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雙側(cè)單抗震斜桿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銷孔連接件包括第一折邊部、第一連接部、第二折邊部、第二連接部和第三折邊部,并且所述第一折邊部、第二折邊部、第三折邊部、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是一體的;
其中,所述第一折邊部通過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二折邊部相連,所述第一折邊部通過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三折邊部相連,并且所述第一折邊部所在平面與所述第二折邊部所在平面形成第一夾角α1,所述第一折邊部所在平面與所述第三折邊部所在平面形成第二夾角α2;
所述的銷孔連接件設(shè)有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
所述第一折邊部設(shè)有螺栓孔,所述螺栓孔用于與管部結(jié)構(gòu)進(jìn)行固定;
所述第二折邊部設(shè)有第一銷孔,所述第三折邊部設(shè)有第二銷孔,所述第一銷孔與所述第二銷孔尺寸相同;
所述的銷孔用于與一抗震斜桿的銷軸進(jìn)行連接;
并且所述銷孔通過開口向外且錐頂角為β1的第一錐面與第一表面相連接,并且通過開口向外且錐頂角為β2的第二錐面與第二表面相連接,并且所述銷孔還具有任選的位于第一錐面和第二錐面之間的過渡面;
所述的α1滿足:110°≤α1≤155°;
所述的α2滿足:110°≤α2≤155°;
所述的β1滿足:4°≤β1≤30°;以及
所述的β2滿足:4°≤β2≤30°。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銷孔連接件中,第一折邊部的厚度H1、第一連接部的厚度HL1、第二連接部的厚度HL2、第二折邊部的厚度H2和第三折邊部的厚度H3是之比為0.8-1.2:0.8-1.2:0.8-1.2:0.8-1.2:0.8-1.2。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銷孔的中心軸,所述第一錐面的高度為d1,所述第二錐面的高度為d2,所述過渡面的高度為d3,則d1+d2+d3之和與第二折邊部的厚度相等;并且
d1/d2之比為0.8~1.2;和/或(d1+d2)/(d1+d2+d3)之比為0.8~1。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角α1、第二夾角α2、錐頂角β1和β2各自獨(dú)立地:
所述的α1滿足:120°≤α1≤145°;
所述的α2滿足:120°≤α2≤145°;
所述的β1滿足:8°≤β1≤20°;
所述的β2滿足:8°≤β1≤20°。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銷孔的最小直徑Z2min為10-72mm。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栓孔的結(jié)構(gòu)與銷孔不同。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銷孔連接件中,第三折邊部的遠(yuǎn)離所述第一連接部的一端為第一末端;所述銷孔外側(cè)到所述第一末端的距離d5為5-100mm;
和/或第二折邊部的遠(yuǎn)離所述第二連接部的一端為第二末端;所述銷孔外側(cè)到所述第二末端的距離d6為5-100mm。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銷孔連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夾角α1為135°;所述的第一夾角α2為135°;所述的β1為10°;和所述的β2為10°;
所述的銷孔的最小直徑Z2min為17-31mm;
所述的螺栓孔的最小直徑Z1min為13.5-30mm;以及
第一折邊部的厚度H1、第一連接部的厚度HL1、第二連接部的厚度HL2、第二折邊部的厚度H2和第三折邊部的厚度H3均為8-20mm。
9.一種抗震斜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a)如權(quán)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用于雙側(cè)單抗震斜桿的銷孔連接件,以及(b)抗震斜桿,所述抗震斜桿的一端或兩端設(shè)有銷軸,所述銷軸可連接于或已連接于所述銷孔連接件的銷孔。
10.一種抗震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吊架包括抗震斜桿、錨固件以及權(quán)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用于雙側(cè)單抗震斜桿的銷孔連接件,其中所述的銷孔連接件與所述抗震斜桿通過所述銷孔以“銷軸-銷孔”方式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