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充電部件和具有該部件的處理卡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對可充電的部件,如感光部件或介電部件進行充電的充電部件,本發(fā)明特別涉及一種成像設備,如復印機或打印機所用的充電部件以及具有該部件的處理卡盒。
首先參照圖7對普通的成像設備中的充電裝置進行詳細描述。
在接觸式充電裝置中,帶有電壓的充電部件2與感光鼓1相接觸從而直接將電荷轉移到感光鼓1上,這樣感光鼓1的表面就具有預定的電勢。因此,接觸式充電裝置的優(yōu)點是可將使感光鼓1的表面具有預定電勢所必需的電壓降低;在充電過程中僅僅產生很少量的臭氧;上述結構很簡單。結果,上述的接觸式充電裝置作為構成對載像部件,如感光鼓1,以及感光部件或介電部件進行充電的部件的電暈放電裝置的替代品引起人們的注意,并投入實際使用。
關于接觸式充電系統(tǒng)或采用該系統(tǒng)的設備,它包括這樣的系統(tǒng),其中為了均勻地使感光鼓帶電,在使接觸式充電部件2與感光鼓1相接觸的同時要對該接觸式充電部件2施加下述的振蕩電壓,該電壓是通過在直流電壓上疊加上交流電壓而形成的。
現在對充電輥2,即接觸式充電裝置中的充電部件進行詳細描述。比如,參照圖7,充電輥2包括金屬芯21,由導電橡膠或類似物形成的彈性層22和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23。彈性層22設置于金屬芯1上,表面層23設置于彈性層22上。充電輥由軸承24支承,該軸承24受到彈簧26壓力的作用,在這里由于彈簧26所施加的通過軸承24的預定接觸壓力的作用,充電輥2與感光鼓1保持接觸。在一些情況下,其中一或兩個軸承24由導電材料形成以便實現與電源27的電連接。
在可對很大尺寸的轉印介質進行處理的成像設備中,充電輥2的金屬芯很長(沿軸向)。因此,為了使充電輥2具有一定的剛度,與較短的金屬芯相比,必須增加金屬芯的直徑。另一方面,近年來,在一些場合另一種充電輥已投入使用,該充電輥包括臺階縱向部,即該充電輥的縱向中間部的直徑較大,而其由軸承支承充電輥的兩端的直徑較小。上述情況產生的原因是最近,減小成像設備的尺寸的要求日益增加,另外在用于較小尺寸的轉印介質的成像設備和用于較大尺寸轉印介質的成像設備之間金屬芯的可互換性具有降低造價的優(yōu)點。
下面參照圖8對充電輥2的制作方法進行描述。首先,將充電輥中的金屬芯21設置于充電輥型模31中,向該模31中澆注用來覆蓋金屬芯21的導電橡膠材料以形成輥。在上述過程中,可防止上述材料從上述主模的端部泄漏出來的端模32設置于兩端以形成端部形狀。端模32的內部形狀是這樣的,即該內部形狀要精確地與充電輥2和金屬芯21的端部的整體形狀相吻合。
然而,在沿其縱向具有臺階部的充電輥2中,用于充電輥2的端模32的內部形狀還必須在其本身制作過程中形成臺階部,以便其能與充電輥2的端部完全相吻合。隨著臺階部的數量增加,生產高精度的端模則變得更為困難。與不帶有臺階部的金屬芯21的端模相比較,上述的端模的制作成本大大增加。
另外普通的充電輥的彈性層所具有的抵抗沿其縱向所施加的壓力而保持于支承件上的粘接力不夠大。因此當充電輥2旋轉而彈性層受到上述壓力時,彈性層就易于沿充電輥2的縱向發(fā)生位移。由于彈性層的位移會使感光鼓1的擦傷表面參與圖像成形,故其彈性層沿縱向已發(fā)生位移的充電輥2會形成圖像缺陷。感光鼓1表面的擦傷在與充電輥端部相應的區(qū)域比與充電輥2的其它部分相應的區(qū)域更為普遍。下面參照圖9~11對上述現象進行詳細描述。
參照圖9,由于表面層的下垂作用,或下層的端部的隆起使輥易于產生變形部分,如凹部,所以,充電輥2的端部相對輥其它的部分有抬起趨勢。參照
圖10,當具有上述外部形狀的充電輥2壓靠于感光鼓上時,就會產生空氣間隙42。如果由于充電輥2端部的變形或類似情況的作用,位于充電輥2和感光鼓1之間的空氣間隙42大于一定數值時,在充電過程中在空氣間隙中所發(fā)生的放電量就會相對空氣間隙較小時所產生的放電量增加。在發(fā)生上述現象的區(qū)域,感光鼓所受到的沖擊就會更大。結果,感光鼓1表面的擦傷在上述區(qū)域比其它的區(qū)域多。
