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分期付款購買電子憑證的處理方法,包括:
步驟S1,將生成的與商品對應的第一電子憑證發(fā)送給買方端;
步驟S2,在接收到所述買方端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所述第一電子憑證的信息時,在所述第一電子憑證中記錄被購買信息;
步驟S3,依次判斷各期是否按支付條件支付,如各期均按支付條件支付則完成交易,在所述第一電子憑證中記錄交易完成信息,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支付條件支付則執(zhí)行步驟S4;
步驟S4,在所述第一電子憑證中記錄未按支付條件支付的信息,并生成對所述第一電子憑證對應的商品予以處理的指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期付款方式是分期支付比特幣、或者銀行分期轉賬或者開立以付款方的銀行賬戶資金或授信額度作為保證而用于承諾支付的第二電子憑證。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子憑證一次開立并根據(jù)分期要求分次解付;或者根據(jù)分期要求,在各期支付時單獨開立第二電子憑證并予以解付;或者根據(jù)分期數(shù)一次生成多張第二電子憑證,各期支付時,依次將解付對應的第二電子憑證。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根據(jù)同一支付條件判斷各期是否按所述支付條件支付,或者各期按照各期對應的支付條件判斷是否按所述支付條件支付,所述支付條件包括支付時間和支付金額。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4中進一步包括生成通知各方執(zhí)行的指令,并將指令發(fā)送給各方。
6.一種分期付款購買電子憑證的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fā)送裝置,用于將生成的與商品對應的第一電子憑證發(fā)送給買方端;
記錄裝置,與所述發(fā)送裝置相連,用于在接收到買方端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所述第一電子憑證的信息時,在所述第一電子憑證中記錄被購買信息;還用于在任何一期未按支付條件支付時,在所述第一電子憑證中記錄未支付信息;
判斷裝置,與所述記錄裝置相連,用于依次判斷各期是否按支付條件支付;
處理裝置,分別與所述記錄裝置和所述判斷裝置相連,用于在任何一期未按支付條件支付時,生成對所述第一電子憑證對應的商品予以處理的指令。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期付款方式是分期支付比特幣、或者銀行分期轉賬或者開立以付款方的銀行賬戶資金或授信額度作為保證而用于承諾支付的第二電子憑證。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子憑證一次開立并根據(jù)分期要求分次解付;或者根據(jù)分期要求,在各期支付時單獨開立第二電子憑證并予以解付;或者根據(jù)分期數(shù)一次生成多張第二電子憑證,各期支付時,依次將解付對應的第二電子憑證。
9.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裝置判斷各期是否按支付條件支付時,具體是根據(jù)同一支付條件判斷各期是否按所述支付條件支付,或者按照各期對應的支付條件判斷是否按所述支付條件支付,所述支付條件包括支付時間和支付金額。
10.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裝置進一步包括指令生成單元,用于生成通知各方執(zhí)行的指令,并將指令發(fā)送給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