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控制個人擁有物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如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控制個人擁有物 等的裝置,尤其是控制可被使用者攜帶的小物品的裝置。
背景技術:
如今,人們在其日常生活中使用各種小物品,這些小物品已變?yōu)?必需品。
例如,汽車和/或房屋鑰匙、移動電話、錢包、手表、眼鏡、筆、 記事本、計算機存儲器、掌上電腦、小工具、小袋藥片以及其它物品。
所述物品大部分較小并且可被容納在口袋或袋子里。此外,所述 物品僅在一天的某些時候是必需的,而在其它時候并不被其主人使用。
由于所述物品的上述特性,經常發(fā)生如下情況使用者忘記隨身 攜帶一個或多個物品,因此當需要這些物品的時候他/她會陷入困境。
通過將所有所述物品永久性地放在袋子、公文包或背包中可基本 上解決上述問題。然而,使用者不總是必須或希望隨身攜帶所有這些 物品,此外,使用袋子或類似物經常是不方便的。
使用者常常使用記憶策略來試圖避免所述問題。然而,這些策略 不總是起作用,并且還需要頭腦的努力。
發(fā)明內容
在這種情況下,本發(fā)明的技術目標是提供一種能夠基本上解決上 述缺點的控制裝置。
在所述技術目標中,本發(fā)明的重要目的是獲得一種能夠發(fā)信號通 知所述物品中的一個或多個是否被忘記或被誤放的控制裝置。
通過根據所附權利要求1的用于控制個人擁有物等的裝置來實現該技術目標和所設定的目的。
在從屬權利要求中強調了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
通過下面參考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詳細說明,將更好
地闡明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在這些附圖中 圖1圖解了根據本發(fā)明的裝置; 圖2a示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方框圖; 圖2b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方框圖; 圖3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裝置的第一部分;以及 圖4是根據本發(fā)明的裝置的第二部分。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上述附圖,總體上由附圖標記1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裝置。 該裝置適合于控制并且在需要的情況下識別一些物品15(尤其是 小但非常有用的物品15)的相互接近關系或其它,該物品15例如先 前提到的汽車鑰匙、房屋鑰匙、用于打開房門或大門的遙控器、移 動電話、錢包、文件、卡片及信用卡、手表、眼鏡、筆、記事本、計 算機存儲器、掌上電腦、小工具、藥片或藥的包、照相機、袋子、公 文包等。
裝置l基本上包括至少一個發(fā)射能聯絡到物品的電磁信號的發(fā)射 器單元2。
該發(fā)射器單元2非常小,在幾厘米的數量級,以便不過分改變其 所連接到的物品15的尺寸,并且該發(fā)射器單元2包括用于發(fā)射電磁波 的發(fā)射部件4。
裝置l還包括用于接收電磁信號的接收器裝置3,該接收器裝置 3是可移動的并且適于人為攜帶,該接收器裝置3包括接收部件5, 其適于接收由單元2發(fā)射的電磁信號;和信號通知部件6,其適于發(fā) 信號通知在接收器裝置與至少一個發(fā)射器單元2之間的相互距離大于至少一個閾值。
可根據命令啟動或關閉(deactivate)接收部件5或者信號通知 部件6。
電磁信號優(yōu)選具有2GHz 3GHz的頻率。因此,該電磁信號是包 括無線電波的信號。
特別地,已知存在具有約2.65GHz的頻率的無線電信號,其成為
藍牙類型。
所述信號如今用于不同的電子裝置之間的空中連接(aerial connection )等,例如,用于計算機外設與計算機本身的連接,以及 如耳機、免提(handsfree)裝置等移動電話外設與移動電話本身的連 接。
此外,現在已知基于藍牙信號的技術,并且其已高度發(fā)展。特別 地,市場上存在各種能夠以所述的頻率發(fā)射、接收和解碼電》茲波的小 尺寸裝置。
已知許多基于藍牙技術的、小的移動電話用耳機。 例如,由摩托羅拉生產的名為"H5 Miniblue藍牙無線耳機"的 耳機重大約7.3g,尺寸大約41x41 x33mm,并且能夠發(fā)射和接收電 磁信號,對電磁信號進行解碼和處理,并且發(fā)射聲信號。
