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定義有觸控面以及與觸控面相對的內面。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實質上為均質的高分子層以及纖維層。纖維層位于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向觸控面。纖維層的厚度與高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49之間。
【專利說明】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具有良好耐受性的 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背景技術】
[0002] 現(xiàn)有技術的面板,例如觸控面板、顯示面板以及觸控顯示面板等,大量使用強化玻 璃作為基板或蓋板,但隨著智能手機與平板電腦,甚至是筆記本電腦、智能電視等對于大尺 寸面板的需求增加,強化玻璃的不便利性越趨明顯。雖然強化玻璃有美麗的質感,但其相對 厚重且有易破裂的缺點,因而限制了應用強化玻璃的面板的應用范疇。
[0003] 相較于強化玻璃所構成的面板,由于可撓性基板(例如是塑膠基板)具有可撓曲及 耐沖擊等特性,因此近年來被廣泛地應用在顯示、觸控領域中。然而,由于現(xiàn)有的可撓性基 板無法耐高溫(熔點低),因此降低了面板對于制程溫度的容受性。此外,現(xiàn)有的可撓式面 板經(jīng)常無法通過落球試驗。這也意味著,現(xiàn)有的可撓式面板若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外力的沖 擊,可能容易破裂而損壞。因此,現(xiàn)有的可撓式面板在沖擊的耐受性上仍需要改良。
【發(fā)明內容】
[0004]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在外力的沖擊下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05] 本發(fā)明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定義有觸控面以及與觸控面相對的內面,其 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均質的高分子層以及纖維層。纖維層位于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 向觸控面,纖維層的厚度與高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49之間。
[0006]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的厚度與高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19 之間。
[0007]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高分子層的材質包括聚碳酸酯(Polycorbonate, 簡稱:PC)、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簡稱:PET)、三醋酸纖維 素(Tri-Acetyl Cellulose,簡稱:TAC)、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methacrylate,簡 稱:PMMA)或聚亞酰胺樹脂(Polyimide,簡稱:PI)。
[0008]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的材質包括玻璃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 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
[0009]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的材質還包括高分子基質,且玻璃纖維、碳 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分布在高分子基質中。
[0010]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高分子基質的材質與高分子層的材質相同。
[0011]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通過接合層貼附在高分子層上。
[0012]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的材質還包括玻璃質間隙物或塑膠質間隙 物或上述二者的混合物,以支撐于玻璃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之 間。
[0013]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整體厚度在0. 3毫米至2毫 米之間。
[0014]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整體霧度在2%至2. 5%之間。
[0015]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包括有多個子層。
[0016]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這些子層至少一者通過接合層貼附于高分子層, 且纖維層以及接合層的總和厚度相對于高分子層的厚度的比在1:9至1:49之間。
[0017]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還包括配置在纖維層上的第一 硬化層以及配置在高分子層下的第二硬化層,且纖維層以及高分子層位于第一硬化層與第 二硬化層之間。
[0018]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硬化層的鉛筆硬度在4H至9H之間。
[0019]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二硬化層的鉛筆硬度小于1H。
[0020]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硬化層以及第二硬化層的厚度分別小于10 微米。
[0021]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還包括觸控感測層,其中高分 子層位于觸控感測層與纖維層之間。
[0022]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觸控感測層是透明感測電極、金屬感測電極或金 屬細線感測電極的至少一者。
[0023] 本發(fā)明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定義有觸控面以及與觸控面相對的內面,其 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均質的高分子層以及纖維層。纖維層位于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 向觸控面,高分子層相對纖維層柔軟。
[0024]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的厚度與高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49 之間。
[0025]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纖維層的厚度與高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19 之間。
[0026] 本發(fā)明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定義有觸控面以及與觸控面相對的內面,其 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高分子層以及纖維層。纖維層位于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向觸控 面,纖維層的厚度與高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49之間。
