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覺反饋方法及應用該方法的電子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觸覺反饋方法及應用該方法的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包含觸控顯示元件、檢測元件、控制元件及震動元件。該方法包括:藉由檢測元件,檢測在觸控顯示元件上的接觸動作以提供觸控信號;藉由控制元件,檢測觸控信號的觸控參數;以及藉由控制元件,根據觸控參數驅動震動元件。
【專利說明】觸覺反饋方法及應用該方法的電子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觸覺反饋方法及應用該方法的電子裝置,特別涉及一種可根據觸控參數提供不同觸覺回饋的觸覺反饋方法及應用該方法的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市場上已銷售配備有感測外部接觸以作為輸入信號的觸控輸入裝置的移動終端,例如手機、平板電腦等裝置,以對使用者提供一種全新的Π (用戶界面,UserInterface)方式。不過,這種配備有觸控輸入裝置的移動終端具有一些缺點。觸控式界面雖然可以提供全平面的美觀效果,但其在操作上無法像機械式按鍵具有實際的按壓觸覺回饋,使用者必須注視屏幕才能得知按鍵是否被按下,若電子裝置的按壓讀取反應較慢時,可能會讓使用者以為按壓不確實而重復按壓。因此就有研究人員進一步在觸控面板加入觸覺回饋的震動功能,同時搭配聲音與顯示內容的變化,以創(chuàng)造更多重的感官體驗。
[0003]然而,市面上多數具有觸覺回饋機制的電子裝置,其大多是采用馬達致動器來達到觸覺回饋效果。只要觸控輸入裝置受到觸碰,即驅動馬達產生震動,藉此達到觸覺回饋機制。但此中并未考慮到根據觸控動作的力量或時間,震動的效果過于單調。因此,需要一種觸覺反饋方法及電子裝置,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缺失。
【發(fā)明內容】
[0004]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觸覺反饋方法,其具有提供震動觸覺反饋的效果O
[0005]本發(fā)明的另一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其具有提供震動觸覺反饋的效果O
[0006]為達成上述的目的,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本發(fā)明的觸覺反饋方法適用于電子裝置,電子裝置包含觸控顯示元件、檢測元件、控制元件及震動元件。該方法包括:藉由檢測元件,檢測于觸控顯示元件上的接觸動作以提供觸控信號;藉由控制元件,檢測觸控信號的觸控參數;以及藉由控制元件,根據觸控參數驅動震動元件。
[0007]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包括觸控顯示元件、震動元件、檢測元件及控制元件。檢測元件用以檢測在觸控顯示元件上的接觸動作以提供觸控信號。控制元件用以檢測觸控信號的觸控參數,并根據觸控參數驅動震動元件。
[0008]本發(fā)明無論就目的、手段及功效,均顯示其迥異于現(xiàn)有技術的特征,具有提供震動觸覺反饋的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結構圖。
[0010]圖2是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觸覺反饋方法的步驟流程圖。
[0011]圖3是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檢測元件的結構圖。
[0012]符號說明:
[0013]電子裝置一100;觸控顯示元件一 110;檢測元件一 120a,120b,120c ;
[0014]第一電極一 121;第二電極一 122;第三電極一 123 ;
[0015]第四電極一 124;控制元件一 130;震動元件一 140a,140b,140c。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示,作詳細說明如下。
[0017]以下請先參考圖1,是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電子裝置的結構圖。如圖1所示,電子裝置100是為一筆記本電腦,包含一觸控顯示元件110。電子裝置100根據使用者在其觸控顯示元件110上所觸碰的一觸碰位置,執(zhí)行一對應的指令。而本發(fā)明的觸覺反饋方法是用以當使用者觸碰觸控顯示元件110時,提供觸覺反饋。另需注意的是,電子裝置100并不以筆記本電腦為限,例如也可以是平板電腦、手機等具有觸控顯示元件的裝置。
[0018]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的電子裝置100包括觸控顯示元件110、震動元件140a,140b, 140c、檢測元件120a,120b, 120c及控制元件130。需注意的是,上述各個模塊除可配置為硬件裝置、韌體或其組合外,也可藉電路回路或其他適當形式配置;并且,各個模塊除可以單獨的形式配置外,也可以結合的形式配置。此外,本實施方式僅例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為避免贅述,并未詳加記載所有可能的變化組合。然而,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可理解,上述各模塊或元件未必都是必要的。且為實施本發(fā)明,也可能包含其他較細節(jié)的習知模塊或元件。各模塊或元件都可能視需求加以省略或修改,且任兩模塊間未必不存在其他模塊或元件。
[0019]接下來請參考圖2,是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觸覺反饋方法的步驟流程圖;并請一并參考圖1及圖3,是關于本發(fā)明的一具體實施例。以下將以圖1所示的電子裝置100說明本發(fā)明的觸覺反饋方法。但需注意的是,本發(fā)明的觸覺反饋方法并不以使用在圖1所示的電子裝置100為限。
[0020]首先進行步驟S1:檢測在觸控顯示元件上的接觸動作以提供觸控信號。
[0021]請參考圖1,觸控顯示元件110可檢測由手指、觸控筆等接觸對象的接觸輸入,并藉由習知的電阻膜方式、靜電容量方式、光學式、電容式等的觸控檢測器來輸出接觸位置(手指等的按壓對象的按壓位置)的二維位置情報。需注意的是,有關于觸控顯示元件110如何感應檢測接觸對象的接觸輸入,應為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中的技術人員所熟悉,為現(xiàn)有技術的范疇,在說明書中不再贅述。
