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機動車組合路口信號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道路交通信號燈。
背景技術:
道路交通信號燈(以下簡稱信號燈)是交通信號指揮的重要組成部分,可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目前,在設有路口信號燈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簡稱“路口”),機動車是按照路口信號燈的指導,執(zhí)行放行或等候操作。問題是,執(zhí)行等候操作的機動車,滯留在停止線外的等候車道內,占用了路口進口的車道資源,限制了單位時間內放行的機動車數量。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機動車組合路口信號燈,能有效地解決上述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機動車組合路口信號燈,由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兩組信號燈組成。機動車路口信號燈設置在路口,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設置在路口外的駛入段,并根據道路條件及機動車流量確定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利用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所形成的區(qū)域,具體為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通過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組合指導,將該區(qū)域設置為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有條件的將機動車放行到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調整相應的車道并放行。本發(fā)明能有效地利用路口進口的車道資源,增加單位時間內放行的機動車數量。
附圖是以兩條雙向每向4條機動車道和1條非機動車道相交的十字形路口及一向通往路口的車道為例,對本發(fā)明提出的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進行標注。圖中的阿拉伯數字1標注的是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阿拉伯數字2標注的是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相應的道路交通標線,阿拉伯數字3標注的是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阿拉伯數字4標注的是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相應的道路交通標線,阿拉伯數字5標注的是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機動車組合路口信號燈,由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兩組信號燈組成。其中機動車路口信號燈設置在路口,設置時可選用機動車信號燈或方向指示信號燈。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設置在路口外的駛入段,設置時可選用方向指示信號燈或車道信號燈,并根據道路條件及機動車流量確定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本發(fā)明在實施例中設置的相宜距離是30米到150米。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的技術要求、分類要求、標志要求及安裝方式、排列順序、安裝數量、安裝位置、安裝方位、信號燈桿件、電纜線敷設有相應的國家標準,本發(fā)明按照國家標準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guī)范》規(guī)定在設置信號燈時,應配套設置相應的道路交通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和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道路交通標志、 道路交通標線和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有相應的國家標準,本發(fā)明的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也配套設置相應的道路交通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和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執(zhí)行。本發(fā)明利用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所形成的區(qū)域,具體為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通過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組合指導,將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設置為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有條件的將機動車放行到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調整相應的車道并放行。具體為,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按照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放行條件,提前將被放行的機動車放行到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其它車輛在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外等候,進入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的機動車可以調整相應的車道,并按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的指導進入路口,有效地解決了目前路口信號燈存在的等候車輛占用路口進口的車道資源的問題。以上所述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其優(yōu)點在于能有效地利用路口進口的車道資源,增加單位時間內放行的機動車數量。本發(fā)明可廣泛施用于目前設置信號燈的路口。
權利要求
1.一種機動車組合路口信號燈,其特征在于由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兩組信號燈組成,其中機動車路口信號燈設置在路口,設置時可選用機動車信號燈或方向指示信號燈,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設置在路口外的駛入段,設置時可選用方向指示信號燈或車道信號燈,并根據道路條件及機動車流量確定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利用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所形成的區(qū)域,具體為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通過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組合指導,將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設置為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有條件的將機動車放行到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調整相應的車道并放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過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組合指導,將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設置為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有條件的將機動車放行到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調整相應的車道并放行,而發(fā)展的具有在路口進口設置區(qū)域,利用信號燈組合管理機動車,其特征在于在路口設置信號燈,再在路口外設置信號燈,并相互組合管理進入路口的機動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機動車組合路口信號燈,由機動車路口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兩組信號燈組成。機動車路口信號燈設置在路口,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設置在路口外的駛入段,并根據道路條件及機動車流量確定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利用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相宜距離所形成的區(qū)域,具體為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到機動車路口信號燈配套設置的停止線之間的區(qū)域,通過機動車路口駛入段信號燈和機動車路口信號燈的組合指導,將該區(qū)域設置為機動車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有條件的將機動車放行到路口進口集中等候放行區(qū),調整相應的車道并放行。本發(fā)明能有效地利用路口進口的車道資源,增加單位時間放行的機動車數量。
文檔編號G08G1/095GK102360533SQ20111034710
公開日2012年2月2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7日
發(fā)明者楊奎 申請人: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