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及其平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及其平臺,尤其涉及一種通過因特網實現(xiàn)有效率媒合買方端與賣方端之間商機的方法與平臺。
背景技術:
公知技術中,買家若有采購上的需求(包含商品或服務),需要通過電信黃頁或因特網等其它方式,進行對供貨商、制造商與設計商搜尋,并期望能夠通過上述的方式尋找適合的廠商。然而,這是十分耗費人力與物力的,且縱使找到廠商,仍然無法確定是最佳的廠商。而在供貨商、制造商與設計商方面,需要通過各式的管道進行宣傳,其所需要廣告、營銷與業(yè)務人員的時間成本,都是很難以估算的。然而,利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仍然無法有效的招攬到許多的客戶。故傳統(tǒng)媒合模式并無法有效地進行商機媒合,更嚴格的說那僅是機會上的結合??v使,現(xiàn)有的技術雖可在網站上進行配對媒合,然而該些網站的回流性卻十分的稀少,故如何有效地使得商機或交易再次或多次的留存在網站上,變成一個重要的課題。故需要有一種方法與平臺解決公知的種種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是應用于因特網以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在一交易平臺進行商機媒合,用以有效率達成商機的媒合與信息的流通。本發(fā)明的再一目的是提出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是同時提供使用者扮演買方端與賣方端,且避免進行相同/相似的重復下標動作。本發(fā)明的又一目的是提出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是提供一種認證系統(tǒng)與評價系統(tǒng),用以達成買方信息及/或賣方信息的準確性。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出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是借由該交易平臺,用以達成除降低買方端與賣方端在互相搜尋時所造成的成本外,也可有效率地媒合買方端與賣方端。為達上述目的與其它目的,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應用于因特網以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在交易平臺進行商機媒合,其方法步驟包含接收來自該買方端的買方信息及/或來自該等賣方端的復數(shù)個賣方信息至該交易平臺,且該買方信息具有待公開信息與預先地公開在該交易平臺的預先公開信息;提供該買方信息在這些賣方端,以媒合該買方端與這些賣方端,而該等賣方端根據(jù)該預先公開信息選擇性提出標金進行競標;決定在競標中具有標金的這些賣方端的其一部分為復數(shù)個得標賣方,且使得這些得標賣方的一部份是獲取全部的該待公開信息,而這些得標賣方的另一部份是獲取部分的該待公開信息;以及產生對應該買方信息的信息價值,并提供該信息價值回饋予該買方端。為達上述目的與其它目的,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是在因特網中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進行商機媒合,其包含買方單元、賣方單元、媒合單元與評價單元。該買方單元連接該買方端以接收來自該買方端所產生的買方信息,且該買方信息具有預先公開信息與待公開信息;該賣方單元連接這些賣方端以接收來自這些賣方端所選擇性產生的復數(shù)個賣方信息;該媒合單元是連接該買方單元與該賣方單元,使得該等賣方端根據(jù)該預先公開信息選擇性提出標金進行競標,而該媒合單元在預定時間根據(jù)競標指定該等賣方端的一部份為復數(shù)得標賣方端,而該待公開信息通過該媒合單元選擇性的提供全部的或部分的該待公開信息至這些得標賣方端;以及該評價單元是連接該賣方單元,使這些得標賣方端的至少其一對該買方信息或該買方端進行評價,以對應產生評價信息。與公知技術相較,本發(fā)明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及其平臺是利用買方端與賣方端所分別地提供買方信息與賣方信息進行媒合,用以更有效率達成節(jié)省買方端與賣方端因搜尋符合雙方需求所造成的成本,使得傳統(tǒng)中視為小廠商的賣方端與大廠能有相同公平競爭的機會,而買方端僅需要提供買方信息即可獲得交易網站的回饋,且也可依照所提供買方信息的價值進一步獲得某一比例的回饋,此外,交易方法與平臺也提供買方端與賣方端皆可選擇排除任一賣方端與買方端,使交易系統(tǒng)并不會進行排除名單內買方端與賣方端的媒合,同時交易方法與平臺也提供賣方端避免重復取得買方端的買方信息;再者,根據(jù)買方端所提規(guī)格要求,賣方端審視自身所能符合規(guī)格的資格,可選擇性提出高額的標金,以持續(xù)地維持在得標名單中,以進一步替買方端篩選出最合適的賣方端。