[0022]如圖1所示,電子裝置100設有三個檢測元件120a,120b,120c,分別設置在觸控顯示元件I1的下方、左方及右方,對應位置分別設有震動元件140a,140b,140c。當使用者碰觸到觸控顯示元件I1上,對應于檢測元件120a, 120b, 120c所在在位置時,即觸發(fā)檢測元件120a,120b, 120c提供觸控信號以驅動對應位置的震動元件140a,140b, 140c。
[0023]請參考圖3,是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檢測元件的結構圖。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檢測元件120a包含四個電容式電極,分別為第一電極121、第二電極122、第三電極123及第四電極124。其中第一電極121設置在第四電極124的上方,第二電極122及第三電極123分別設置在第四電極124的左方及右方。檢測元件120b,120c也以相同方式組成,在本發(fā)明中不再贅述。
[0024]第一電極121、第二電極122、第三電極123及第四電極124按圖3的方式設置,是為了提供防止誤觸的功能。只有當使用者碰觸到觸控顯示元件110上,對應于第四電極124所在的位置時,才會驅動震動元件140a。若只是碰觸到對應于第一電極121、第二電極122或第三電極123所在的位置,雖仍會產生觸控信號,卻不會驅動震動元件140a。
[0025]接著進行步驟S2:檢測觸控信號的觸控參數。
[0026]在檢測元件120a提供觸控信號后,即由控制元件130檢測觸控信號的觸控參數。如圖1所示,控制元件130與檢測元件120a電性連接,當檢測元件120a被觸碰而產生觸控信號時,控制元件130根據觸控信號計算出觸控參數。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檢測元件120a是由電容式電極組成,當檢測元件120a被觸碰時,電極的電容值隨之改變而產生觸控信號,而控制元件130則藉由電容值來計算出觸控參數。其中觸控參數可包含持續(xù)時間及觸控力量。但需注意的是,檢測元件120a并不以電容式電極為限。
[0027]最后進行步驟S3:根據觸控參數驅動震動元件。
[0028]如圖1所示,控制元件130與震動元件140a電性連接。在控制元件130計算出觸控參數后,根據觸控參數驅動震動元件140a產生震動。其中控制元件130可根據觸控參數,驅動震動元件140a做不同的震動,以提供使用者觸覺反饋。而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觸控參數可包含持續(xù)時間及觸控力量。也就是說,控制元件130可根據從檢測元件120a開始被按壓,到終止被按壓的時間長度,以及檢測元件120a在被按壓期間所受到的力量,來控制震動元件140a的震動。依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震動元件140a是一馬達,但本發(fā)明并不以此為限。
[0029]此處需注意的是,本發(fā)明的觸覺反饋方法并不以上述的步驟次序為限,只要能達成本發(fā)明的目的,上述的步驟次序也可加以改變。
[0030]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無論就目的、手段及功效,均顯示其迥異于現(xiàn)有技術的特征。但應注意的是,上述諸多實施例僅是為了便于說明而舉例而已,本發(fā)明所主張的權利范圍自應以權利要求書所述為準,而非僅限于上述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觸覺反饋方法,適用于一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包含一觸控顯示元件、至少一檢測元件、一控制元件及至少一震動元件,其步驟包括: 藉由該至少一檢測元件,檢測在該觸控顯示元件上的一接觸動作以提供一觸控信號; 藉由該控制元件,檢測該觸控信號的一觸控參數;以及 藉由該控制元件,根據該觸控參數驅動該至少一震動元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覺反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參數包含一持續(xù)時間及一觸控力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覺反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元件包含復數電容式電極。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觸覺反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式電極包含一第一電極、一第二電極、一第三電極及一第四電極,所述第一電極設置在所述第四電極的上方,所述第二電極及第三電極分別設置在所述第四電極的左方及右方。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觸覺反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根據所述第四電極的觸控信號驅動所述震動元件。
6.一種電子裝置,包含: 一觸控顯示元件; 至少一震動元件; 至少一檢測元件,用以檢測在該觸控顯示元件上的一接觸動作以提供一觸控信號;以及一控制元件,用以檢測該觸控信號的一觸控參數,并根據該觸控參數驅動該至少一震動元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控參數包含一持續(xù)時間及一觸控力量。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元件包含復數電容式電極。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式電極包含一第一電極、一第二電極、一第三電極及一第四電極,所述第一電極設置在所述第四電極的上方,所述第二電極及第三電極分別設置在所述第四電極的左方及右方。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元件根據所述第四電極的觸控信號驅動所述震動元件。
【文檔編號】G06F3/041GK104238725SQ201310234051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6月13日
【發(fā)明者】張順森, 黃昭世, 陳志強, 李奕緯 申請人:宏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