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卡片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日常用品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方便欣賞和閱讀可視媒介機體所顯現(xiàn)的音頻或文字圖像并用作支撐所述機體的卡片架,尤指一種用于支撐手機或平板計算機的卡片架。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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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常見使用者利用電子裝置如智能型手機或平板計算機觀賞影片時,手持該電 子裝置以保持適合觀賞的角度,如此不僅不方便也容易造成手部姿勢僵硬,為解決此問題,市場上公開了一種與之相關的電子產品支撐架,如中國臺灣專利公開公報第201209317號「可變化之組合式產品承放座」,請參閱本發(fā)明附圖I所示,它由底座11、支撐塊12、連結塊13與延伸塊14所構成,其中,所述底座11為L形撓性塊體,且其較長端邊內側設有滑槽21 ;所述支撐塊12、連結塊13與延伸塊14分別設有軌條22,所述支撐塊12與連結塊13上分別設有滑槽21,該發(fā)明通過設置軌條22與滑槽21而使所述底座11、支撐塊12、連結塊13與延伸塊14可相互組合,并能使所述支撐塊12、連結塊13及延伸塊14的軌條22皆能在底座11的滑槽21內任意滑移,以調整底座11與支撐塊12、連結塊13及延伸塊14的間距,從而可控制電子產品23的夾固傾斜角度,進而使該發(fā)明可達到支撐電子產品23之目的。該發(fā)明雖可達到支撐電子產品23之目的,但其各部件皆為塊狀結構,致使其厚度較厚,故不利于收納攜帶,進而造成其使用便利性較差;此外,所述底座11、支撐塊12、連結塊13或延伸塊14系直接支撐該電子產品23并受力,又因該支撐塊12、連結塊13及延伸塊14的軌條22可在底座11的滑槽21內任意滑移,故為避免電子產品23移位導致其傾斜角度偏移,所述底座11、支撐塊12、連結塊13或延伸塊14必須額外設計為防滑材質或需另行設有防滑定位的機構,進而造成產品結構較復雜且制作成本提高,因此必須在此基礎上加 以改進。_
發(fā)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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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于前述「可變化之組合式產品承放座」,因產品厚度較厚,不利攜帶或收納,導致使用便利性較差的缺陷;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種可便于使用者插置收納于皮包內,大幅縮小產品體積、便于收納攜帶及組裝快速的卡片架。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提供一種卡片架,其特征在于
它包含一第一板體,所述第一板體設有結合部,該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最長側邊之間設置有間距,且該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最長側邊之間構成被限位部,所述第一板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凹口;
一第二板體,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第一板體相穿設卡合,所述第二板體設有被結合部,所述被結合部一側設有限位部,所述第二板體的限位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被限位部相卡合,所述第二板體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凹口。本發(fā)明將所述第一板體與第二板體組裝結合而構成電子裝置的支撐架,可大幅縮小該第一板體與第二板體之厚度,且于平時可迅速將該第一板體與第二板體套合成單一^片,便于供使用者插置收納于皮包內,進而使本發(fā)明可達到大幅縮小產品體積、便于收納攜帶及組裝快速的效果。本發(fā)明與背景技術比較分析如下
背景技術所述「可變化之組合式產品承放座」
I、產品厚度較厚,不利攜帶或收納,使用便利性較差。2、須額外設計成防滑材質或具有防滑定位機構,造成產品結構復雜且制作成本提聞。本發(fā)明優(yōu)點
I、產品厚度可大幅降低,便于使用者攜帶收納,大幅提升使用便利性。2、僅需兩片板體即可作為電子裝置支撐架,且無需額外設計為防滑材質或防滑定位機構,可大幅簡化產品結構并降低制作成本。_
圖I為背景技術所描述的「可變化之組合式產品承放座」的實施狀態(tài)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的分解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發(fā)明的組合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fā)明所述第一板體與第二板體套合收納后的組合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發(fā)明的實施狀態(tài)示意圖。圖6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狀態(tài)示意圖。圖7為本發(fā)明的套合收納結構示意圖。圖8為本發(fā)明可供更大尺寸的電子裝置支撐的實施狀態(tài)示意圖。_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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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結合附圖I至附圖8而進一步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顯而易見,本發(fā)明并不僅限于以下實施例
