所述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包括 平坦基部;以可塌扁的方式與所述平坦基部聯接的支撐部;其中所述支撐部能夠塌扁成具有較低外形,使得整個筆記本電腦支架基本為平面。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其中,所述支撐部包括以可樞轉的 方式與第二部件聯接的第一部件,在塌扁時,所述第一部件、第二部件以及所述支撐部以連 續(xù)方式對齊。
11.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其中,在組裝所述支撐部時,所述 第二部件被聯接到所述基部,并且所述第一部件經由至少一個聯接件以可拆卸的方式與所 述基部接觸。
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該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還包括 位于所述基部上的兩個槽,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部件具有至少一個聯接件,所述聯接件為從 所述第一部件延伸的垂片。
13.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其中,所述基部具有多個防滑墊, 這些防滑墊粘附到所述基部與所述平坦基部中的至少一個上。
14. 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其中,在組裝時,所述支撐部和所 述基部的一部分形成三棱柱。
15. —種可便攜并可塌扁的筆記本電腦支架產品,該產品包括將板件組裝成所述支架從而使得筆記本電腦可置于所述支架的頂部上的書面說明;以及具有多個部分的板,這些部分聯接在一起以使得在根據所述書面說明組裝這些部分時 形成基部。
16.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該產品還包括具有粘性背襯的多個防滑墊,其中所 述書面說明規(guī)定可將所述防滑墊粘附到所述基部上。
17.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產品,其中,所述板為硬紙板,并具有至少兩個線性凹入的 折痕,所述折痕將所述多個部分分開,從而使每個部分可相對于相鄰部分樞轉。
18. 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產品,該產品還包括從所述板的遠端延伸的至少一個垂片 和在所述基部中的槽口。
19.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產品,其中,所述基部在組裝起來以進行使用時具有三棱 柱形狀。
20.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產品,其中,所述板中的至少一個以與該板的材料不同的 材料加以覆蓋,并且所述板中的至少一個具有通風孔。
21. 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產品,該產品還包括可拆卸的附件,所述附件選自下述構 件中的至少一個a. 袋;b. 筆筒;以及c. 線封套。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便攜式筆記本電腦支架,其包括大致矩形的平板,該板具有與其寬度相垂直的縱軸線;所述板具有遠端;所述板具有近端;所述板具有第一部分、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一部分聯接的第二部分、以及以可樞轉的方式與所述第二部分聯接的主體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縱軸線垂直于所述板的縱軸線;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的縱軸線垂直于所述板的縱軸線;其中所述第一部分能夠朝所述主體部向后折疊并能夠接觸所述主體部。所述板具有布置在所述第一部分上的第一附接部件;以及第二附接部件,該第二附接部件布置在所述主體部上,以便以可拆卸的方式附接到所述第一附接部件。
文檔編號F16M11/00GK101749524SQ20081019040
公開日2010年6月23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2月19日
發(fā)明者金庠權 申請人:金庠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