另 一 個例子是由Murata Electronics生產的品牌為"Blue Module"的藍牙裝置,該藍牙裝置的尺寸為9.3x7.8 xl.8mm。
藍牙技術能夠實現相互距離較短的裝置之間的相互連接。所述距 離在約lm和約100m之間并且根據信號發(fā)射功率和其它參數而改變。
在所述的頻率范圍中的無線電波還能夠越過障礙物,尤其是墻、 天花板等,并且同時向空間中的所有方向傳播。
因此,接收器裝置3能夠接收單元2的電磁信號,并且能夠經由 信號通知部件6發(fā)信號通知來自裝置3的信息。
特別地,接收部件5包括能夠識別和處理來自所述單元2的電磁 信號的電子電路或類似物。
因此,接收部件5適于至少部分地檢測電磁信號的距離并且適于
6識別發(fā)出所述電磁信號的單元2。
特別地,接收部件5能夠檢測該部件5與單元2之間的距離是否 已超出閾值,該閾值通過一個特定的單元2所發(fā)射的電磁信號的存在 或不存在來建立。
電磁信號的存在表示裝置3在由發(fā)射器單元2發(fā)射的信號的工作 范圍內,而電磁信號的不存在意味著裝置3和單元2之間的距離大于 由單元2本身發(fā)射的信號的工作范圍。
在藍牙信號的情況下,閾值才艮據在基本上lm 100m的間隔中的 發(fā)射功率而改變。
在設置有藍牙功能的移動電話上通常存在類似的接收部件,該接 收部件檢測同樣為藍牙的裝置的無線電波的存在,并且在屏幕上發(fā)信 號通知給使用者。
該移動電話的一個例子是由三星生產、并以SGH-Z510的名稱銷 售的移動電話,該移動電話檢測例如免提藍牙蜂窩式線路(Handsfree Bluetooth Cellular Line ) BTPP4裝置的存在,并且在屏幕上發(fā)信號通 知該情況。
信號通知部件6包括聲音擴散裝置6a和用于顯示電磁信號的顯 示系統(tǒng)6b ,該聲音擴散裝置6a和顯示系統(tǒng)6b被電連接到接收部件5。
該聲音擴散裝置6a和顯示系統(tǒng)6b適于至少發(fā)信號通知在單元2 和裝置3之間的相互距離的所述閾值已被超過。
特別地,可由能發(fā)射特定聲音(優(yōu)選為連續(xù)的可選擇的聲音)的 聲音擴散裝置6a發(fā)信號通知超過所述閱值,或者可由能發(fā)射特定的光 的視覺傳感器來發(fā)信號通知超過所述閾值,或者另外由裝置3的振動 系統(tǒng)或其它發(fā)信號通知超過所述閾值。
此外,顯示系統(tǒng)6b,優(yōu)選包括LCD屏幕或類似物,優(yōu)選地發(fā)信 號通知已超出所述閾值的單元2的標識(identity)。
此外,接收器裝置3優(yōu)選包括發(fā)射電磁波的第二發(fā)射部件7,該 第二發(fā)射部件7優(yōu)選與單元2的發(fā)射部件4為相同類型,并且適于發(fā) 射電》茲波。最后,裝置3可與物品15集成在一起,特別是與包括移動電話、 PDA或掌上電腦或其它的電子裝置集成在一起。
所述電子裝置中的許多種已經設置有用于接收、處理、發(fā)射和顯 示電磁信號(尤其是藍牙信號)的部件。因此,對電子裝置的軟件或 固件的簡單修改就足以使得能夠產生根據本發(fā)明的裝置3 。
圖3示意性地示出被集成在移動電話中的裝置3。
在所述圖中,發(fā)射部件7和接收部件5由被分為幾部分的假想的、 并用于表示目的的電路板示意性地示出。
發(fā)射器單元2設置有基本上封閉的自立型(self-supporting)殼 體,該殼體能以可拆卸的方式連接到物品15。所述殼體可具有不同的 形狀和顏色。
在該方面,發(fā)射器單元2設置有連接機構8,該連接機構8優(yōu)選 為機械式或磁式。
這些構件在圖4中示意性且表示性地示出。
發(fā)射器單元2的殼體可具有不同的形狀和功能,并且連接機構8 可用各種方式來構造。
例如,所述連接機構可包括夾子、鑰匙環(huán)、掛件(pendant)、 支票夾(banknote clip )、粘性元件、石茲性元件和其它。
如前所述,各發(fā)射器單元2包括適于連續(xù)或間歇地向裝置3發(fā)射 至少一個存在信號的電磁波發(fā)射部件4。
如所指出的,由單元2發(fā)射的信號的存在或不存在決定了單元2 和裝置3之間的相互距離的閾值是否被超出。
優(yōu)選地,單元2包括與裝置3的接收部件5相似的第二接收部件 9,該第二接收部件9適于接收和處理來自裝置3的第二發(fā)射部件7 的信號。
在所述情況中,單元2優(yōu)選包括第二信號通知部件10,該第二信 號通知部件10適于至少發(fā)信號通知在單元2和裝置3之間的相互距離 的閾值是否已被超出。
第二信號通知部件IO優(yōu)選地包括聲音部件。單元2還優(yōu)選包括電池11,該電池11適于向發(fā)射部件4、第二 接收部件9和第二信號通知部件IO供電。
可選擇地,單元2可以通過合適的第二信號通知部件10電磁感 應充電。
