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顯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關于一種顯示裝置,尤指一種可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相互應用的顯示裝置。
技術背景
現今主流的消費性電子產品中,智能手機與平板電腦分別具有其優(yōu)勢而在市場上各占有一席之地,兩者最主要的差異在于尺寸、規(guī)格與效能,智能手機相對地輕薄小型而具有行動性高的特色,平板電腦則具備較大的顯示屏幕而便于工作、娛樂或上網。因此,使用者可依照本身針對行動性或顯示屏幕的需求來選擇產品。
過去的手機由于內部空間與技術的限制,其效能無法媲美于平板電腦或筆記本電腦;但近年來隨著技術的發(fā)展,智能手機的效能愈來愈強大,所執(zhí)行的功能也愈來愈多,為了便于使用者操作,智能手機也往大屏幕尺寸發(fā)展,卻受限于通訊功能與便攜性,而限制了智能手機的尺寸,故現有市場上的智能手機的屏幕尺寸一般為5英寸以下。
另一方面,平板電腦除了具有較大的顯示屏幕的優(yōu)勢以外,其功能與性能卻與智能手機趨近重復。因此,一種整合平板電腦與智能手機的產品因應而生,如圖1所示,其為一種可容置智能手機10的觸控顯示器100,觸控顯示器100的背側具有一容置槽110,并于容置槽110的側壁上設有用于傳送與接收信號的傳輸接頭120、140,該傳輸接頭120、140的位置與種類對應于智能手機10上的傳輸孔12、14,該傳輸接頭120、140與該傳輸孔12、14 的傳輸介面通常為HDMI (高解析度多媒體介面,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傳輸介面及USB(通用串列匯流排,Universal Serial Bus)傳輸介面;因此,該智能手機10 可搭載于該觸控顯示器100的容置槽110內,并將該傳輸接頭120、140與該傳輸孔12、14 對應連接,使該智能手機10的視頻信號可由HDMI傳輸線顯示于該觸控顯示器100,進而可將原本該智能手機10上所顯示的畫面放大;并使該觸控顯示器100的控制信號由USB傳輸線傳送至該智能手機10。因此,使用者可單獨使用該智能手機10,以符合高行動性的目的; 此外,還可將該智能手機10與該觸控顯示器100結合,而具有大顯示屏幕的優(yōu)點。
然而,上述的觸控顯示器100受限于該容置槽110及該傳輸接頭120、140必需配合該智能手機10的尺寸及傳輸孔12、14的位置與介面類型,因此,該觸控顯示器100僅能對應特定型號的智能手機10,而無法通用于各種型號與規(guī)格的智能手機或其他手持式電子>j-U ρ α裝直。
此外,由于該智能手機10搭載于該觸控顯示器100背側的容置槽110中,故使用該觸控顯示器100的同時無法操作或利用該智能手機10,該智能手機10僅作為運算處理單元之用,而使該智能手機10例如顯示或觸控等的部份功能閑置,而降低了應用性。
因此,常用的可兼具智能 手機等手持式電子裝置與平板電腦兩者的優(yōu)勢的整合型顯示裝置,有局限于特定對應型號的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缺點,而無法通用于各種型號與規(guī)格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并且,由于其將手持式電子裝置搭載于整合型顯示裝置的背側或內部,而無法同時利用,導致限制了其應用性。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為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其可通用于各種型號與規(guī)格的手持式電 子裝置,在使用時可承載手持式電子裝置,以放大或延伸顯示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畫面。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為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其可讓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 示畫面并排或相鄰地朝向使用者顯示。
本發(fā)明的另一重要目的為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其可利用顯示單元與手持式電子裝 置的顯示及/或觸控功能,而具備多元應用性。
為了達成上述的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其應用于一手持式電子裝置,該 手持式電子裝置具有一第一傳輸單元,且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用于輸出至少一影音信號,該 顯不裝置包含一本體;一顯不單兀,其設置于該本體的一側;一第二傳輸單兀,其設于該 本體上,且該第二傳輸單元與該顯示單元及該第一傳輸單元電性連接,用以接收該影音信 號,以使該影音信號顯示于該顯示單元上;一承載單元,該承載單元用于承載該手持式電子 裝置,且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由一連結單元結合,用于令該本體與該承載單元相對作動;以 及一固定單元,其設置于該承載單元上,且設有至少一調整部,該調整部用于調整該固定單 元,以使該固定單元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上述的顯示裝置中,該連結單元包含一第一護板、一彎折部及一第二護板,該本體 與該承載單元分別裝設于該第一護板與該第二護板上,且該彎折部用于使該承載單元與該 本體相對旋轉開合。
上述的顯示裝置中,該本體的另一側可設有一容納空間,且該容納空間與該連結 單元分別設有相對應的導槽與滑件,以供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相對滑動。