若買方端提供不實的信息,則會遭到刪除與除名,以確保賣方端可通過本發(fā)明的方法與平臺,獲得更真實可進行交易的商機,總體而言,本發(fā)明的方法與平臺是提供有效地提供買方端與賣方端進行商機買賣的資格方法及其平臺。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的方法流程圖;圖2 6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的方塊圖;以及圖7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的方塊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 因特網2 買方端3 賣方端10 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102 買方單元104 賣方單元106 媒合單元108 評價單元110 排除單元112 加權單元114 分配單元116 認證單元Bmsg 買方信息Smsg 賣方信息
Jmsg 評價信息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充分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及功效,現(xiàn)借由下述具體的實施例,并配合所附的圖式,對本發(fā)明做一詳細說明,說明如后參考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的方法流程圖。在本實施例中,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應用于因特網以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在交易平臺進行商機媒合,該方法步驟起始于Si,是接收來自該買方端的買方信息及/或來自這些賣方端的復數(shù)個賣方信息至該交易平臺,且其中的該買方信息具有預先公開信息與待公開信息,而該預先公開信息是預先地公開于該交易平臺。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賣方端可在不需要提供賣方端的賣方信息的情況下,依然可直接地通過交易平臺獲得該預先公開信息。在一實施例中,該買方端提供至該交易平臺的該買方信息無法進行修改變更,舉例而言,該買方信息包含買方端可選擇性預先公開或未預先公開的采購單位、采購公司/機關名稱、采購單位規(guī)模、采購產品、服務名稱、指定品牌、預計需求數(shù)量、規(guī)格/容量描述、需求地點、采購目的、采購考慮重點、買方端的名稱、行動電話、市話、電子郵件、買方信息競標截止日的至少其一等,也或者該買方信息可再進一步提供人脈指數(shù)、歷史評分、手機認證、證明文件與誠信金鑰的至少其一至該交易平臺,以供該等賣方端評估,在此,該人脈指數(shù)是指會員通過介紹非會員注冊成為會員,從而獲得的指數(shù),舉例而言具有會員資格的買方端是可介紹同事親友以賬號、密碼、E-Mail三種方式加入會員,從而提升自身的人脈指數(shù),而越多的人脈指數(shù)代表著買方端的社會公信度越高,賣方端對買方端提供的買訊的信任度自然也越高; 而歷史評分是由每次買方信息得標之前幾名賣方端,對買方信息的評分總和,并以該得標賣方的平均估算該買方信息中的需求總額所落入的加權區(qū)間中權數(shù)所加權后的分數(shù)所累積;手機認證是代表買方信息中的買方端的手機聯(lián)絡方式正確,用以左證該買方信息的誠信度;證明檔是當有采購需求時,該證明檔可用以更加提高真實度,例如企業(yè)主有采購需求時,交易平臺可透過該買方端所提供的公司營利執(zhí)照,以左證該買方端資料的真實性;誠信金鑰是可提供買方端通過交易平臺購得該誠信金鑰,并且隨著買方端在交易平臺的有效性存在著,從而使得買方端可通過該誠信金鑰提供更為詳實的買方信息,特別的是,該誠信金鑰是可提供給賣方端評估,故當買方端的評價達到某種負面的程度時,該買方端可被刪除, 所以有申購誠信金鑰的買方端會更加謹慎提供真確的買方信息,以作為賣方端進行競標時所提出的標金高低的重要參考依據(jù)。接著步驟S2,是提供該買方信息以媒合該買方端與這些賣方端,而這些賣方端是根據(jù)該預先公開信息選擇性提出一標金進行競標。