參見圖2至圖4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卡片架,它包含
一第一板體3,該第一板體3設有結合部31,該結合部31可為長條孔,或,請再配合參閱圖3所示,所述結合部31也可為凹口,又該結合部31與該第一板體3的最長側邊35之間具有間距,也即該結合部31與該第一板體3其最長側邊35之間構成被限位部32,另該第一板體3設有卡合部34,該卡合部34包含有第一支撐部341與第一卡合口 342,其中該第^合口 342系位于該第一支撐部341 —側,又該第一支撐部341可為末端具倒勾狀之長條支臂,該第一板體3其卡合部34之第一支撐部341另一側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凹口 33,另該第一板體3尚可進一步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卡片插槽36 ;
一第二板體4,該第二板體4與該第一板體3相穿設卡合,該第二板體4設有被結合部41,該第二板體4的被結合部41的形狀尺寸可與該第一板體3的結合部31的形狀尺寸相對應,又該被結合部41 一側設有限位部42,該第二板體4的限位部42的形狀尺寸可與該第一板體3的被限位部32的形狀尺寸相對應,又該第二板體4的限位部42可為缺口,且該缺口與該第二板體4的最長側邊45相貫通,也即該第二板體4的被結合部41可與該第一板體3的結合部31相穿設,且該第二板體4其限位部42與該第一板體3其被限位部32相卡合,該第二板體4設有被卡合部44,該被卡合部44包含有第二支撐部441與第二卡合口 442,其中該第二卡合口 442位于該第二支撐部441 一側,又該第二支撐部441可設置為末端呈 倒勾狀的長條支臂,且該第二卡合口 442及第一^^合口 342的形狀尺寸可分別與該第一支撐部341及第二支撐部441的形狀尺寸相對應;參見附圖5,該第一板體3的卡合部34與該第二板體4的被卡合部44可形成凹凸互補卡合,便于不使用本發(fā)明時可將該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兩者相套合為單一卡片,而可便于收納,通過將所述第一支撐部341與第二支撐部441的末端設置為倒勾狀的長條支臂,仍可產生卡扣效果,而使該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套合后不易分離或散開,進而使本發(fā)明可兼具提升使用便利性的效果,又該第二板體4的被卡合部44的第二支撐部441另一側設有至少一個第二凹口 43,另該第二板體4還可進一步設有至少一個第二卡片插槽46 ;
請參閱圖2和圖3所示,通過該第一板體3設有結合部31與被限位部32,該第二板體4設有被結合部41與限位部42,而可供使用者輕易將該第二板體4的被結合部41穿過該第一板體3的結合部31,此時,當該第二板體4的限位部42的位置與第一板體3的被限位部31的位置相對應時,使用者即可再將該第二板體4的限位部42朝靠近該第一板體3的被限位部32方向移動,而使該第二板體4的限位部42可與該第一板體3的被限位部32相卡合,進而使該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可豎立置放于平坦表面如桌面上,又通過該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分別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凹口 33與至少一個第二凹口 43,請參閱第五圖所示,使得該第一凹口 33與第二凹口 43可供外部的電子裝置5如智能型手機或平板計算機置放抵靠,同時,請再配合參閱圖7所示,該電子裝置5也可置放于不同位置的第一凹口33與第二凹口 43,而可依使用者需求調整或改變該電子裝置5的傾斜角度,進而可增進使用上的便利性,更可使本發(fā)明達到作為電子產品支撐架的目的。請參閱圖2、圖4所示,提供一種本發(fā)明利用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組合來作為電子裝置5的支撐架的實施例,它可大幅縮小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的厚度,且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分別設有卡合部34與被卡合部44,使得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可迅速凹凸互補卡合成為單一卡片,便于平時可供使用者插置收納于皮包內,進而使本發(fā)明可達到大幅縮小產品體積、便于收納攜帶及組裝快速的效果;此外,再通過本發(fā)明所述第一板體3的第一凹口 33與第二板體4的第二凹口 43作為該電子裝置5容置抵靠與受力的機構,而可避免該電子裝置5移位造成角度偏移,因而本發(fā)明可無需如背景技術所述而設計成防滑材質或另行設有防滑定位機構,進而使本發(fā)明可兼具簡化產品結構及降低制作成本的效果。