再者,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其應用于一手持式電子裝置,該手持式電子裝 置具有一第一傳輸單元,且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用于輸出至少一影音信號,而該顯示裝置包 含一本體;一顯示單元,其設置于該本體的一側;一承載單元,該承載單元用于承載該手 持式電子裝置,且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由一連結單元結合,用于令該本體與該承載單元相 對作動;一第二傳輸單元,其設于該承載單元上,并與該顯示單元電性連接,且該第二傳輸 單元與該第一傳輸單元電性連接,該第二傳輸單元用于接收該影音信號,而使該顯示單元 用于顯示該影音信號;以及一固定單元,其設于該承載單元上,且設有至少一調整部,該調 整部用于調整該固定單元,以使該固定單元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上述的顯示裝置中,該承載單元進一步包含一容置槽,該固定單元容置于該容置 槽中。
上述的顯示裝置中,該顯示裝置進一步包含一觸控單元,該觸控單元設置于該顯 示單元上,并與該第二傳輸單元電性連接,該觸控單元用于產生一控制信號,且該控制信號 經由該第二傳輸單元及該第一傳輸單元傳送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上述的顯示裝置中,該固定單元可包含多個夾持部,該多個夾持部與該調整部相 連接,以供調整該多個夾持部,使其相對接近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此外,該固定 單元可包含至少一夾持部,該夾持部系連接于該調整部,以供調整該夾持部而由該夾持部 與該容置槽的側壁共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上述的顯示裝置中,該第一傳輸單元與該第二傳輸單元之間為有線傳輸或無線 傳輸;該有線傳輸可包含例如 HDMI、VGA (Video Graphics Array)、DVI (Digital Visual Interface)、DisplayPort或USB等傳輸介面,該無線傳輸可包含例如藍牙(Blue tooth)、 Wi-Fi 或 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距離通訊)等傳輸介面。因此,由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可延伸或放大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畫面,并且,可讓 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畫面使用時為并排或相鄰地朝向使用者顯示且可相對 地旋轉開合,故可同時利用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的功能,以符合使用者各種 需求的操作;此外,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還可包含觸控單元,故使用時可同時利用顯示裝置與 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及觸控的功能,更具備多元的應用性。
圖I為常用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該顯示裝置用于顯示一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畫 面。圖2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圖3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裝載有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4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中,承載單元與本體相對旋轉閉合的示意 圖。圖5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圖6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中,容置槽中具有二夾持部的示意圖。圖7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圖8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中,承載單元與本體相對旋轉閉合的示意 圖。圖9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圖10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底部的示意圖。圖11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將承載單元收容于其底部的容納空間中的 示意圖。圖12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中,容納空間的開口設于本體側邊的示意 圖。圖13為將承載單元收容于圖12中的顯示裝置的容納空間中的示意圖。圖14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中,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之間的信 號傳輸的不意方塊圖。圖中
10,智能手機;
12、14,傳輸孔;
100,觸控顯示器;
110,容置槽;
120、140,傳輸接頭;
20,手持式電子裝置;
22,第一傳輸單元;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62
264
300
320
340
342
360
400
450
452
454
456
500
510
512
514
540
550
552
600
620
630
670
顯示裝置;本體;
