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子產品領域,具體是一種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
背景技術:
U盤是一種使用USB接口的無需物理驅動器的微型高容量移動存儲產品,通過USB接口與電腦連接,即插即用,使用方便,給人們的資料儲存節(jié)省了較大的空間,在工作和生活領域中應用廣泛,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便捷,但是常見的U盤是由U盤本體、USB插口和蓋帽組成,使用時將蓋帽拔下,在使用過程中蓋帽很容易丟失,給人們帶來不便;而且人們有時候購買多個U盤,在使用過程中多個U盤放置在一起經常導致混亂的情況,甚至導致U盤丟失,有可能會給人們帶來重大損失。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包括U盤本體、蓋帽和插口,所述U盤本體頂部設有蓋帽;所述蓋帽由豎向蓋帽與水平蓋帽組成;所述U盤本體中上部兩側設有第二滑槽,第二滑槽上下兩端設有固定槽;所述豎向蓋帽內壁底端設有連接軸,連接軸一端固定連接豎向蓋帽內壁,連接軸另一端延伸至滑槽內;所述水平蓋帽中間位置設有開口;所述水平蓋帽內部設有第一滑槽;所述滑槽內部設有滑片;所述U盤本體中下部左側設有第三滑槽;所述第三滑槽內部上下兩端各設有卡扣,所述卡扣由滑柱、連接柱和卡舌組成,滑柱位于第三滑槽內,滑柱連接有連接柱,連接柱延伸至U盤本體外側,連接柱末端設有向上的卡舌;所述滑柱之間通過彈簧連接,彈簧位于第三滑槽內;所述U盤本體內部右側設有卡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開口垂直投影面積大于插口垂直投影面積。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U盤本體為長方體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豎向蓋帽與水平蓋帽為一體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開口為長方形形狀。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U盤結構簡單,使用方便,U盤在使用中蓋帽不脫離本體,防止了蓋帽丟失,且當U盤較多時,U盤依次連接起來,防止了U盤過多導致混亂丟失的情況發(fā)生。
附圖說明
圖1為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左視圖;
圖3為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右視圖;
圖4為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使用效果圖。
圖中:1-U盤本體;2-蓋帽;3-插口;4-第一滑槽;5-第二滑槽;6-第三滑槽;7-卡扣;8-彈簧;9-卡槽;21-豎向蓋帽;22-水平蓋帽;23-開口;41-滑片;51-固定槽;71-滑柱;72-連接柱;73-卡舌;211-連接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帶有連接裝置的U盤,包括U盤本體1、蓋帽2和插口3;所述U盤本體1為長方體結構,U盤本體1頂部設有蓋帽2;所述蓋帽2由豎向蓋帽21與水平蓋帽22組成,豎向蓋帽21與水平蓋帽22為一體結構;所述U盤本體1中上部兩側設有第二滑槽5,第二滑槽5上下兩端設有固定槽51;所述豎向蓋帽21內壁底端設有連接軸211,連接軸211一端固定連接豎向蓋帽21內壁,連接軸211另一端延伸至滑槽5內;所述水平蓋帽中間位置設有開口23,開口23為長方形形狀;所述開口23垂直投影面積大于插口3垂直投影面積;所述水平蓋帽22內部設有第一滑槽4;所述滑槽4內部設有滑片41;所述U盤本體1中下部左側設有第三滑槽6;所述第三滑槽6內部上下兩端各設有卡扣7,所述卡扣7由滑柱71、連接柱72和卡舌73組成,滑柱71位于第三滑槽6內,滑柱71連接有連接柱72,連接柱72延伸至U盤本體1外側,連接柱72末端設有向上的卡舌73;所述滑柱7之間通過彈簧8連接,彈簧8位于第三滑槽6內;所述U盤本體1內部右側設有卡槽9。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分別向左右撥動滑片41,滑片41在第一滑槽4內滑動,開口23露出,向下滑動蓋帽2,蓋帽2通過連接軸211在第二滑槽5內部向下滑動,所述開口23垂直投影面積大于插口3垂直投影面積;所述水平蓋帽22內部設有第一滑槽4;插口3通過開口23伸出,使用U盤即可,當U盤較多時,向下擠壓卡扣7,卡扣7由滑柱71、連接柱72和卡舌73組成,滑柱71位于第三滑槽6內,滑柱71連接有連接柱72,連接柱72延伸至U盤本體1外側,連接柱72末端設有向上的卡舌73,滑柱7之間通過彈簧8連接,擠合卡舌73,將卡舌放置于另一個U盤本體1的卡槽9中,卡舌73由于彈簧8作用,卡舌73抵接在卡槽9內壁上,將U盤本體1連接起來。該U盤結構簡單,使用方便,U盤在使用中蓋帽不脫離本體,防止了蓋帽丟失,且當U盤較多時,U盤依次連接起來,防止了U盤過多導致混亂丟失的情況發(fā)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