值得注意的是,該標金是根據(jù)買方端所提規(guī)格要求,賣方端審視自身所能符合規(guī)格的資格,可選擇性提出高額或適當?shù)臉私?,以持續(xù)的維持在得標名單中,換言的,本發(fā)明的標金除可用以決定成為得標的賣方端之外,也可替買方端篩選出最合適的賣方端。接著步驟S3,是決定在競標中的這些賣方端的其一部分為復數(shù)個得標賣方,且使得這些得標賣方的一部份是獲取全部的該待公開信息,而這些得標賣方的另一部份是獲取部分的該待公開信息,舉例而言,這些得標賣方是標金排名為前10名的該等賣方端,且其中的前5名可取得提供該買方信息的該買方端的所有聯(lián)絡數(shù)據(jù)(例如電話、住址等),而后5名僅可取得提供該買方信息的該買方端的部份聯(lián)絡資料(例如Email等)。通過如此的方法,可更加地確保賣方端有更高的機會獲得與買方端的商機買賣媒合,進一步取得該商機而獲取比標金更高的報酬,而本發(fā)明可吸引賣方端的依存度與再現(xiàn)性,也即對于買方端而言,所得標賣方是在所有賣方端中為最合適的一群賣方端。接著步驟S4,是產生對應該買方信息的信息價值,并提供該信息價值回饋予該買方端,舉例而言,該信息價值是總和這些得標賣方所對應的該標金,且該標金根據(jù)一比率值提供予該買方端,舉例而言,對取得全部的或部分的買方信息的得標賣方的所有標金進行加總,并且依照該買方信息所提供的價值,選擇性根據(jù)該交易平臺所估算的一比例值,適當?shù)胤峙渚哂性摫壤档臉私鸾o該買方端。此外,在一實施例中,未得標的賣方端獲得退回所提出的該標金的部分或全部。再者,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步驟中,更包括該買方端與該賣方端可分別地進一步設定一排除名單,用以阻卻符合該排除名單中的該賣方端與該買方端進行相互配對, 也即可通過設定該排除名單,有效地的阻擋該買方端與該賣方端所不想交易的該賣方端與該買方端,該有效阻擋就狹義的定義而言,是指該方法或交易平臺無法使得該賣方端與買方端進行媒合,但若為非該賣方端或訪客端(guest)則可不受排除名單的限制,直接地進行觀看該預先公開信息及/或參予競標。在一實施例中,該排除名單中的該賣方端或該買方端無法獲得任何該買方信息與賣方信息,也或者通過該排除名單將無法媒合該買方端與該賣方端,例如在該買方信息中已刊載采購公司/機關名稱為A采購公司/機關,而該賣方端也設定A采購公司/機關為排除名單時,則該買方端無法被配對媒合至該賣方端;以及當該買方信息中設定名稱為B賣方端為排除名單時,則該B賣方端無法與該買方端進行配對媒合。在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步驟中更可進一步提供該賣方端對該買方端進行交易評價,以供判斷該買方端在該交易平臺中的評價,其使得該賣方端可通過該交易評價來判斷該買方端的該買方信息是否有其提出標金的價值,其中對于該買方端進行該交易評價僅提供這些得標賣方進行評價,并非針對所有的該等賣方端都可以對提供該買方信息的該買方端進行評價。在一實施例中,當該買方信息的該交易評價獲得預定次數(shù)的負面評價時, 該交易平臺取消該信息價值及/或當該買方端累積該交易評價達到預定次數(shù)的負面評價時,該交易平臺刪除該買方端。此外,該交易評價可根據(jù)該買方信息進一步進行加權分數(shù)的調整,例如根據(jù)賣方端平均估算買方信息的總金額,若是落在新臺幣10萬以下則加權值是為1,新臺幣11萬 20萬則加權值是為1.5,新臺幣21萬 50萬則加權值是為2,新臺幣 51萬 100萬則加權值是為2. 5,新臺幣101萬 200萬則加權值是為3,新臺幣201萬 500萬則加權值是為4,以及新臺幣500萬以上則加權值是為6。在實施例中,當該交易評價低于預定的負面次數(shù),則該交易平臺刪除對應該買方信息的該買方端,并視為最差的評價,例如當交易評價表示該買方信息的提供者買方端提供某一次數(shù)不實的買方信息,則本發(fā)明針對提供該不實信息的買方端,進行封鎖、刪除或除名,且根據(jù)該買方信息所產生的標金,可選擇性不退還、部份或全部退還給賣方端。又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進一步分析該買方信息,以提供該賣方端避免重復配對至同樣或相似的該買方信息;以及為使得媒合更加有效率,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更進一步包含分類該買方信息,以提供該交易平臺媒合該賣方端,例如該買方信息可分類為計算機軟硬件、計算機外設、消費性電子、電子零組、通訊網路、廣告營銷業(yè)、液晶電視、家電、 機、生產設備、五金工具、辦公設備、耗材、文具禮品、包裝設備及耗材、程序、軟件開發(fā)專業(yè)顧問、設計商業(yè)服務(租賃、旅游..