第二傳輸單元顯示單元承載單元連結單元固定單元調整部;夾持部;
顯示裝置;第二傳輸單元承載單元;容置槽;
固定單元顯示裝置連結單元第一護板第二護板彎折部;
顯示裝置;本體;
容納空間;導槽;
承載單元;
連結單元;滑件;
顯示裝置;第二傳輸單元顯示單元;觸控單元。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充分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及功效,由下述具體的實施例,并配合所附的圖式,對本發(fā)明做一詳細說明,說明如后
請參照圖2至圖4,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200包含本體210、顯示單元230、第二傳輸單元220、承載單元240及固定單元260。該顯示裝置200用于承載手持式電子裝置20并延伸或放大顯示其畫面,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具有第一傳輸單元22,用于輸出影音信號,在本實施例中,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以智能手機作為示例,然不限于此,該顯示裝置200可適用于放大或延伸各種具備影音傳輸與運算處理單元的手持式電子裝置。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200中,該顯示單元230設置于本體210的一側,該第二傳輸單元220設于該本體210上,且該第二傳輸單元220與該顯示單元230及該第一傳輸單元22電性連接,以使該影音信號顯示于該顯示單元230上;該承載單元240用于承載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且該承載單元240與該本體210由一連結單元250結合,用于令該本體210與該承載單元240相對運動;該固定單元260設置于該承載單元240上,且設有至少一調整部262,該調整部262用于調整該固定單元260以使該固定單元260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因此,該顯示裝置200可裝載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使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并排于該本體210的鄰側,并將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畫面延伸或放大顯示于該顯示單元230,而使同時朝向使用者呈現二者的顯示畫面;或者,當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為具有觸控功能的智能手機時,可將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做為鍵盤或觸控的輸入介面,而使操作的畫面顯示于具有較大屏幕尺寸或畫素的顯示單元230上。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200中,該連結單元250可為一鉸鏈,以供該承載單元240的側邊鉸接于該本體210的側邊,使該本體210與該承載單元240由該連結單元250而可如書本式地相對旋轉開合,而可將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顯示畫面可并排或顯示于該顯示單元230鄰側,而同時朝向同一方向顯示,并且,由該連結單元250可具有調整該本體210與該承載單元240之間的夾角的功能;此外,如圖4所示,不使用該顯示裝置200時,可將該承載單元240朝向該本體210旋轉閉合。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200中,該固定單元260包含有二夾持部264,該二夾持部264分別與各該調整部262相連接,以供調整該二夾持部264而使其相對接近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 ;其中,該調整部262可為相對應的二齒條、齒條與齒輪或導引槽與滑軌等結構,以使該固定單元260可調整其該多個夾持部264以符合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尺寸并夾持固定;此外,該多個夾持部264的數量不限于圖中的示例,該多個夾持部264的數量也可為四,并兩兩相對地設置成四邊形,而可兩兩相對接近而夾持固定于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四周。應注意的是,本實施例以夾持固定方式為例,然不限于此,也可采用如卡合固定方式、或其他固定方式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顯示裝置200中,該第一傳輸單元22與該第二傳輸單元220之間以有線傳輸的方式傳輸該影音信號,如圖3所示,在本實施例中,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第一傳輸單元22包含HDMI介面的傳輸孔及USB介面的傳輸孔,用于傳輸影音信號或其他信號,而該顯示裝置200的第二傳輸單元220包含相對應的HDMI介面的傳輸接頭與USB介面的傳輸接頭,并以傳輸線的方式互相連接來達成信號的傳輸。其中,有線傳輸介面的種類也不限于上述HDMI介面或USB介面,其可為相對應例如為VGA (Video Graphics Array)、DVI (Digital Visual Interface)、DisplayPort 等傳輸介面。此外,該第一傳輸單兀22與該第二傳輸單兀220之間的傳輸方式不限于有線傳輸,也利用無線傳輸的方式來達成,例如,該顯示裝置200內與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可具有藍牙(Blue tooth)或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距離通訊)的無線傳輸介面,由將無線傳輸介面的晶片設置于該本體210內部電路板上,而接收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所輸出的影音信號或其他信號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而可不需由傳輸線材與傳輸接頭連接。