參照圖11,在一些普通的充電輥中,其縱向端部未覆蓋有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23。在該充電輥中,當通過偏壓電源27施加電壓時,其縱向端部表面就易于產生放電現象。這就是說,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具有較大的放電區(qū)域,該區(qū)域比其它的區(qū)域更易擦傷感光鼓表面。另外即使在與感光鼓的間距較小的情況下,仍然會發(fā)生從金屬芯21朝向感光鼓1放電的可能。再有,甚至在為臺階部設置金屬芯21的相應的支承部情況下,仍然不可能避免臺階部的直立表面產生放電現象。
當感光鼓1的表面層被嚴重擦傷時,就會產生圖像缺陷的情況。特別是,在感光鼓的擦傷區(qū)域,感光鼓1的感光度會降低。結果,與目標圖像的空白部分相應的電勢在反轉顯影過程中不會降到足夠低,從而產生灰霧現象,即應復印成白色的復印圖像部分被復印成黑色。當發(fā)生上述現象時,在復印品上會出現黑色豎條或類似物。只要上述現象出現在成像設備的圖像成形區(qū)域的外側,最終的圖像不會產生嚴重問題。然而,近年來,對具有較小尺寸的成像設備的要求日益增加,并且人們更喜歡用沿縱向具有較小尺寸的成像設備。因此,以與圖像缺陷相應的區(qū)域要置于圖像成形區(qū)域之外足夠遠的設計思想來設計成像設備,這在尺寸上是不容許的。結果,如上所述,當充電輥2的彈性層22沿縱向的移動量甚至很小的距離時,圖像缺陷區(qū)域仍會位于圖像成形區(qū)域中,從而在最終的復印品中形成圖像缺陷。
另外,甚至在灰霧相應的區(qū)域未進入圖像成形區(qū)域的情況下,清潔刮板可將灰霧相應的方便地去掉,并使其積存于廢色調劑容器18中。結果,有時所積存的廢色調劑的量會超過廢色調劑容器18的容量,從而廢色調劑會溢出廢色調劑容器18的邊,分散于成像設備中。此外,當廢色調劑分散于成像設備中時,該分散開的廢色調劑易于粘附于轉印介質12上,從而可形成弄臟的圖像。
還有,感光鼓的被擦傷表面的表面條件是較差的;它具有較大的摩擦系數。因此,下述的摩擦有時過大而使清潔刮板不能承受,從而造成清潔刮板向后彎曲,該摩擦是在清潔刮板10清刮圖像轉印過程后仍保留于感光鼓1的表面上的色調劑時在清潔刮板10和感光鼓1之間產生的。當清潔刮權向后彎曲時,成像設備會失去清潔感光鼓的能力,并且不再能夠形成正常的圖像,從而變得無用。
因此,本發(fā)明的首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充電部件和包括該部件的處理卡盒,上述充電部件沿其縱向具有較高的剛度,可避免其上的芯部件和彈性層相互沿縱向產生移動。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足夠簡單而可使其成本降低的充電部件和處理卡盒。
本發(fā)明的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避免圖像缺陷區(qū)域進入圖像成形區(qū)域的處理卡盒,從而可防止所形成的圖像為線性缺陷所污染,而上述圖像缺陷區(qū)域是在載像部件的表面層擊傷時在該載像部件的表面上形成的。
本發(fā)明的再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充電裝置和處理卡盒,它們可避免待充電的部件在其端部處被擦傷,另外可防止清潔刮板向后彎曲。
另外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充電裝置和處理卡盒,它們可避免沿芯部件的縱向從其縱向端部放電。
結合附圖根據下述的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例的描述很容易得出本發(fā)明的上述及其它的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