[0027] 基于上述,本發(fā)明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由抵抗沖擊能力相對高的纖維層以及吸收 沖擊能力相對高的高分子層所構成,因此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進行落球試驗或受到外力的 沖擊時,位于觸控面(通常也為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受沖擊側)的纖維層可抵抗外力的沖 擊,避免受沖擊的觸控面直接破裂,且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下的高分子層可吸收應 力,而避免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從內部或底部龜裂。如此一來,在受到外力的沖擊時,復合式 觸控覆蓋板可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28]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所示附圖 作詳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9] 圖1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
[0030] 圖2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
[0031] 圖3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
[0032] 圖4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四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
[0033] 圖5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五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
[0034] 圖6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六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
[0035] 附圖標記說明:
[0036] 100、200、300、400、500、600 :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0037] 110、610 :高分子層;
[0038] 120A、120B、120C、120D、120E、620 :纖維層;
[0039] 122A、122B :第一子層;
[0040] 124 :第二子層;
[0041] 126:第三子層;
[0042] 130 :第一硬化層;
[0043] 140 :第二硬化層;
[0044] 150、150A、150B、150C :接合層;
[0045] H110、H120A、H120B、H120C、H122A、H122B、H124、H126、H130、H140、H150、H150A、 H150B、H150C :厚度;
[0046] H100 :整體厚度;
[0047] TS :觸控感測層;
[0048] S1 :觸控面;
[0049] S2:內面。
【具體實施方式】
[0050] 圖1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 圖1,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〇〇定義有觸控面S1以及與觸控面S1相對的內面S2。 具體而言,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〇〇包括高分子層110以及纖維層120A,其中纖維層120A位 于高分子層110的一側,且偏向觸控面S1。
[0051] 在本實施例中,高分子層110例如為透光性良好、可撓曲且實質上為均質的結構。 具體而言,高分子層的材質例如為聚碳酸酯、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三醋酸纖維素、聚甲基 丙烯酸甲酯、聚亞酰胺樹脂等高分子材質。另一方面,纖維層120A的材質例如為具有交織 結構的玻璃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此外,纖維層120A的材質可 選擇性地包括玻璃質間隙物或塑膠質間隙物或上述二者的混合物,以支撐于玻璃纖維、碳 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之間。
[0052] 在本實施例中,纖維層120A的材質可進一步包括高分子基質,且上述的玻璃纖 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以及上述的玻璃質間隙物、塑膠質間隙物或 上述-者的混合物分布在1?分子基質中。1?分子基質的材質可選自于1?分子層的材質。舉 例而言,高分子基質的材質例如是聚碳酸酯、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三醋酸纖維素、聚甲基 丙烯酸甲酯或聚亞酰胺樹脂。
[0053] 此外,形成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方法例如是將含有上述纖維或間隙物的高分 子基質以滴注的方式形成在高分子層110上,再經(jīng)由熱固化成形。本實施例的高分子基質 的材質例如采用與高分子層110相同的材質,且纖維層120A例如是與高分子層110-起 熱固化成形,因此,本實施例的高分子層110與纖維層120A的交界處(如圖1中的虛線所 示)不會有明顯的界面存在。在其他實施例中,當纖維層120A的高分子基質的材質采用與 高分子層110相異的材質或者是纖維層120A在高分子層110先固化之后才固化,則高分子 層110與纖維層120A的交界處可能會有明顯的界面存在。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改成先將 上述纖維或間隙物放在高分子層110上,之后再以滴注等類似的方式將高分子基質覆蓋過 上述纖維或間隙物,最后再熱成型,至于高分子基質的材質則可相同或相異于高分子層110 的材質。
[0054] 本實施例通過高分子層110以及纖維層120A的設置,提升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 在受到外力沖擊時耐受性。具體而言,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A的材質具有相對高的剛性, 而具有相對高的抵抗沖擊能力。另一方面,高分子層110的材質相對柔軟,而具有相對高的 吸收沖擊能力。因此,通過將纖維層120A設置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觸控面S1的一 側,通常也為受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受沖擊側,當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進行落球試驗 或受到外力沖擊時,靠近觸控面S1的纖維層120A可抵抗外力沖擊,避免受沖擊的觸控面 S1 (即纖維層120A的一側)直接破裂。另一方面,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120A下的高 分子層110可吸收應力,而避免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從內部或底部(即高分子層110的 一側)龜裂。如此一來,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通過高分子層110以及纖維層 120A的設置,而在受到外力沖擊時,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55] 另外,同時考量到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撓曲性以及耐受性,本實施例的復合 式觸控覆蓋板100的纖維層120A的厚度H120A與高分子層110的厚度H110的比在1:9至 1:49之間,且較佳的比在1:9至1:19之間。
