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離合器總泵總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玉米機離合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離合器總泵總成。
背景技術:
離合器安裝在發(fā)動機與變速器之間,是汽車傳動系中直接與發(fā)動機相聯(lián)系的總成件。通常離合器與發(fā)動機曲軸的飛輪組安裝在一起,是發(fā)動機與汽車傳動系之間切斷和傳遞動力的部件。汽車從起步到正常行駛的整個過程中,駕駛員可根據需要操縱離合器,使發(fā)動機和傳動系暫時分離或逐漸接合,以切斷或傳遞發(fā)動機向傳動系輸出的動力。它的作用是使發(fā)動機與變速器之間能逐漸接合,從而保證汽車平穩(wěn)起步;暫時切斷發(fā)動機與變速器之間的聯(lián)系,以便于換擋和減少換擋時的沖擊;當汽車緊急制動時能起分離作用,防止變速器等傳動系統(tǒng)過載,從而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但是現(xiàn)有技術中,活塞不是雙密封的,在實際應用中,使使用者在對離合器操作時,很難操作離合器,需要使用很大的力氣操作,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便于操作的離合器總泵總成。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離合器總泵總成,包括缸體和安裝在缸體內部的活塞,所述活塞為雙密封的,將缸體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的內腔設有中心閥,所述中心閥連接活塞。
·[0006]進一步地,所述缸體的內腔設有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連接所述中心閥。進一步地,所述缸體上設有進油口和出油口,所述進油口和出油口設于缸體的同一側。進一步地,所述缸體的外部設有中心閥擋桿,所述中心閥擋桿與所述中心閥連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離合器總泵總成的優(yōu)點在于:通過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將活塞設計為雙密封的,將缸體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的內腔設有中心閥,這樣便于操作離合器,在操作離合器時,不用浪費很大的力氣就能操作,方便、省力。
圖1為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的剖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請一并參閱圖1及圖2,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的剖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的俯視圖。所述離合器總泵總成包括缸體I和安裝在缸體I內部的活塞2,所述活塞2為雙密封的,將缸體I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I的內腔設有中心閥3,所述中心閥3連接活塞2。所述缸體I的內腔設有復位彈簧4,所述復位彈簧4連接所述中心閥3,所述缸體I上設有進油口 5和出油口 6,所述進油口 5和出油口 6設于缸體I的同一側,減小整個離合器的體積,便于安裝和拆卸。所述缸體I的外部設有中心閥擋桿7,所述中心閥擋桿7與所述中心閥3連接。通過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將活塞2設計為雙密封的,將缸體I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I的內腔設有中心閥3,這樣便于操作離合器,在操作離合器時,不用浪費很大的力氣就能操作,方便、省力。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 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離合器總泵總成,包括缸體(I)和安裝在缸體(I)內部的活塞(2),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2)為雙密封的,將缸體(I)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I)的內腔設有中心閥(3),所述中心閥(3)連接活塞(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離合器總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缸體(I)的內腔設有復位彈簧(4),所述復位彈簧(4)連接所述中心閥(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離合器總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缸體(I)上設有進油口(5)和出油口(6),所述進油口(5)和出油口(6)設于缸體(I)的同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離合器總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缸體(I)的外部設有中心閥擋桿(7),所述中心閥擋·桿(7)與所述中心閥(3)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離合器總泵總成,包括缸體和安裝在缸體內部的活塞,所述活塞為雙密封的,將缸體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的內腔設有中心閥,所述中心閥連接活塞,所述缸體的內腔設有復位彈簧,所述復位彈簧連接所述中心閥,所述缸體上設有進油口和出油口,所述進油口和出油口設于缸體的同一側,所述缸體的外部設有中心閥擋桿,所述中心閥擋桿與所述中心閥連接,通過本實用新型離合器總泵總成,將活塞設計為雙密封的,將缸體的內腔分為兩部分,且所述缸體的內腔設有中心閥,這樣便于操作離合器,在操作離合器時,不用浪費很大的力氣就能操作,方便、省力。
文檔編號F16D48/02GK203130852SQ20132004688
公開日2013年8月1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28日
發(fā)明者周維亭 申請人:周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