圖1為沿縱向側邊觀察的本發(fā)明第1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圖;圖2為沿縱向側邊看到的本發(fā)明的第2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圖;圖3為沿縱向側邊看到的本發(fā)明的第3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圖;圖4為沿縱向側邊看到的本發(fā)明的第4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圖;圖5為沿縱向看到的本發(fā)明的第4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圖;圖6為沿縱向看到的普通的充電部件的剖面圖;圖7為采用普通的充電部件的充電裝置的前視示意圖;圖8為表示制作充電輥的方法的示意圖;圖9為充電部件的縱向端部前視圖;圖10為充電輥和感光鼓的縱向端部前視圖,該圖表示充電輥端部變形所產生的放電現象;圖11為充電輥和感光鼓的前視圖,該圖表示充電輥向感光鼓放電的情況;圖12為采用本發(fā)明的充電部件的充電機構的前視圖;圖13為下述充電輥的前視圖,該充電輥的中間部因其端部硬度大于中間部而向上變形;圖14為充電輥端部放電情況的觀察裝置的透視圖;圖15為充電輥的縱向端部的前視圖,該圖表示充電輥的硬度和該輥端部形狀的關系;圖16為充電輥的縱向端部的前視圖,該圖也表示充電輥的硬度和該輥端部形狀的關系;圖17為成像設備的剖面示意圖;圖18為本發(fā)明第5實施例的處理卡盒的剖面示意圖。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例進行描述。
圖17為與本發(fā)明的充電裝置和處理卡盒相匹配的成像設備的一個實例的剖面示意圖。
在上述圖中,標號17表示成像設備的主體。標號1表示作為待充電部件的柱狀感光鼓,在該感光鼓上可產生潛像。該感光鼓繞其軸沿一個方向旋轉。在通過充電裝置2使感光鼓1的表面均勻帶電后,曝光裝置15使感光鼓表面上形成潛像。顯影裝置6包括存放色調劑7的料斗8和其上攜帶有顯影劑的顯影套筒3,該顯影裝置6向感光鼓1上形成的潛像供給色調劑7,從而使該潛像顯影出來。緊靠顯影套筒3設有顯影刮板4,該刮板4為調節(jié)顯影劑3用量的部件。在感光鼓1和顯影裝置3之間連有電源(圖中未示出)以便能施加通過在直流偏壓上疊加交流偏壓而形成的適合的顯影偏壓。
通過轉印裝置9色調劑顯現的感光鼓1上的圖像轉印到轉印介質12上。上述轉印介質12通過供紙器輥14傳送,并通過定位輥(圖中未示出)與感光鼓1上的圖像一起同時送給轉印裝置9。經色調劑顯現并轉印到轉印介質12上的圖像進一步與轉印介質12一起傳送到定影裝置上。在該定影裝置16中,借助加熱和/或壓力色調劑圖像定影于轉印介質上,從而形成永久性圖像。另一方面,仍保留于圖像轉印后感光鼓1上而未轉印的顯影劑由包括清潔刮板10的清潔裝置11去除,并積存于廢色調劑容器18中。之后,充電裝置2再次對感光鼓1表面充電以便使其經歷上述的處理。
實施例1圖1為作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充電輥的端部縱向剖面圖。
在本實施例中,充電部件的金屬芯的臺階部覆蓋有彈性層,從而不必使用來形成充電部件的端模的內部結構中的臺階部與充電部件的形狀相吻合。其結果是,可精確和低成本地制成端模。另外,設置上述的臺階部可避免彈性層沿縱向移動。因此,甚至在與充電部件的端部相應的對感光鼓1的表面區(qū)域被擦傷后,仍可避免與圖像缺陷相關的區(qū)域進入成像區(qū)域。
參照圖1,標號1表示作為待充電的部件的旋轉式感光鼓,該感光鼓的電荷極性為正極或負極。標號2表示作為接觸式充電部件的充電輥。該充電輥2包括金屬芯21,彈性層22和表面層23。上述金屬芯21為支承件,它由不銹鋼或類似材料形成。彈性層22由彈性材料形成,并以同軸線方式呈套筒形設置于金屬芯21的外表面。表面層23為覆蓋上述彈性層22外表面的電阻層。另外,金屬芯21上設有至少一個沿縱向的臺階部28。最好該臺階部28設置于金屬芯的縱向端部附近。當臺階部28具有這樣的結構,即金屬芯21縱向端部的直徑小于其相應的縱向中間部的直徑時,盡管設置有上述的臺階部但仍可保持金屬芯的強度,另外上述縱向端部的較小直徑可減小金屬芯的軸承24或類似部件的尺寸,從而可降低沿充電部件縱向成像設備的尺寸。
