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LNG (液化天然氣)移動加注車加氣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滿足LNG加注車對管道絕熱和散熱的特殊要求。
【背景技術】
[0002]氣候變化問題已成為影響人類社會發(fā)展和全球政治經濟格局的重大戰(zhàn)略課題。從全球范圍來看,交通運輸業(yè)在世界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中所占比重均超過20%,且仍呈較快上升態(tài)勢。隨著世界能源危機和環(huán)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一方面,石油資源短缺,逐年增加的汽車保有量加劇了能源短缺的矛盾;另一方面,汽車的大量使用加劇了環(huán)境污染,加速推廣和發(fā)展天然氣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勢在必行,LNG汽車以其儲能密度大、車輛續(xù)里程長駛、運行成本低、安全性較高等特點而被廣大客戶認同與接受。隨著LNG汽車的推廣和應用,迫切需要與之配套的加氣技術,我公司所發(fā)明的LNG移動加注車可實現在隨時在任何固定的場所為LNG汽車加氣。
【發(fā)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加注車出液口、循環(huán)口、回氣口采用高真空絕熱低溫管結構,通過真空管的高真空絕熱性能,減少管路系統(tǒng)的漏熱放熱,有效減低靜態(tài)蒸發(fā)率。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內容器內固定有內支撐,內容器的表面上貼敷絕熱層,內容器外通過多個定位架與內容器同軸固定外罐體,外罐體外固定外支撐,所述的內容器、外罐體壁上密封固定有循環(huán)真空管、出液真空管、回氣真空管,循環(huán)真空管、出液真空管、回氣真空管與內容器內腔密封相通。
[0005]本發(fā)明具有下列優(yōu)點:1)、高真空絕熱低溫管具有真空絕熱性能,有效防止加注系統(tǒng)的散熱漏熱;2)、高真空絕熱低溫管相對獨立,如果出現問題具有獨立維修檢修能力,維修方面;3)、使用封蓋進行連接,封蓋具有緩沖作用,有效緩解車輛運輸的沖擊,也提供了罐體熱脹冷縮空間余量,防止罐體拉裂。
【附圖說明】
[000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0007]圖1為本發(fā)明示意圖;
[0008]圖2為本發(fā)明圖1中的A處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如圖1、2所示,內容器11內固定有內支撐4,內容器11的表面上貼敷絕熱層13,內容器11外通過多個定位架3與內容器11同軸固定外罐體2,外罐體2外固定外支撐1,所述的內容器11、外罐體2壁上密封固定有循環(huán)真空管6、出液真空管8、回氣真空管10,循環(huán)真空管6、出液真空管8、回氣真空管10與內容器11內腔密封相通。
[0010]所述的循環(huán)真空管6、出液真空管8、回氣真空管10分別通過循環(huán)封蓋5、出液封蓋
7、回氣封蓋9與外罐體2外壁密封固定。
[0011]所述外罐體2的內壁與絕熱層13之間有空腔12。
【主權項】
1.一種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其特征在于:內容器(11)內固定有內支撐(4),內容器(11)的表面上貼敷絕熱層(13),內容器(11)外通過多個定位架(3)與內容器(11)同軸固定外罐體(2),外罐體⑵外固定外支撐(I),所述的內容器(11)、外罐體(2)壁上密封固定有循環(huán)真空管(6)、出液真空管(8)、回氣真空管(10),循環(huán)真空管(6)、出液真空管(8)、回氣真空管(10)與內容器(11)內腔密封相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循環(huán)真空管(6)、出液真空管⑶、回氣真空管(10)分別通過循環(huán)封蓋(5)、出液封蓋(7)、回氣封蓋(9)與外罐體(2)外壁密封固定。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罐體(2)的內壁與絕熱層(13)之間有空腔(12) ο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液化天然氣加注車罐體。內容器內固定有內支撐,內容器的表面上貼敷絕熱層,內容器外通過多個定位架與內容器同軸固定外罐體,外罐體外固定外支撐,所述的內容器、外罐體壁上密封固定有循環(huán)真空管、出液真空管、回氣真空管,循環(huán)真空管、出液真空管、回氣真空管與內容器內腔密封相通。加注車出液口、循環(huán)口、回氣口采用高真空絕熱低溫管結構,通過真空管的高真空絕熱性能,減少管路系統(tǒng)的漏熱放熱,有效減低靜態(tài)蒸發(fā)率。
【IPC分類】F17C13/00, F17C13/06, F17C1/12, F17C1/04
【公開號】CN105351741
【申請?zhí)枴緾N201510655678
【發(fā)明人】汪宇, 趙子健, 陳英嘉, 于淼, 張國策, 付彥超, 于丹
【申請人】新興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