在所述情況下,發(fā)射部件2可包括已知的RFID。 電池11是已知類型的,并且適當地耦合到用于控制該電池的充 電的控制元件12。所述控制元件適于識別電池11的充電水平,特別 是適于檢測電池11是否電量不足(running low)。所述功能是已知 的并且例如通過控制所述電池11的電壓變化來實現。
控制元件11適當地與發(fā)射部件4通信,該發(fā)射部件4與裝置3
通信o
所述裝置3接著通過信號通知部件6發(fā)信號通知電池11的電量不足。
最后,裝置3包括控制部件13,該控制部件13適于允許啟動第 二信號通知部件IO,此外還適于調整同一單元2。
上文已說明其結構的用于控制物品15的裝置1的操作如下。
借助于連接機構8將單元2連接到所需的物品15,尤其是日常一 定不能忘記的常用物品15,例如錢包、鑰匙等。此外,物品15(適當 地包括移動電話)優(yōu)選與接收器裝置3集成。
因此,裝置3和單元2構成允許確認關于物品15的相互距離的網絡。
圖2a和2b示出該情況。
特別地,圖2a圖解了連接了兩個單元2和裝置3的物品15的網 絡的操作。所有的單元2與設置有信號通知部件5的裝置3通信。
如果單元2超出了閾值距離,則裝置3檢測不到其存在,因而發(fā) 信號通知其不存在。
單元2或裝置3無需連續(xù)地發(fā)信號,實際上,它們以一定頻率發(fā) 出信號就足夠了,該頻率優(yōu)選為可調的并且比每分鐘一個脈沖信號高, 更優(yōu)選高于每三十秒一個信號。
9因此,例如,如果使用者將設置有單元2的物品15留在家里以 及當他/她外出時忘記隨身攜帶該物品15,則裝置1變得有用。在所述情況下,在使用者離開比閾值距離大的距離之后,裝置3 通過聲音或類似手段來發(fā)信號通知單元2的信號的不存在,并且將物 品15的不存在及其標識顯示出來。此時,使用者可迅速返回家中并且 帶上物品15,或者在他/她不想取回遺忘的物品的情況下可決定關閉接 收部件5。圖2b圖解了在單元2包括第二接收部件9和第二信號通知部件 10并且裝置3包括第二發(fā)射部件7的情況下連接了單元2和裝置3的 物品15的網絡的操作。在該情況下,所有的物品15借助于單元2或裝置3相互通信, 并且至少一個物品能夠發(fā)信號通知其它單元2或裝置3的閾值已被超 過。在該情況下,如果使用者忘帶了裝置3,則使用者隨身攜帶的設 置有單元2的擁有物品15借助于聲音信號來發(fā)信號通知距離閾值已 被超過。然而,優(yōu)選地,僅裝置3包括顯示系統(tǒng)。因此,僅裝置3能夠指 示單元1的標識。此外,所述使用者可通過控制部件13來適當地調整用于識別單 元2的名稱,從而使得使用者能夠馬上識別出連接到單元2的物品15。此外,裝置3優(yōu)選地不僅當已超出閣值時發(fā)信號,而且在其它距 離值時也發(fā)信號??赏ㄟ^測量信號強度來檢測裝置3和單元2的相互距離,已知所 述信號強度按照距離的平方而變化。在所述情況下,可通過裝置3的 控制部件13來適當地選擇閾值。經由控制部件13還可啟動或關閉各單元2的聲音或信號。此外, 可選擇單元2以及裝置3 (在需要的情況下)在多長時間之后就不再 發(fā)信號通知距離閾值已被超過。裝置3然后發(fā)信號通知單元2的電池11的電量不足,從而消除了如下可能該裝置由于電力不足而發(fā)出單元2不存在的信號。 最后,裝置3允許快速找回設置有單元2的物品15。 裝置3通過控制部件13啟動第二信號通知部件10就足以容易地跟蹤單元2的聲音信號。本發(fā)明包括前述的發(fā)射器單元2和裝置1的新用途。特別地,單元2用作個人物品15的附件。該單元2與所述類型的個人物品15結合在一起是不尋常的。所述單元特別被用來控制接收器裝置3和單元2的相互距離,尤其是超過了相互距離閾值的相互距離。裝置1也用來控制接收器裝置3和單元2的相互距離,尤其是超過了相互距離閾值的相互距離。 本發(fā)明實現了重要的優(yōu)點。裝置1能夠發(fā)信號通知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或多個是否已被忘 記或錯放,此外還能夠識別哪個物品15被錯放了。另 一個優(yōu)點是裝置1能夠防止所述物品15被偷或錯放。此外,裝置l的體積不大裝置3與物品15集成,而單元2非 常緊湊,從而使得它們即使對于小物品15來說也不構成問題。最后,裝置1允許通過第二信號通知部件10來快速找回錯放的 物品15。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控制個人擁有物等的裝置,該裝置包括至少一個發(fā)射器單元(2),其用于發(fā)射電磁信號;和接收器裝置(3),其用于接收所述電磁信號,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單元(2)能連接到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而所述接收器裝置(3)是可移動的并且適于人工攜帶,并且所述接收器裝置(3)包括信號通知部件(6),該信號通知部件(6)適于發(fā)信號通知所述接收器裝置(3)和所述發(fā)射器單元(2)之間的至少一個距離閾值已被超過,所述接收器裝置(3)適于識別所述發(fā)射器單元(2)。