彈性層22由乙烯-丙烯合成橡膠、乙烯-丙烯-二烯合成橡膠、丁基橡膠、丁二烯橡膠、硅橡膠、聚降冰片烯或類似物形成,在上述成分中散在有碳、氧化鈦、氧化錫或類似物。對于表面層23,即電阻層的材料,可采用偏氟乙烯橡膠、四氟乙烯丙烯合成橡膠、表氯醇橡膠、尿烷橡膠或類似的橡膠,在上述成分中分散有碳、氧化錫或類似物,另外上述彈性層還可采用氟化樹脂或類似物,在上述成分中分散有碳、氧化錫或類似物。還有,在彈性層22和表面層23之間沿整個縱向可設置一個或多個功能層,比如可向充電部件施加電壓的導電層。
下面對本實施例中的充電輥進行說明。
金屬芯21為帶有臺階部28的圓形不銹鋼桿。其長度為340mm,其直徑在縱向中間部為8mm左右,在縱向端部為6mm左右。彈性層22由其內分散有碳的導電固體三元乙丙橡膠形成。其體積電阻值為105Ω·cm;其厚度為2.8mm;其長度為326mm。圖中未示出的導電層由下述成分形成,該成分為三元乙丙橡膠或尿烷,在該成分中分散有大量的導電材料,如碳、氧化錫的顆粒。其體積電阻值為109Ω·cm,其厚度為80μm。表面層23,即電阻層1,2-環(huán)氧丙烷橡膠形成。其體積電阻值為109Ω·cm,其厚度為80μm。該電阻層23的體積電阻值最好大于彈性層22和導電層的相應值。
參照圖12,按與普通的充電輥相同的方式充電輥2的兩端支承于軸承24上,由于壓力彈簧26沿感光鼓1的方向施加的預定接觸壓力的作用,該充電輥2與感光鼓1的表面相接觸。在本實施例中,總接觸壓力為13.72N。充電輥2隨感光鼓1旋轉而轉動,通過與金屬芯21相接觸的滑動電極25從偏壓電源27使充電輥2帶有振蕩電壓(Vac+Vdc),該電壓是通過將交流電壓(2.0kVpp,350Hz)疊加于與目標電勢相當的直流電壓如700V上形成的。在上述結構中,即接觸式交流施加系統(tǒng)結構中,感光鼓1的表面均勻帶有目標充電電勢。除金屬芯21的臺階部未由彈性層覆蓋之外,用作比較的充電輥與本實施例中充電輥具有相同的金屬芯和疊層結構。作為比較的充電輥的彈性層的長度為321mm左右。當制備充電輥的端模時,作為其臺階部未為彈性層所覆蓋的普通充電輥要求精確地形成端模以便與臺階部28相吻合,而在圖2所示的本實施例的充電輥2中,金屬芯21的臺階部28由彈性層22覆蓋,因此該臺階部無須形成與臺階部28相吻合的端模。這樣與具有普通結構的充電輥相比,本發(fā)明的充電輥可降低端模的制作成本。
另外,與普通的充電輥相比,本實施例中的充電輥的彈性層的移動量是很小的。因此,就有可能降低下述情況的可能性,該情況為當與充電輥2的端部相應的感光鼓的表面區(qū)域被擦傷時,造成圖像缺陷的區(qū)域進入成像區(qū)域。
實施例2圖2表示第2實施例的充電部件。在本實施例中,假設充電輥2按第1實施例來設計,另外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23在外表面和縱向端部均將充電輥2覆蓋住。因此在與充電輥端部相應的區(qū)域可阻止充電部件的縱向端部表面產生放電,從而可避免感光鼓因放電而被擦傷。因此,可防止出現圖像缺陷和清潔刮板10變彎的情況,而上述情況與感光鼓1的擦傷有關。
在本實施例中,充電輥2與第1實施例中的相類似,但是其縱向端部表面覆蓋有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23。與此相對照,在普通的充電輥的縱向端部表面未覆蓋有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的場合,如圖1所示,充電輥的縱向端部會產生放電。因此,感光鼓的表面層會因放電而擦傷,從而造成圖像缺陷或使清潔刮板向后彎曲。本實施例中的充電輥2基本上與第1實施例中的相同,只是本實施例中的充電輥甚至在縱向端部表面還覆蓋有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23。