參見圖7,圖7所示為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其中所述第一板體3的最長側邊35與第二板體4的最長側邊45可分別設有擋墻6,當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兩者套合成單一卡片后,通過該擋墻6即可供外部的卡片型對象7滑置收納,其中該卡片型對象7可為IC卡、名片、信用卡、身份證件等物品,這樣,而使本發(fā)明可額外提供收納該卡片型對象7的功能,同時,本發(fā)明與卡片型對象7結合后,該卡片型對象7可對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提供止擋效果,而可避免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易于產生上下相對運動而移位分離的問題,從而使得當使用者從皮包中取放本發(fā)明時,所述第一板體3與第二板體4將更不易分離或散開,進而使本發(fā)明可兼具達到更佳使用便利性的效果。請參閱圖8所示,通過所述第一板體3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卡片插槽36,且該第二板 體4設有至少一個第二卡片插槽46,而使該第—片插槽36與第二卡片插槽46可供外部的卡片型對象7插置,這樣,而使該卡片型對象7可形成額外的支撐機構,而使本發(fā)明可供更大尺寸或各種不同尺寸的電子裝置5支撐置放,同時也可通過不同尺寸大小的卡片型對象7而達到調整該電子裝置5之傾斜角度,進而使本發(fā)明可達到更佳產品適用性與實用性的效果。上文雖然已示出了本發(fā)明的詳盡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fā)明實質的前提下,對其結構或所闡明之技術特征可進行部分修改和變更;上文的描述和附圖中提及的內容僅作為說明性的例證,并非是對本發(fā)明的限制,具有上述技術特征的卡片架,均落入本專利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卡片架,其特征在于它包含一第一板體,所述第一板體設有結合部,該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最長側邊之間設置有間距,且該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最長側邊之間構成被限位部,所述第一板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凹口 ;一第二板體,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第一板體相穿設卡合,所述第二板體設有被結合部,所述被結合部一側設有限位部,所述第二板體的限位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被限位部相卡合,所述第二板體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凹口。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結合部為長條孔或為凹口,所述限位部為缺口。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的被結合部的形狀尺寸與所述第一板體的結合部之形狀尺寸相對應,所述第二板體的限位部的形狀尺寸與所述第一板體的被限位部的形狀尺寸相對應。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的被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結合部相穿設。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體設有卡合部,且該卡合部包含有第一支撐部與第一卡合口,所述第一卡合口位于所述第一支撐部一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部為末端呈倒勾狀的長條支臂。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設有被卡合部,且該被卡合部包含有第二支撐部與第二卡合口,所述第二卡合口位于所述第二支撐部一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部為末端呈倒勾狀的長條支臂。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體上還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卡片插槽。
10.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卡片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體上設有至少一個第二卡片插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卡片架,它包含一第一板體,該第一板體設有結合部,該結合部與該第一板體其最長側邊之間設置有間距,所述結合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最長側邊之間構成被限位部,所述第一板體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凹口;一第二板體,所述第二板體與所述第一板體相穿設卡合,所述第二板體設有被結合部,該被結合部一側設有限位部,且所述第二板體的限位部與所述第一板體的被限位部相卡合,所述第二板體設有至少一個第二凹口;通過本發(fā)明利用所述第一板體與第二板體組裝結合來作為電子裝置的支撐架,而可大幅縮小所述第一板體與所述第二板體的厚度,且于平時可迅速將該第一板體與第二板體套合成單一卡片,便于使用者插置收納于皮包內,達到大幅縮小產品體積、便于收納攜帶及組裝快速的效果。
文檔編號F16M11/00GK102966823SQ20121042177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30日
發(fā)明者洪大鈞 申請人:洪大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