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器裝置 (2)與移動電話集成。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單元 (2)包括能與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結合的可拆卸的殼體,該殼體 包括適于將所述單元(2)連接到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的連接機構 (8)。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單元(2) 和所述接收器裝置(3)均適于發(fā)射和接收所述電磁信號。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單元 (2 )包括第二信號通知部件(10 ),該第二信號通知部件(10 )適于發(fā)信號通知距所述接收器裝置(3)的距離大于所述閱值。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信號具 有2GHz 3 GHz的頻率。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信號具 有約2.6 GHz的頻率。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器裝置(3) 適于發(fā)信號通知距所述發(fā)射器單元(2)的距離。
9. 一種適于發(fā)射電磁信號的發(fā)射器單元,其包括發(fā)射部件(4) 和接收部件(10 ),該發(fā)射部件(4 )和接收部件(10 )適于與接收器裝置(3)通信,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射器單元包括信號通知部件(ll),該信號通知部件(11)適于發(fā)信號通知距所述接收器裝置(3 )的至少一個距離閾值已被超過。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fā)射器單元,其包括能與所述物品(15 )中的一個結合的可拆卸的殼體,該殼體包括適于將所述單元(2 )連接到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的連接機構(8)。
11. 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發(fā)射器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信號具有約2.6 GHz的頻率。
12. 根據權利要求l至ll中的一項或多項的發(fā)射器單元(1)的作為個人物品(15)的附件的用途。
13. 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發(fā)信號通知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和所述接收器裝置(3)之間的距離閾值已被超過。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控制個人擁有物等的裝置,其包括至少一個用于發(fā)射電磁信號的發(fā)射器單元(2)和用于接收所述電磁信號的接收器裝置(3),發(fā)射器單元(2)能被連接到所述物品(15)中的一個,而接收器裝置(3)是可移動的、并且適于人工攜帶,并且接收器裝置(3)包括信號通知部件(6),該信號通知部件(6)適于發(fā)信號通知接收器裝置(3)和發(fā)射器單元(2)之間的距離閾值已被超過,接收器裝置(3)與移動電話集成并且適于識別發(fā)射器單元(2)。
文檔編號G01S1/00GK101517430SQ200780035508
公開日2009年8月26日 申請日期2007年9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9月25日
發(fā)明者弗拉維奧·波羅, 馬爾科·波羅 申請人:馬爾科·波羅;弗拉維奧·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