通過下述方式可證實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表面是否產生放電,該方式為將充電輥緊靠金屬鼓放置,如圖14所示,使旋轉接觸的充電輥2帶上電壓。當產生放電時,在黑暗的環(huán)境下對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表面的放電現象進行觀察。當發(fā)生上述的放電現象時,在與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表面相應的區(qū)域,感光鼓1受到放電的超乎尋常的沖擊。結果,在與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表面相應的區(qū)域,感光鼓的1的表面擦傷變?yōu)楫惓!8泄夤?的異常的擦傷表面會造成圖像缺陷或使清潔刮板10向后彎曲。
在本實施例中,充電輥的縱向端部表面覆蓋有電阻層;因此,上述充電輥縱向端部表面放電所產生的問題可以得以改善。當對充電輥2和作為電阻層的表面層23進行實際觀察時,在這里相對感光鼓1的表面表面層23在充電輥2縱向端部表面的覆蓋厚度小于2mm,充電輥2的端部未發(fā)生放電現象,從而證明當采用本實施例中的充電輥2時,可使放電對感光鼓1的沖擊降低從而感光鼓1僅僅受到很小量的擦傷。
實施例3圖3為本發(fā)明第3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充電輥2按第1和第2實施例進行設計,另外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相對金屬芯21為錐狀,其錐角不超過90°。上述錐形結構可避免下述要求,即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的硬度高于充電輥的其余部分,同時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表面設有表面層23從而可防止感光鼓1的端部被擦傷。
參照圖15,當作為表面層23的電阻層延伸而將充電輥2的整個縱向端部表面覆蓋時,要考慮到充電輥的硬度會受到表面層厚度的影響。特別是,充電輥2中間部的硬度會受到表面層23的厚度d1的影響,而其縱向端部的硬度會受到表面層厚度d2的影響,該厚度d2大于上述厚度d1。因此,當表面層23的硬度大大高于其底層的硬度時,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就比其余的部分硬。當如圖13所示,通過向金屬芯21的端部施加壓力而使其端部硬度大于其余部分的充電輥2壓靠于感光鼓1上時,充電輥的中間部就不再與感光鼓1相接觸;所示中間部稍稍從感光鼓1表面上抬起,而上述端部仍固定于感光鼓1上。上述抬起部可引起沖擊感光鼓1的放電現象,因此感光鼓1在與充電輥的抬起部相應的部分比其余的部分的擦傷程度大。這樣,感光鼓1中與充電輥2的抬起部相應的部分比其余的部分容易產生更多的圖像缺陷。
另外要注意到下面的說明。為了使充電輥2和感光鼓1很好地相互接觸,另外為了防止充電輥2上的直流電壓所產生的充電噪音,彈性層22的材料最好為海綿。此外,表面層23最好具有較高的滑動性。當滿足上述兩個優(yōu)選條件時,表面層23的ASKAR-C硬度值大于彈性層22的相應值。
另外,當充電輥的中間部從感光鼓1上抬起時,躲開清潔刮板的轉印后剩余的色調劑和下述的顆粒易于粘附于抬起部上,該顆粒是在放電對感光鼓1的沖擊而擦傷感光鼓1的表面層時產生的。隨著剩余的色調劑和上述的顆粒積存于充電輥2的中間部,充電輥中間部的電阻值便大于充電輥的剩余部的相應值。其結果是,感光鼓1的中間部易發(fā)生帶電不充分的情況。
在本實施例的充電輥2中,由于充電輥2的端部相對金屬芯呈錐狀,其錐角小于90°,這樣甚至在表面層23延伸而將充電輥2的縱向端部表面覆蓋住時,與使充電輥2的端部的硬度大于其剩余部的硬度有關的表面層23的作用厚度較小。因此,可避免充電輥2中間部的抬起。特別是,如圖15所示,當充電輥2的端表面相對金屬芯23的夾角為90°時,上述表面層23的厚度在端部為d2,而在中間部為d1,上述表面層23的厚度與充電輥2的硬度有關。另一方面,當充電輥2的端部錐角為θ(θ<90°),如圖16所示,在端部,與充電輥2的硬度有關的表面層23作用厚度降為d1/cosθ。通過降低θ值可使該d1/cosθ值大大小于d2值。