請參照圖5,其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顯示裝置300中,承載單元340可進一步包含容置槽342,固定單元360設置于容置槽342中,以及將第二傳輸單元320設于承載單元340上,并與顯示單元230電性連接,且該第二傳輸單元320用于與第一傳輸單元22電性連接,該第二傳輸單元320用于接收該影音信號,而使該顯示單元230用于顯示該影音信號。在本實施例中,該固定單元360包含調整部362及夾持部364,如圖中所示為例,該夾持部364的數量為一并連接于該調整部362,該調整部362可為齒條與齒輪的結構,以供移動調整該夾持部364而使該夾持部364及該容置槽342的側壁可共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相對兩側;并且,該第二傳輸單元320以具有傳輸線的傳輸接頭作為示例,其設置于該容置槽342的側壁上,用于插設于具有相對應傳輸介面的傳輸孔的第一傳輸單元22以達成電性連接;此外,該夾持部364的數量與配置不限于本實施例與圖式中所示,夾持部364的數量也可為二并呈垂直設置,如圖6所示,而可由該二夾持部364與該容置槽342相鄰的二側壁共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四周。請參照圖7與圖8,其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顯示裝置400中,連結單元450包含第一護板452、彎折部456及第二護板454,本體210與承載單元240分別裝設于第一護板452與第二護板454上,并且該彎折部456用于使該承載單元240與該本體210相對旋轉開合。該連結單元450可例如為具有硬質的第一護板452及第二護板454的保護皮套,該第一護板452與該第二護板454之間設有該彎折部456,而使該第一護板452與該第二護板454可如書本式地相對旋轉折合,該彎折部456還可具有定位的元件或結構,而可調整該第一護板452與該第二護板454之間的夾角并固定,進而調整該本體210與該承載單元240之間所形成的夾角。請參照圖9至圖11,其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的示意圖。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500中,本體510相對于顯示單元230的另一側設有容納空間512,用以容納承載單元540,容納空間512中與連結單元550上分別設有相對應的導槽514與滑件552,以供該承載單元540與該本體510相對滑動;因此,未使用狀態(tài)下,該承載單元540可收容于該容納空間512中,而使用時可由該承載單元540的滑件552與該容納空間中的導槽514相對滑動而使該承載單元540推出于該容納空間512之外,當該承載單元540推出該容納空間512外而使該連結單元550位于該本體510的側邊時,該承載單元540可相對該本體510旋轉開合。在本實施例中,該連結單元550可例如為具有鉸鏈結構的桿件,該桿件的兩端設有滑件552,而該容納空間512中對應設有導槽514,以供該承載單元540滑動于該容納空間512內外。此外,在圖9至圖11中,該容納空間512設置于該本體510上相對于該顯示單元230的另一側,即該容納空間512的開口形成于該本體510的底部并延伸至側邊;然不限于此,如圖12與圖13所示,容納空間512的開口可僅形成于本體510的側邊,使得承載單元540可隱藏地收容于容納空間512中。因此,由上述第一至第四實施例的顯示裝置,可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畫面延伸或放大于顯示單元,并且,可讓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畫面使用時為并排或相鄰地朝向使用者顯示且可相對地旋轉開合,如以智能手機作為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示例時,可將手持式電子裝置作為鍵盤或觸控輸入介面,以達成使用者可利用手持式電子裝置操作輸入并使該所操作的畫面顯示于顯示裝置。
另一方面,請參照圖14,其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顯示裝置中,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之間的信號傳輸的示意方塊圖。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顯示裝置600可為如上述第一至第四實施例中的顯示裝置更進一步包含一觸控單元670,該觸控單元670設置于顯示單元630上,并與第二傳輸單元620電性連接,用于根據使用者的觸控而產生控制信號至該第二傳輸單元620,且手持式電子裝置20由第一傳輸單元22接收該控制信號;因此,使用者操作該觸控單元670所產生的控制信號通過該第二傳輸單元620輸出,并由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的第一傳輸單元22所接收,故可由觸控該顯示裝置來操作控制該手持式電子裝置20。并且,該第一傳輸單兀22與該第二傳輸單兀620之間可為有線傳輸或無線傳輸。因此,由第五實施例的顯示裝置系可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畫面延伸或放大于顯示單元,并且,可讓顯示裝置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畫面使用時為并排或相鄰地朝向使用者顯示且可相對地開合,故可同時利用顯示單元與手持式電子裝置的觸控與顯示功能;如以智能手機作為手持式電子裝置的示例時,可將手持式電子裝置作為鍵盤或觸控輸入介面,以達成使用者可利用手持式電子裝置操作輸入并使該所操作的畫面顯示于顯示裝置;或者,可將顯示裝置作為鍵盤或觸控輸入介面,以符合使用者各種需求之操作方便性。