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人臉識別方法,應用于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飛行時間tof攝像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圖像幀的亮度大于預設亮度閾值的情況下,確定第二曝光時長,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亮度大于所述亮度閾值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第二曝光時長,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tof攝像頭基于所述第二曝光時長采集第二圖像幀之后,還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of攝像頭包括發(fā)射器和接收器;所述第一曝光時長包括所述發(fā)射器的第一深度曝光時長和所述接收器的第一灰度曝光時長,所述第二曝光時長包括所述發(fā)射器的第二深度曝光時長和所述接收器的第二灰度曝光時長;所述第二深度曝光時長小于所述第一深度曝光時長,所述第二灰度曝光時長小于所述第一灰度曝光時長。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相機硬件抽象層,所述控制所述tof攝像頭基于第一曝光時長采集第一圖像幀,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人臉可信應用,所述tof攝像頭基于所述第一配置參數采集所述第一圖像幀之后,還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人臉識別控制模塊,所述人臉可信應用基于所述第一亮度與和所述亮度閾值得到檢測結果之后,還包括: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第一圖像幀的亮度大于所述亮度閾值的情況下,所述相機硬件抽象層為所述tof攝像頭配置第二工作模式對應的第二配置參數,包括: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of攝像頭基于所述第二配置參數采集所述第二圖像幀之后,還包括: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臉可信應用基于所述第二亮度與和所述亮度閾值得到比較結果之后,還包括:
13.根據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
14.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儲器、tof攝像頭和一個或多個處理器;所述存儲器、所述tof攝像頭與所述處理器耦合;其中,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計算機程序代碼,所述計算機程序代碼包括計算機指令,當所述計算機指令被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時,使得所述電子設備執(zhí)行如權利要求1-13任一項所述的人臉識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