本實施例中的充電輥2的主體和表面層23除了一點小改動之外其余部分與第1和第2實施例中的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本實施例中,充電輥2在縱向端部呈錐狀,其相對金屬芯21的錐角小于90°。隨著值d/cosθ的減小,端部硬度也降低。然而,當θ過小時,充電輥2的非圖像區(qū)域變得過長,這樣就要求充是輥2的長度增加。另外d3不可過大,否則充電輥2的端部表面會發(fā)生放電現象。這樣,θ值最好在10°~15°的范圍內,其中以15°~30°的范圍為最佳。由于具有上述結構,可避免充電輥2端部表面產生放電現象,另外可防止充電輥2的中間部抬起。
實施例4圖4為本發(fā)明第4實施例的充電部件的剖面示意圖。本實施例,甚至包括第1~3實施例的特征在于為了防止下述的充電噪音,該噪音是在充電部件施加直流電壓時因充電部件和感光鼓1的振動而造成的,甚至在采用具有較低硬度的材料,如泡沫材料作為彈性層的材料時,感光鼓1表面和金屬芯21之間保持適當的間距,從而可阻止充電輥2的金屬芯21放電而對感光鼓1產生沖擊從而避免將感光鼓的表面擦傷。
對于本實施例中的彈性層的材料,可采用泡沫材料,如聚苯乙烯、聚烯烴、聚氨酯或三元乙丙橡膠。通過在泡沫材料中分散設置導電材料,如碳或氧化錫,可使上述材料的體積電阻值降低。
參照圖5,在本實施例中,由于泡沫材料用作充電輥2的彈性層22的材料,這樣彈性層22包括大量的氣泡,該氣泡使得本實施例中的彈性層22的柔性大大高于圖6所示的普通充電輥中的固體橡膠的彈性層的柔性。
當采用作為彈性層22材料的較軟泡沫材料使彈性層軟化時,可吸收減少充電輥2和感光鼓的振動,該振動是使充電輥2帶上振蕩電壓而產生的。因此,可避免因振蕩電壓充電輥2和感光鼓振動時所產生的充電噪音。然而,由于上述材料很軟,當充電輥2壓靠于感光鼓上時,接觸壓力很容易使充電輥2的彈性層22發(fā)生變形。
當接觸壓力使彈性層22產生變形時,金屬芯21和感光鼓1表面之間的間距減小,在這里上述金屬材料曝露于外面,這樣就會增加下述情況的可能性,該情況為金屬芯21的端部朝向感光鼓1放電。然而,在本實施例中,金屬芯具有這樣的形狀從而其端部直徑小于其中間部的直徑,另外金屬芯21的臺階部28為彈性層22所覆蓋;因此金屬芯21的端部和感光鼓的表面的間距大于其金屬芯在整個長度范圍內具有均勻的直徑的充電輥中相應的間距。其結果是,可避免金屬芯21的端部朝向感光鼓1放電。
實施例5圖18表示本發(fā)明第5實施例。本實施例的特征在于本實施例中的處理卡盒包括作為充電部件的以充電輥2,該充電輥已在第1~4實施例中進行了描述,另外還包括至少一個作為載像部件的感光鼓,其中充電輥2和感光鼓以整體方式設置于處理卡盒的處殼中,從而處理卡盒可以拆卸方式設置于成像設備主體中,該成像設備包括以可拆卸方式接納處理卡盒的裝置。
參照圖18,標號1表示作為待充電的部件的旋轉式感光鼓,它可帶有正電或負電。標號2表示作為接觸式充電部件的充電輥。該充電輥2為上述第1~5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充電輥之一。
本實施例中的處理卡盒41包括卡盒外殼,在該外殼中以整體方式裝有感光鼓1、充電部件2、顯影裝置8和清潔裝置18,另外上述外殼還包括接納處理卡盒的裝置,該處理卡盒41可拆卸地設置于成像設備的主體中。
當處理卡盒41設置于成像設備中時,該處理卡盒以機械方式和電方式與成像設備相連接。設置于成像設務主體中的馬達使感光鼓驅動。充電裝置和顯影裝置由成像設備主體通過電連接點施加偏壓。
處理卡盒和成像設備主體之間的上述的連接使成像設備處于準備進行圖像成形的狀態(tài),也就是說,上述連接可使成像設備通過正常的圖像成形處理而輸出記錄的圖像。
對于上述的臺階部,可緊靠充電輥的縱向端部設置兩個或多個。另外,最好上述臺階相對充電部件的中間部更靠近或緊靠充電部件的縱向端部。特別是,該臺階部沿充電部件的縱向設置于感光鼓的最大圖像成形范圍的外側。