本發(fā)明在上文中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然熟習本項技術者應理解的是,該實施例僅用于描繪本發(fā)明,而不應解讀為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應注意的是,舉凡與該實施例等效的變化與置換,均應設為涵蓋于本發(fā)明的范疇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以申請專利范圍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應用于一手持式電子裝置,該手持式電子裝置具有一第一傳輸單元,且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用于輸出至少ー影音信號,該顯示裝置包含 一本體; 一顯示單元,其設置于該本體的ー側; 一第二傳輸單元,其設于該本體上,且該第二傳輸單元與該顯示単元及該第一傳輸單元電性連接,用以接收該影音信號,以使該影音信號顯示于該顯示単元上; 一承載單元,該承載単元用于承載該手持式電子裝置,且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由ー連結單元結合,用于令該本體與該承載単元相對作動;以及 一固定単元,其設置于該承載単元上,且設有至少ー調整部,該調整部用于調整該固定単元,以使該固定単元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顯示裝置進ー步包含ー觸控単元,該觸控單元設置于該顯示単元上,并與該第二傳輸單元電性連接,該觸控単元用于產生ー控制信號,且該控制信號經由該第二傳輸單元及該第一傳輸單元傳送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連結単元包含一第一護板、一彎折部及一第二護板,該本體與該承載単元分別裝設于該第一護板與該第二護板上,且該彎折部用于使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相對旋轉開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本體的另ー側設有一容納空間,且該容納空間與該連結單元分別設有相對應的導槽與滑件,以供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相對滑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固定単元包含多個夾持部,該多個夾持部與該調整部相連接,以供調整該多個夾持部,使其相對接近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不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傳輸單兀與該第二傳輸単元之間為有線傳輸或無線傳輸。
7.—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應用于一手持式電子裝置,該手持式電子裝置具有一第一傳輸單元,且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用于輸出至少ー影音信號,而該顯示裝置包含 一本體; 一顯示單元,其設置于該本體的ー側; 一承載單元,該承載単元用于承載該手持式電子裝置,且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由ー連結單元結合,用于令該本體與該承載單元相對動作; 一第二傳輸單元,其設于該承載單元上,并與該顯示單元電性連接,且該第二傳輸單元與該第一傳輸單元電性連接,該第二傳輸單元用于接收該影音信號,而使該顯示單元用于顯示該影音信號;以及 一固定単元,其設于該承載單元上,且設有至少ー調整部,該調整部用于調整該固定單元,以使該固定単元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顯示裝置進ー步包含ー觸控単元,該觸控單元設置于該顯示単元上,并與該第二傳輸單元電性連接,該觸控単元用于產生ー控制信號,且該控制信號經由該第二傳輸單元及該第一傳輸單元傳送至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固定単元包含多個夾持部,該多個夾持部與該調整部相連接,以供調整該多個夾持部,使其相對接近而夾持固定該手持式電子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承載単元進ー步包含一容置槽,該固定單元容置于該容置槽中。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傳輸單元與該第二傳輸単元之間為有線傳輸或無線傳輸。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顯示裝置,用于放大或延伸顯示手持式電子裝置所輸出的影音信號,主要包含本體、顯示單元、第二傳輸單元、承載單元及固定單元,該顯示裝置由該固定單元固定各種尺寸的手持式電子裝置于該承載單元上,該承載單元與該本體由該連結單元結合,而可令該本體與該承載單元相對運動,故可使該顯示裝置與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畫面為并排或相鄰地朝向使用者顯示;此外,本發(fā)明的顯示裝置更可包含觸控單元,故使用時可同時利用該顯示裝置與該手持式電子裝置的顯示及觸控的功能,更具備多元的應用性。
文檔編號G06F1/16GK103049042SQ20111030912
公開日2013年4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0月13日
發(fā)明者彭國展, 謝青峰 申請人:亞旭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 亞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