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屬于電子產(chǎn)品,具體涉及一種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1、手寫式電子設備(如,平板電腦、手機等)因其具有攜帶方便、操作方便等優(yōu)點,深受用戶喜愛。其中,手寫式電子設備包括設備本體和手寫筆,手寫筆放置在設備本體的側部,當需要書寫時,用戶取下手寫筆,通過手寫筆在設備本體的顯示屏上進行書寫;當不需要書寫時,用戶可以將手寫筆放置于設備本體的側部。
2、然而,相關技術中的一些手寫式電子設備,如圖1和圖2所示,其手寫筆吸附在設備本體的側部,該種方式下手寫筆容易掉落,造成手寫筆損壞或丟失;另一些手寫式電子設備,其手寫筆還可以采用魔術貼固定在設備本體的側部,該種方式下手寫筆雖然不容易掉落,但會給用戶取下手寫筆造成困擾。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設備,能夠解決手寫筆容易掉落或不容易取下等問題。
2、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是這樣實現(xiàn)的:
3、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設備主體、可分離地設于所述設備主體的操作件,以及限位裝置;
4、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操作件中的一者設有限位部;
5、所述限位裝置包括限位機構、第一驅(qū)動機構和第二驅(qū)動機構,所述第一驅(qū)動機構設于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操作件中的一者,所述第二驅(qū)動機構設于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操作件中的另一者,所述限位機構可活動地設于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操作件中的另一者;
6、在所述操作件設于所述設備主體的情況下,所述第一驅(qū)動機構對所述限位機構的驅(qū)動力大于所述第二驅(qū)動機構對所述限位機構的驅(qū)動力,以使所述限位機構相對于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操作件中的另一者伸出,并與所述限位部限位配合;
7、在所述操作件脫離所述設備主體的情況下,所述第二驅(qū)動機構驅(qū)動所述限位機構相對于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操作件中的另一者回縮,并與所述限位部脫離。
8、本申請實施例中,通過限位裝置可以將操作件安裝至設備主體,還可以方便操作件從設備主體取下,從而既可以方便攜帶操作件,又可以方便操作件的使用。其中,限位裝置包括限位機構、第一驅(qū)動機構和第二驅(qū)動機構,第一驅(qū)動機構和第二驅(qū)動機構分別可以對限位機構施加作用力。其中,在操作件設于設備主體的情況下,第一驅(qū)動機構對限位機構的驅(qū)動力大于第二驅(qū)動機構對限位機構的驅(qū)動力,從而可以使限位機構相對于設備主體及操作件中的另一者伸出,以使限位機構與限位部配合,從而可以有效防止操作件隨意脫離設備主體;另外,當操作件脫離設備主體時,第二驅(qū)動機構可以驅(qū)動限位機構相對于設備主體及操作件中的另一者回縮,從而可以保證另一者的外觀性能,且用戶在使用另一者時不會受到限位機構的影響。相比于相關技術中的吸附方式,本申請實施例可以有效緩解操作件容易掉落而損壞或丟失的問題。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備主體(10)、可分離地設于所述設備主體(10)的操作件(20),以及限位裝置(3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為限位通道(111),在所述操作件(20)設于所述設備主體(10)的情況下,所述限位機構(31)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限位通道(111)中。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裝置(30)還包括第一彈性件(34)和滑動件(35);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操作件(20)設于所述設備主體(10)的情況下,所述滑動件(35)的端面回縮至所述限位通道(111)內(nèi),且所述滑動件(35)與所述限位機構(31)抵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主體(10)及所述操作件(20)中的一者還設有第一腔體(112),所述第一腔體(112)一端的腔口處設有可拆卸的端蓋(12),所述限位通道(111)設于所述第一腔體(112)的另一端,并與所述第一腔體(112)連通;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件(35)包括相連的第一滑動部(351)和第一限位端部(352);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qū)動機構(32)包括第一磁性件(321),所述限位機構(31)包括導磁件;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qū)動機構(33)包括第二磁性件(331),所述限位機構(31)包括導磁件,所述第二磁性件(331)用于對所述導磁件產(chǎn)生磁吸作用,使所述限位機構(31)具有相對于所述設備主體(10)及所述操作件(20)中的另一者回縮的運動趨勢;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主體(10)及所述操作件(20)中的另一者設有滑動通道(223),所述限位機構(31)可滑動地設于所述滑動通道(223);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機構(31)包括限位件(311)和外觀件(312);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主體(10)及所述操作件(20)中的另一者還設有第二腔體(224),所述第二驅(qū)動機構(33)設于所述第二腔體(224)。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件(20)包括外殼(21)、第一內(nèi)殼單元(221)、第二內(nèi)殼單元(222)和頂蓋(23);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多個所述限位裝置(30),所述操作件(20)通過多個所述限位裝置(30)可分離地設于所述設備主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