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建筑設備減震裝置。
背景技術:
建筑是人們用泥土,磚,瓦,石材,木材等建筑材料構成的一種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空間,如住宅,橋梁,廠房、體育館,窯洞,水塔,寺廟等等,廣義上來講,景觀,園林也是建筑的一部分,更廣義地講,動物有意識建造的巢穴也可算作建筑,對于民用建筑工程在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預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內(nèi)環(huán)境,從保護民眾的身體健康或是維護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fā),必須要對民用建筑工程加強管理,必須要從技術達標,經(jīng)濟合理為基礎,從而確保安全適用的原則,制定相應的規(guī)范來進行強化落實。隨著社會的飛快發(fā)展,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建筑設備都采用了自動化的工作方式,很多的制冷制熱設備都采用了變頻技術,隨著建筑設備的技術提升,建筑設備的工作功率也大大提高,隨之而來的,建筑設備工作的時候產(chǎn)生的振動也越來越大,很多時候建筑設備是貼附在建筑墻壁上安裝的,很多時候長時間的振動會導致建筑設備影響墻壁結構穩(wěn)定,而且很多時候多個建筑設備振動頻率相同的時候甚至會出現(xiàn)共振的情況,長時間這樣會導致墻壁開裂,因此設計了一種建筑設備減震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建筑設備減震裝置,能夠很好的安裝在建筑設備上,通過內(nèi)部真空的設計,使得減震軸能很好的移動,利用電磁線圈產(chǎn)生較強的電磁場,利用電磁感應原理使得減震軸能很好的在減震腔內(nèi)保持一定的范圍移動,保證了減震裝置的結構穩(wěn)定性,能很好的減少建筑設備產(chǎn)生的震動,值得推廣。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建筑設備減震裝置,它包括減震底座與減震腔殼,所述減震腔殼設置在減震底座上端,所述減震腔殼內(nèi)設置有減震軸,所述減震軸內(nèi)設置有金屬芯軸,所述減震腔殼內(nèi)部設置有電磁線圈,所述減震腔殼上端設置有密封蓋,所述密封蓋上設置有真空氣泵,所述減震軸上端設置有安裝吸盤,所述安裝吸盤內(nèi)設置有電磁鐵,所述減震底座下端設置有減震彈片,所述減震彈片包括彈片主體,所述彈片主體上設置有定位銷,所述定位銷之間連接有加強筋。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減震腔殼外側設置有電磁屏蔽罩。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減震底座兩端設置有散熱片。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減震底座內(nèi)設置有壓力傳感器。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能夠很好的安裝在建筑設備上,通過內(nèi)部真空的設計,使得減震軸能很好的移動,利用電磁線圈產(chǎn)生較強的電磁場,利用電磁感應原理使得減震軸能很好的在減震腔內(nèi)保持一定的范圍移動,保證了減震裝置的結構穩(wěn)定性,能很好的減少建筑設備產(chǎn)生的震動,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減震彈片結構示意圖。
圖中:1-減震底座,2-減震腔殼,3-減震軸,4-金屬芯軸,5-電磁線圈,6-密封蓋,7-真空氣泵,8-安裝吸盤,9-電磁鐵,10-減震彈片,11-彈片主體,12-定位銷,13-加強筋,14-電磁屏蔽罩,15-散熱片,16-壓力傳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建筑設備減震裝置,它包括減震底座1與減震腔殼2,減震腔殼2設置在減震底座1上端,減震腔殼2內(nèi)設置有減震軸3,減震軸3內(nèi)設置有金屬芯軸4,減震腔殼2內(nèi)部設置有電磁線圈5,減震腔殼2上端設置有密封蓋6,密封蓋6上設置有真空氣泵7,減震軸3上端設置有安裝吸盤8,安裝吸盤8內(nèi)設置有電磁鐵9,減震底座1下端設置有減震彈片10,減震彈片10包括彈片主體11,彈片主體11上設置有定位銷12,定位銷12之間連接有加強筋13,減震腔殼2外側設置有電磁屏蔽罩14,減震底座1兩端設置有散熱片15,減震底座1內(nèi)設置有壓力傳感器16。
能夠很好的安裝在建筑設備上,通過內(nèi)部真空的設計,使得減震軸能很好的移動,利用電磁線圈產(chǎn)生較強的電磁場,利用電磁感應原理使得減震軸能很好的在減震腔內(nèi)保持一定的范圍移動,保證了減震裝置的結構穩(wěn)定性,能很好的減少建筑設備產(chǎn)生的震動,值得推廣。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