雖然上面參照所給出的結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描述,但是本發(fā)明不應限于上述的具體結構,本申請應包括落入改進目的或本申請權利要求的請求保護范圍內的改進或變化。
權利要求
1.一種充電部件,它可與待充電的部件相連接并可對該待充電的部件施加電壓,該充電部件包括芯部件,它具有臺階部,其端部的直徑小于其縱向中間部的直徑;由上述芯部件支承的彈性層,該彈性層將上述臺階部覆蓋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表面電阻層,該層的體積電阻大于彈性層的體積電阻,該電阻層設置于充電部件的縱向端部表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電阻層帶有沿上述充電輥的縱向的交叉方向從其充電輥的縱向中間部朝向其靠近該充電輥端部的縱向端部延伸的錐狀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彈性層由泡沫材料形成。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的臺階部靠近端部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充電部件為輥形。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部件,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充電部件為輥形。
8.一種處理卡盒,它與成像設備的主體以可拆卸的方式連接,該處理卡盒包括載像的載像部件;充電部件,它可與待充電的部件相連接并可對該待充電的部件施加電壓,該充電部件包括具有臺階部的芯部件從而其端部的直徑小于其縱向中間部的直徑;由上述芯部件支承的彈性層,該彈性層將上述臺階部覆蓋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處理卡盒,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表面電阻層,該層的體積電阻大于彈性層的體積電阻,該電阻層設置于充電部件的縱向端部表面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處理卡盒,其特征在于上述電阻層帶有沿上述充電輥的縱向的交叉方向從其充電輥的縱向中間部朝向其靠近該充電輥端部的縱向端部延伸的錐狀部。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處理卡盒,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彈性層由泡沫材料形成。
12.根據權利要求8~11中的任何一項所述的處理卡盒,其特征在于上述的臺階部靠近端部設置。
13.根據權利要求8~11所述的處理卡盒,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充電部件為輥形。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處理卡盒,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充電部件為輥形。
全文摘要
一種充電部件,它可與待充電的部件相連接并可對該待充電的部件施加電壓。該電壓部件包括具有臺階部的芯部件從而其端部的直徑小于其縱向中間部的直徑;由上述芯部件支承的彈性層,該彈性層將上述臺階部覆蓋住。
文檔編號F16C13/02GK1165983SQ96111190
公開日1997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1996年9月5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9月5日
發(fā)明者安藤溫敏, 加藤淳一, 居波聰, 鈴木淳 申請人:佳能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