[0056] 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A除了可提升對于外力沖擊的耐受性之外,還可提升復合 式觸控覆蓋板100對于溫度的容受性。具體而言,一般可撓性基板最高能承受的溫度約為 110攝氏度,相較之下,本實施例通過纖維層120A的設置,使得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最高 能承受的溫度約為240攝氏度。因此,應用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面板,例如 顯示面板、觸控面板或觸控顯示面板等,可具有相對高的處理溫度的容受性。
[0057] 此外,通過纖維層120A,可使得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整體霧度在 2%至2. 5%之間,從而可使得應用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顯示器得以改善云紋 (mura)現(xiàn)象,進而使顯示品質獲得提升。
[0058] 在本實施例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可進一步包括配置在纖維層120A上的第一 硬化層130以及配置在高分子層110下的第二硬化層140。通過將高分子層110以及纖維 層120A設置在第一硬化層130與第二硬化層140之間,除了可保護纖維層120A以及高分 子層110 (例如防止刮傷)之外,在后續(xù)熱處理時,還可避免高分子層110與纖維層120A受 熱卷曲(因熱膨脹系數(shù)不同),進而維持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平整度。
[0059] 此外,本實施例的第一硬化層130的厚度H130以及第二硬化層140的厚度H140 分別小于10微米,而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的整體厚度H100 (即高分子層110 的厚度H110、纖維層120A的厚度H120A、第一硬化層130的厚度H130以及第二硬化層140 的厚度H140的總和)例如在0. 3毫米至2毫米之間。
[0060] 由于第一硬化層130的厚度H130以及第二硬化層140的厚度H140相當薄,因此 第一硬化層130的硬度以及第二硬化層140的硬度會與其接觸的材質的硬度相關。在本實 施例中,第二硬化層140的鉛筆硬度例如小于1H,且第一硬化層130的鉛筆硬度例如在4H 至9H之間。
[0061] 圖2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 圖2,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與圖1中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具有相似的結構 以及功效。差異在于,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B是以共擠出的方式制作而成。
[0062] 具體而言,本實施例形成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的方法例如包括以下步驟。首先, 在模具(未示出)中形成一層熔融態(tài)的高分子基質,所述高分子基質的材質可選自于前述 高分子層110的材質,惟本發(fā)明不限定所述高分子基質的材質需與高分子層110的材質相 同。接著,在模具中置入上述玻璃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使其分 布在高分子基質中。最后再注入高分子層110的材質,并以共擠出的方式形成本實施例的 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
[0063] 需說明的是,在模具中置入上述玻璃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 合物后,玻璃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會受到重力而下沉至模具的 底部,因此在共擠出后,纖維層120B會位于高分子層110的一側,且偏向觸控面S1。在本實 施例中,高分子基質的材質例如是采用與高分子層110相異的材質,因此,在高分子層110 與纖維層120B的交界處容易有明顯的界面存在。在其他實施例中,高分子基質的材質也可 以采用與高分子層110相同的材質,則在高分子層110與纖維層120B的交界處不會有明顯 的界面存在。
[0064] 在本實施例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由抵抗沖擊能力相對高的纖維層120B以及 吸收沖擊能力相對高的高分子層110所構成,因此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進行落球試驗 或受到外力的沖擊時,靠近觸控面S1 (通常也為受沖擊側)的纖維層120B可抵抗外力的 沖擊,避免受沖擊的觸控面S1直接破裂,且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120B下的高分子層 110可吸收應力,而避免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從內部或底部龜裂。如此一來,在外力的沖 擊時,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可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65] 另外,同時考量到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的撓曲性以及耐受性,本實施例的復合 式觸控覆蓋板200的纖維層120B的厚度H120B與高分子層110的厚度H110的比在1:9至 1:49之間,且較佳在1:9至1:19之間。
[0066] 圖3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 圖3,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與圖2中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具有相似的結構 以及功效。差異在于,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C通過接合層150貼附在高分子層110上。 [0067] 在本實施例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由抵抗沖擊能力相對高的纖維層120C以及 吸收沖擊能力相對高的高分子層110所構成,因此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進行落球試驗 或受到外力的沖擊時,位于受觸控面S1的纖維層120C可抵抗外力的沖擊,避免受沖擊的觸 控面S1直接破裂,且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120C下的高分子層110可吸收應力,而避 免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從內部或底部龜裂。如此一來,在外力的沖擊時,復合式觸控覆蓋 板300可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68] 另外,同時考量到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的撓曲性以及耐受性,本實施例的纖維 層120C以及接合層150的總和厚度(即纖維層120C的厚度H120C以及接合層150的厚度 H150的總和)相對于高分子層110的厚度H110的比在1:9至1:49之間,且較佳在1:9至 1:19之間。
