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核輻射監(jiān)測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核技術的廣泛應用,核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為防止核事故的發(fā)生及減小和事故對社會安全及穩(wěn)定,核輻射環(huán)境監(jiān)測就顯得尤為重要。
核輻射環(huán)境監(jiān)測可分為固定式監(jiān)測和移動式監(jiān)測。移動式監(jiān)測中,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系統(tǒng)使用比較普遍。目前,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系統(tǒng)是將核輻射探測器安裝在汽車車頂上,通過車頂行李架固定。然而,由于汽車在顛簸時,車頂的顛簸幅度最強烈,而探測器的體積和重量又相對較大,所以容易造成探測器松動或掉落,而發(fā)生這種情況時,車內人員又不容易及時發(fā)現。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能夠將探測器固定在車內。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包括固定支架、監(jiān)測主機和兩個探測器,所述固定支架包括后壁、左側壁、右側壁和頂蓋,所述左側壁和所述右側壁與所述后壁的兩邊分別連接,所述后壁、左側壁、右側壁豎直固定在車內,所述左側壁和所述右側壁在遠離所述后壁的內側設有凸柱,所述頂蓋的左右側端分別設有與所述凸柱相配合的滑槽,所述后壁的內側設有定位凸臺,所述頂蓋通過滑槽與所述凸柱滑動連接,所述頂蓋與所述后壁、左側壁和右側壁垂直并至少部分搭載于所述定位凸臺上,以形成容納空間,所述兩個探測器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頂蓋的上表面,所述監(jiān)測主機位于所述容納空間內,且所述監(jiān)測主機與所述后壁、左側壁和右側壁通過固定桿固定,所述兩個探測器與所述監(jiān)測主機電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兩個探測器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頂蓋的上表面。
優(yōu)選地,所述后壁、左側壁、右側壁和頂蓋的內側均覆蓋有鋁板。
區(qū)別于現有技術的情況,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固定支架。并將固定支架固定在車內,探測器和監(jiān)測主機分別固定在固定支架的頂蓋上和固定支架的容納空間內,從而能夠將探測器固定在車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的主視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的俯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一并參見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包括固定支架、監(jiān)測主機2和兩個探測器3。固定支架包括后壁11、左側壁12、右側壁13和頂蓋14,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與后壁11的兩邊分別連接,后壁11、左側壁12、右側壁13豎直固定在車內,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在遠離后壁11的內側設有凸柱15,頂蓋14的左右側端分別設有與凸柱15相配合的滑槽16,后壁11的內側設有定位凸臺17,頂蓋14通過滑槽16與凸柱15滑動連接,頂蓋14與后壁11、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垂直并至少部分搭載于定位凸臺17上,以形成容納空間,兩個探測器3可拆卸地固定在頂蓋14的上表面,監(jiān)測主機2位于該容納空間內,且監(jiān)測主機2與后壁11、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通過固定桿18固定,兩個探測器3與監(jiān)測主機2電連接。
由于固定支架的頂蓋14可以活動,從而固定支架固定在車內時可以方便監(jiān)測主機2的安裝與拆卸。具體而言,在安裝監(jiān)測主機2時,先推動頂蓋14向凸柱15方向滑動,然后將監(jiān)測主機2置于后壁11、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之間,通過固定桿18將監(jiān)測主機2與后壁11、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固定,最后再推動頂蓋14向定位凸臺17方向滑動,將頂蓋14的端部搭載于定位凸臺17上,此時,頂蓋14與后壁11、左側壁12和右側壁13的上表面形成平整的表面。
在本實施例中,兩個探測器3通過螺栓固定在頂蓋14的上表面。為了防止輻射信號對監(jiān)測主機2造成干擾,后壁11、左側壁12、右側壁13和頂蓋14的內側均覆蓋有鋁板(圖未示)。
通過上述方式,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載核輻射監(jiān)測裝置通過設置固定支架。并將固定支架固定在車內,探測器和監(jiān)測主機分別固定在固定支架的頂蓋上和固定支架的容納空間內,從而能夠將探測器固定在車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