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寬帶光譜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光源、短波通濾光片、400nm帶通濾光片、第二光源、可見衰減濾光片、長波通濾光片以及合光裝置,所述合光裝置為包括四個光纖輸入接頭以及一個光纖輸出接頭的四合一光纖,所述第一光源為紫外光和藍光光源,所述第二光源為包括紫外光、可見光與近紅外光的光源,
所述第一光源的第一方向產生的光經過所述短波通濾光片后得到藍光與紫外光譜,所述藍光與紫外光譜耦合進入所述合光裝置的第一光纖輸入接頭;
所述第一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經過所述400nm帶通濾光片后得到400nm藍光部分光譜,所述400nm藍光部分光譜通過第一可變光強器件或改變所述第一光源與所述合光裝置的光纖輸出接頭之間的光傳輸器件的耦合距離以調節(jié)光強后輸出,所述400nm藍光部分光譜耦合進入所述合光裝置的第二光纖輸入接頭;
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一方向產生的光經過所述可見衰減濾光片后得到可見光部分被衰減的光,所述可見光部分被衰減的光耦合進入所述合光裝置的第三光纖輸入接頭;
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經過所述長波通濾光片后得到近紅外光譜,所述近紅外光譜通過第二可變光強器件或改變所述第二光源與所述合光裝置的光纖輸出接頭之間的光傳輸器件的耦合距離以調節(jié)光強后輸出;所述近紅外光譜耦合進入所述合光裝置的第四光纖輸入接頭;
所述合光裝置將由所述四個光纖輸入接頭進入的光進行合光后經所述光纖輸出接頭輸出包括紫外光、可見光和近紅外光的整體平緩的寬帶光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合光裝置包括分別具有兩個輸入接頭以及一個輸出接頭的第一二合一Y型光纖、第二二合一Y型光纖以及第三二合一Y型光纖;
所述第一二合一Y型光纖的兩個輸入接頭分別作為所述合光裝置的第一光纖輸入接頭和第二光纖輸入接頭;
所述第二二合一Y型光纖的兩個輸入接頭分別作為所述合光裝置的第三光纖輸入接頭和第四光纖輸入接頭;
所述第三二合一Y型光纖的兩個輸入接頭分別與所述第一二合一Y型光纖、第二二合一Y型光纖的輸出接頭連接,所述第三二合一Y型光纖的輸出接頭為所述合光裝置的光纖輸出接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的第一可變光強的器件為電機驅動可變光欄、電機驅動輪式漸變中性濾光片或電機驅動楔型板對;
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二可變光強的器件為電機驅動可變光欄、電機驅動輪式漸變中性濾光片或電機驅動楔型板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經改變所述第二光纖輸入接頭與所述第一光源的距離而調整其光強;
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經改變所述第四光纖輸入接頭與所述第二光源的距離而調整其光強。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纖輸入接頭以及所述第四光纖輸入接頭的光纖中分別設置有光纖耦合結構;
第一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通過調節(jié)所述第二光纖輸入接頭的光纖中光纖耦合結構的距離而調整其強度,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通過調節(jié)所述第四光纖輸入接頭的光纖中光纖耦合結構的距離而調整其強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經變化所述第二光纖輸入接頭中的準直器透鏡與光纖的距離而調整其強度;
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經變化第四光纖輸入接頭中的準直器透鏡與光纖的距離而調整其強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纖輸入接頭中通過設置不同芯徑的光纖以變化所述第一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的光強;所述第四光纖輸入接頭通過設置不同芯徑的光纖以變化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產生的光的光強。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采用近紅外光多耦合、可見光及紫外光光少耦合的方法,即所述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所用的光纖采用較大芯徑的光纖以平衡各部分的光強。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合光裝置為分叉或分劈式;且所述光與光纖接頭的輸入或輸出耦合為直接耦合或用透鏡耦合。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源的輸出光強通過調節(jié)其驅動電流進行調節(jié),以改變第二光源電流而改變第二光源的第一方向上得到的紫外光光譜、可見光光譜與近紅外光光譜以及第二光源的第二方向得到的近紅外光譜的強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個光纖輸入接頭還設置有用于調節(jié)平衡光強的中性光衰減片。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為氘燈、氫燈或氙燈,所述第二光源為鎢燈或氙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