[0069] 圖4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四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 圖4,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與圖1中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具有相似的結構 以及功效。差異在于,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D包括有多個子層。進一步而言,本實施例的 纖維層120D包括第一子層122A以及第二子層124,其中形成第一子層122A的方法例如可 采用圖1或圖2中形成纖維層120A的方法,而形成第二子層124的方法例如可采用圖3中 形成纖維層120C的方法。此外,第一子層122A與高分子層110直接接觸,且兩者之間沒有 設置接合層150,而第二子層124通過接合層150貼附于第一子層122。
[0070] 需說明的是,本實施例雖以單一層第二子層124配置在第一子層122A上舉例說 明,但本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定配置在第一子層122A上的第二子層124的數(shù)量,而是要說明 纖維層120D以及接合層150的總和厚度(即第一子層122A的厚度H122A、第二子層124的 厚度H124以及接合層150的厚度H150的加總)相對于高分子層110的厚度H110的比在 1:9至1:49之間,且較佳在1:9至1:19之間。在其他實施例中,配置在第一子層122A上的 第二子層124的數(shù)量也可大于1,且多個第二子層124之間例如是通過多個接合層150而彼 此接合。也即是,接合層150的數(shù)量可與第二子層124的數(shù)量相同。
[0071] 在本實施例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由抵抗沖擊能力相對高的纖維層120D以及 吸收沖擊能力相對高的高分子層110所構成,因此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進行落球試驗 或受到外力的沖擊時,位于觸控面S1的纖維層120D可抵抗外力的沖擊,避免受沖擊的觸控 面S1直接破裂,且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120D下的高分子層110可吸收應力,而避免 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從內部或底部龜裂。如此一來,在外力的沖擊時,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400可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72] 圖5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五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 圖5,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與圖4中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具有相似的結構 以及功效。差異在于,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E包括有多個子層,且這些子層至少一者通過 接合層150A貼附于高分子層110。進一步而言,本實施例的纖維層120D例如包括第一子 層122B、第二子層124以及第三子層126,其中形成第一子層122B、第二子層124以及第三 子層126例如可采用圖3中形成纖維層120C的方法。具體而言,第一子層122B通過接合 層150A貼附于高分子層110,第二子層124通過接合層150B貼附于第一子層122,而第三 子層126通過接合層150C貼附于第二子層124。
[0073] 在本實施例中,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由抵抗沖擊能力相對高的纖維層120E以及 吸收沖擊能力相對高的高分子層110所構成,因此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進行落球試驗 或受到外力的沖擊時,位于觸控面S1的纖維層120E可抵抗外力的沖擊,避免受沖擊的觸控 面S1直接破裂,且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120E下的高分子層110可吸收應力,而避免 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從內部或底部龜裂。如此一來,在外力的沖擊時,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500可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74] 需說明的是,本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定纖維層120E的子層的數(shù)量,而是要說明纖維 層120E以及接合層(本頭施例包括接合層150A、接合層150B、接合層150C)的總和厚度 (即第一子層122B的厚度H122B、第二子層124的厚度H124、第三子層126的厚度H126、接 合層150A的厚度H150A、接合層150B的厚度H150B以及接合層150C的厚度H150C的加總) 相對于高分子層110的厚度HI 10的比在1:9至1:49之間,且較佳在1:9至1:19之間。在 其他實施例中,子層的數(shù)量可視實際需求而定,且接合層的數(shù)量與子層的數(shù)量可相同。
[0075] 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2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復 合式觸控覆蓋板4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可應用在觸控面板、顯示面板以及觸控顯示面 板中,而作為承載元件的蓋板。舉例而言,在顯示面板中,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復 合式觸控覆蓋板2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500可作為承載彩色濾光元件和/或主動元件陣列的基板,以使顯示面板同時具備撓曲性 以及對于外力沖擊時的耐受性。以下將以圖6舉例說明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復合 式觸控覆蓋板2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 如何應用于觸控面板中。
[0076] 圖6是依照本發(fā)明的第六實施例的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剖面示意圖。請參照 圖6,本實施例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600包括高分子層610、纖維層620以及觸控感測層TS, 其中高分子層610以及纖維層620可采用上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1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2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3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400、復合式觸控覆蓋板500的架構、材質以 及形成方法。
[0077] 觸控感測層TS配置于復合式觸控覆蓋板600的內面S2,并且高分子層610位于 觸控感測層TS與纖維層620之間。進一步而言,復合式觸控覆蓋板600中纖維層620的一 側為觸控面S1,即使用者的觸控側,且也為落球試驗時的受沖擊側。當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600進行落球試驗或受到外力的沖擊時,位于觸控面S1的纖維層620在第一時間受到外力 的沖擊。由于纖維層620具備相對高的剛性,可抵抗外力的沖擊,因此可避免受沖擊側直接 破裂。此外,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620下的高分子層610可吸收應力,而避免復合式 觸控覆蓋板600從內部或底部龜裂(例如從高分子層610龜裂)。如此一來,在外力的沖擊 時,復合式觸控覆蓋板600可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在本實施例中,觸控感測層TS可以是直 接形成在靠內面S2側的透明感測電極或是肉眼不易看見的金屬或金屬細線。在其他實施 例中,觸控感測層TS可以是一觸控感測基板,粘合在靠內面S2側,其中觸控感測基板例如 是一片單面或雙面具有透明電極或是金屬、金屬細線的透明基板。須說明的是,在其他實施 例中,觸控感測基板也可以是二片均具有透明電極或是金屬、金屬細線的透明基板。上述透 明基板可以是玻璃、塑膠基板,或是薄膜。