·)物流運輸清潔環(huán)保、食品飲料化工、冶金、原物料電工電器(電線、開關...)保全、防護、儀器、量測、工程服務、教育服務、保險理財、房屋、裝潢、 醫(yī)療保健、運動休閑、游戲、玩具、婚禮服務加盟、傳直銷入會、汽機車相關、家俱家飾、服飾精品與美容、印刷、其它。值得注意的是,配對媒合的方式除了以該買方信息的分類進行外, 也可包含許多判斷的方式,例如通過商品/服務的品名作關鍵詞等進行配對媒合。參照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的方塊圖。在本實施例中,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10是在因特網1中提供買方端2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3進行商機媒合,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10包含買方單元102、賣方單元104、媒合單元106與評價單元108。 其中,該買方單元102是連接該買方端2以接收來自該買方端2所產生的買方信息Bmsg,且該買方信息Bmsg具有預先公開信息與待公開信息,例如該預先公開信息是提供該交易平臺10在接收該買方信息Bmsg的后,透過該交易平臺10呈現(xiàn)給該等賣方端3,此外該買方信息Bmsg是為可選擇性預先公開或待公開的采購單位、采購公司/機關名稱、采購單位規(guī)模、采購產品、服務名稱、指定品牌、預計需求數(shù)量、規(guī)格/容量描述、需求地點、采購目的、 采購考慮重點、買方端的名稱、行動電話、市話、電子郵件、買方信息競標截止日的至少其一等,也或者該買方信息Bmsg可再進一步提供人脈指數(shù)、歷史評分、手機認證、證明文件與誠信金鑰的至少其一至該交易平臺。值得注意的是,可參照圖3,該買方端2亦可透過與該買方單元102連接的排除單元110,以提供該買方端2設定賣方端的列表,使得該賣方端3無法接收該買方信息Bmsg,且該買方信息Bmsg包含預先公開信息與待公開信息。該賣方單元104是連接這些賣方端3以接收來自該等賣方端3所選擇性產生的復數(shù)個賣方信息Smsg,該賣方信息Smsg是可為廠商數(shù)據(jù)、生產的產品或生產研發(fā)的能力等相關信息,而在一實施例中,該等賣方端3是可在不提供該賣方信息Smsg之下,仍可觀看該買方信息的預先公開信息,并進行競標。此外,可參照圖3,該等賣方端3也可透過與該賣方單元104連接的排除單元110,以提供該賣方端3設定買方端的列表,使得該買方端2無法與該賣方端3進行配對媒合,進而以排除該買方端2。該媒合單元106是連接該買方單元102與該賣方單元104,使得該等賣方端3根據(jù)該預先公開信息選擇性提出標金進行競標,而該媒合單元106在預定時間(或稱結標時間)根據(jù)競標指定該等賣方端3的一部份為復數(shù)個得標賣方端,而該待公開信息通過該媒合單元106選擇性的提供全部的或部分的該待公開信息至這些得標賣方端;以及該評價單元108是連接該賣方單元104,使這些得標賣方端的至少其一對該買方信息Bmsg或該買方端2進行評價,以對應產生評價信息Jmsg。其中,該評價單元108更包含加權單元112,是通過該買方信息Bmsg中的需求內容調整該評價信息Jmsg,而該評價信息Jmsg可作為買方信息Bmsg的歷史評分來源,如圖4所示。在實施例中,該加權單元112根據(jù)賣方端3平均估算買方信息Bmsg的總金額,若是落在新臺幣10萬以下則加權值為1,新臺幣11萬 20 萬則加權值為1. 5,新臺幣21萬 50萬則加權值為2,新臺幣51萬 100萬則加權值為 2. 5,新臺幣101萬 200萬則加權值為3,新臺幣201萬 500萬則加權值為4,以及新臺幣500萬以上則加權值為6。參照圖5,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10進一步包含一分配單元114,連接該買方單元102與該媒合單元106,并總和接收這些得標賣方端所對應的標金再配合比率值,以分配至該買方單元102,若非為該等得標賣方端,則該分配單元114退回非這些得標買方端的該等賣方端3的標金至該賣方單元104。此外,在一實施例中,該評價單元108產生的評價信息Jmsg也可根據(jù)下列的條件,用以決定分配單元114是否進行分配,其條件為(1)同一則買方信息Bmsg有超過某一得標賣方端3的人數(shù)給予最差的評價的話,則該買方信息Bmsg 所對應產生的獎金會沒入該交易平臺10,例如達到三個得標賣方端3評價為最差;(2)當買方端2中的數(shù)則買方信息Bmsg受到最差的評價時,則交易平臺10扣銷買方端2的所有獎金,并鎖定與刪除其買方端2,例如買方端中的三則買方信息Bmsg同時具有最差的評價。參照圖6,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10進一步包含一認證單元116,是與該買方單元102連接,提供該買方端2進行認證。