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電子產(chǎn)品,具體涉及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
【背景技術】
[0002]菜市場的商販做生意時一邊吆喝,一邊稱菜算賬,經(jīng)常會累的口干舌燥。目前使用的電子秤功能比較單一,只能稱菜算賬,不具備錄音功能。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電子秤不具備收音機功能的問題。
[0004]為此,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包括殼體和電源,所述殼體內制有與電源連接的收音機。
[0005]所述殼體側面上設有與收音機連接的耳機孔。
[0006]所述殼體前側面上設有LED工作指示燈。
[0007]所述殼體前側面上設有功能可調開關。
[0008]所述耳機孔一側設有與其軸線平行的銷軸,銷軸鉸接有與耳機孔適配的圓形蓋。
[0009]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包括殼體和電源,所述殼體內制有與電源連接的收音機;所述殼體側面上設有與收音機連接的耳機孔;所述殼體前側面上設有LED工作指示燈;所述殼體前側面上設有功能可調開關;所述耳機孔一側設有與其軸線平行的銷軸,銷軸鉸接有與耳機孔適配的圓形蓋;使電子秤有了收音機的功能,節(jié)省了勞動力,優(yōu)選的LED工作指示燈和功能可調開關,使其使用更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結構簡單,易于實現(xiàn)。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帶收音機的電子秤的結構示意圖。
[0011 ] 圖中:1、殼體;2、電源;3、收首機;4、耳機孔;5、LED工作指不燈;6、功能可調開關;7、銷軸;8、圓形蓋。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如圖1所示的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包括殼體I和電源2,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內制有與電源2連接的收音機3。
[0013]實施例2:
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所述殼體I側面上設有與收音機3連接的耳機孔4。
[0014]所述殼體I前側面上設有LED工作指示燈5。
[0015]所述殼體I前側面上設有功能可調開關6。
[0016]所述耳機孔4 一側設有與其軸線平行的銷軸7,銷軸7鉸接有與耳機孔4適配的圓形蓋8。
[0017]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如圖1所示的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優(yōu)選的LED工作指示燈和功能可調開關,使其使用更方便。
[0018]以上例舉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舉例說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的限制,凡是與本發(fā)明相同或相似的設計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包括殼體(I)和電源(2),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內制有與電源(2)連接的收音機(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側面上設有與收音機(3)連接的耳機孔(4)。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前側面上設有LED工作指示燈(5)。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前側面上設有功能可調開關(6)。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孔(4)一側設有與其軸線平行的銷軸(7),銷軸(7)鉸接有與耳機孔(4)適配的圓形蓋(8)。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屬于電子產(chǎn)品,提供了一種帶收音機的電子秤,包括殼體和電源,所述殼體內制有與電源連接的收音機;所述殼體側面上設有與收音機連接的耳機孔;所述殼體前側面上設有LED工作指示燈;所述殼體前側面上設有功能可調開關;所述耳機孔一側設有與其軸線平行的銷軸,銷軸鉸接有與耳機孔適配的圓形蓋;使電子秤有了收音機的功能,節(jié)省了勞動力,優(yōu)選的LED工作指示燈和功能可調開關,使其使用更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結構簡單,易于實現(xiàn)。
【IPC分類】G01G19-52
【公開號】CN104729655
【申請?zhí)枴緾N201310708611
【發(fā)明人】高勇
【申請人】陜西龍運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24日
【申請日】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