[0078] 在另一實施例中,當圖6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600與一顯示面板(未示出)整合 成一觸控顯示面板時,觸控感測層TS例如是位于高分子層610與顯示面板之間。因此,纖 維層620及高分子層610可保護觸控感測層TS以及顯示面板,且在外力的沖擊時,通過高 分子層610的吸收沖擊能力的特性,可避免因應力下傳而造成顯示面板龜裂。如此一來,可 使觸控顯示面板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0079]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由抵抗沖擊能力相對高的纖維層以及吸收 沖擊能力相對高的高分子層所構成,因此在復合式觸控覆蓋板或應用此復合式觸控覆蓋板 的面板進行落球試驗或受到外力的沖擊時,位于觸控面的纖維層因具有剛性而可抵抗外力 的沖擊,避免受沖擊的觸控面直接破裂,且當應力下傳時,位于纖維層下的高分子層可吸收 應力,而避免復合式觸控覆蓋板或應用此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面板從內部或底部龜裂。如 此一來,在外力的沖擊時,復合式觸控覆蓋板以及應用此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面板可具有 良好的耐受性。
[0080]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 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 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 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 術方案的范圍。
【權利要求】
1. 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定義有一觸控面以及一與該觸控面相對的內 面,該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 一均質的高分子層;以及 一纖維層,位于該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向該觸控面,該纖維層的厚度與該高分子層的 厚度比在1:9至1:49之間。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的厚度與該高分 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19之間。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高分子層的材質包括聚 碳酸酯、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三醋酸纖維素、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或聚亞酰胺樹脂。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的材質包括玻璃 纖維、碳纖維、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
5.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的材質還包括一 高分子基質,且該玻璃纖維、該碳纖維、該塑膠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分布在該高分 子基質中。
6.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高分子基質的材質與該 高分子層的材質相同。
7. 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通過一接合層貼 附在該高分子層上。
8. 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的材質還包括玻 璃質間隙物或塑膠質間隙物或上述二者的混合物,以支撐于該玻璃纖維、該碳纖維、該塑膠 纖維或上述至少二者的混合物之間。
9.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整 體厚度在〇. 3毫米至2毫米之間。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復合式觸控覆蓋板的整 體霧度在2%至2. 5%之間。
11.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包括有多個子 層。
12. 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些子層至少一者通過 一接合層貼附于該高分子層,且該纖維層以及該接合層的總和厚度相對于該高分子層的厚 度的比在1:9至1:49之間。
1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第一硬化層,配置在該纖維層上;以及 一第二硬化層,配置在該高分子層下,且該纖維層以及該高分子層位于該第一硬化層 與該第二硬化層之間。
14. 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硬化層的鉛筆硬 度在4H至9H之間。
15. 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第二硬化層的鉛筆硬 度小于1H。
16. 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硬化層以及該第 二硬化層的厚度分別小于10微米。
17.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觸控感測層,其 中該高分子層位于該觸控感測層與該纖維層之間。
18. 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觸控感測層是透明感 測電極、金屬感測電極或金屬細線感測電極的至少一者。
19. 一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定義有一觸控面以及一與該觸控面相對的內 面,該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 一均質的高分子層;以及 一纖維層,位于該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向該觸控面,該高分子層相對該纖維層柔軟。
20. 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的厚度與該高 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49之間。
21. 根據(jù)權利要求20所述的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該纖維層的厚度與該高 分子層的厚度比在1:9至1:19之間。
22. -種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其特征在于,定義有一觸控面以及一與該觸控面相對的內 面,該復合式觸控覆蓋板包括: 一高分子層;以及 一纖維層,位于該高分子層的一側,且偏向該觸控面,該纖維層的厚度與該高分子層的 厚度比在1:9至1:49之間。
【文檔編號】G06F3/041GK104216553SQ201310299696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6月3日
【發(fā)明者】吳育驊, 黃湘霖, 洪鉦杰, 康恒達, 王文俊 申請人: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