參照圖7,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的方塊圖。在本實施例中,是整合上述各單元在該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中,其功能描述如上實施例所述。與公知技術相較,本發(fā)明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及其平臺是利用買方端與賣方端所分別地提供買方信息與賣方信息進行媒合,用以更有效率達成節(jié)省買方端與賣方端因搜尋符合雙方需求所造成的成本,并使得傳統(tǒng)中視為小廠商的賣方端與大廠能有相同公平競爭的機會,而買方端僅需要提供買方信息即可獲得交易網站的回饋,且也可依照所提供買方信息的價值進一步獲得某一比例的回饋,此外,交易方法與平臺亦提供買方端與賣方端皆可選擇排除任一賣方端與買方端,使交易系統(tǒng)并無不會進行排除名單內買方端與賣方端的媒合,且同時交易方法與平臺也提供賣方端避免重復取得買方端的買方信息;再者,根據(jù)買方端所提規(guī)格要求,賣方端審視自身所能符合規(guī)格的資格,可選擇性提出高額的標金, 以持續(xù)的維持在得標名單中,以進一步替買方端篩選出最合適的賣方端。若買方端提供不實的信息,則會遭到刪除與除名,以確保賣方端可透過本發(fā)明的方法與平臺,獲得更真實可進行交易的商機,總體而言,本發(fā)明的方法與平臺是有效地提供買方端與賣方端進行商機買賣的資格方法及其平臺。本發(fā)明在上文中已以較佳實施例公開,然熟知本項技術者應理解的是,該實施例僅用于描繪本發(fā)明,而不應解讀為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應注意的是,所有與該實施例等效的變化與置換,均應設為涵蓋在本發(fā)明的范疇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以下文的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應用于因特網以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在交易平臺進行商機媒合,其特征在于,包含接收來自該買方端的買方信息及/或來自這些賣方端的復數(shù)個賣方信息至該交易平臺,且該買方信息具有待公開信息與預先地公開于該交易平臺的預先公開信息;提供該買方信息在這些賣方端,以媒合該買方端與這些賣方端,而這些賣方端是根據(jù)該預先公開信息選擇性提出標金進行競標;決定在競標中的這些賣方端的一部分為復數(shù)個得標賣方,且使得這些得標賣方的一部份獲取全部的該待公開信息,而這些得標賣方的另一部分是獲取部分的該待公開信息;以及產生對應該買方信息的信息價值,并提供該信息價值回饋予該買方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決定這些得標賣方之前,該買方端或這些賣方端的任其一無法得知其余的這些賣方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買方端與該賣方端是分別地設定排除名單,用以阻卻符合該排除名單中的該賣方端與該買方端進行相互配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信息價值是總和這些得標賣方所對應的該標金,且該標金根據(jù)比率值提供予該買方端。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買方端提供的該買方信息為該買方端的采購單位、采購公司/機關名稱、采購單位規(guī)模、采購產品、服務名稱、指定品牌、預計需求數(shù)量、規(guī)格/容量描述、需求地點、采購目的、重復性采購型態(tài)、單批性采購型態(tài)、物料清單(Bill Of Material)、與承辦人的關系、采購考慮重點、買方端的名稱、行動電話、市話、電子郵件、買方信息競標截止日中的至少一項。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買方端提供至該交易平臺的該買方信息無法進行修改變更。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提供該賣方端對該買方端進行交易評價,以供判斷該買方端在該交易平臺中的評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交易評價是提供這些得標賣方的其一部分對該買方信息或該買方端進行評價。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買方信息的該交易評價獲得預定次數(shù)的負面評價時,該交易平臺取消該信息價值及/或當該買方端累積該交易評價達到預定次數(shù)的負面評價時,該交易平臺刪除該買方端。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交易評價是根據(jù)該買方信息進一步進行加權分數(shù)的調整。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買方信息進一步提供人脈指數(shù)、歷史評分、手機認證、證明文件與誠信金鑰中至少一項至該交易平臺,以供這些賣方端評估。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該買方端通過該交易平臺獲得該誠信金鑰。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分析該買方信息,以提供該賣方端避免重復媒合或競標至同樣或相似的該買方信息。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分類該買方信息,以提供該交易平臺媒合該賣方端。
15.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是在因特網中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進行商機媒合,其特征在于,包含買方單元,是連接該買方端以接收來自該買方端所產生的買方信息,且該買方信息具有預先公開信息與待公開信息;賣方單元,是連接該等賣方端以接收來自該等賣方端所選擇性產生的復數(shù)個賣方信息;媒合單元,是連接該買方單元與該賣方單元,使得該等賣方端根據(jù)該預先公開信息選擇性提出標金進行競標,而該媒合單元在預定時間根據(jù)競標指定這些賣方端的部份為復數(shù)個得標賣方端,而該待公開信息是通過該媒合單元選擇性的提供全部的或部分的該待公開信息至這些得標賣方端;以及評價單元,是連接該賣方單元,使這些得標賣方端的至少其一對該買方信息或該買方端進行評價,以對應產生評價信息。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排除單元, 是連接至該買方單元與該賣方單元,以分別地提供該買方端與該賣方端設定以排除該賣方端與買方端。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分配單元, 是連接該買方單元與該媒合單元,并總和接收該等得標賣方端所對應的標金再配合比率值,以分配至該買方單元。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該分配單元退回非該等得標買方端的該等賣方端的標金至該賣方單元。
19.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該評價單元更包含加權單元,是通過該買方信息中的需求內容,調整該評價信息。
20.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含認證單元, 是與該買方單元連接,提供該買方端進行認證。
21.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商機媒合買賣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該買方單元更包含提供人脈指數(shù)、歷史評分、手機認證、證明文件與誠信金鑰中的至少一項于該買方信息。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商機媒合買賣交易方法及其平臺,應用于因特網以提供買方端與復數(shù)個賣方端在交易平臺進行商機媒合,該方法包含利用該交易平臺接收買方信息及/或賣方信息,并根據(jù)該買方信息媒合該買方端與這些賣方端,且在此之后選擇性提供該買方信息至該賣方端,而這些賣方端再根據(jù)該買方信息選擇性提出競標;決定具得標資格的這些賣方端的其一部分是獲取全部的該買方信息,而具得標資格的這些賣方端的其余部分僅獲取一部分的該買方信息;以及根據(jù)競標的結果產生對應該買方信息的信息價值,并提供該信息價值回饋予該買方端。故通過本發(fā)明的方法與平臺,可達成買方端與賣方端之間的搜尋成本降低與創(chuàng)造更多的商機。
文檔編號G06Q30/00GK102346893SQ201010246049
公開日2012年2月8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3日
發(fā)明者曾守義 申請人:曾守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