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類,具體是指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本發(fā)明將紅外線感應器設(shè)置在門上,由干電池提供電源,由喇叭和振動電機安置在門的內(nèi)部。多功能,操作簡便,使人們出門時記住該帶的東西,減少健忘給使用者帶來的麻煩,本發(fā)明較為人性化。
【專利說明】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類,具體是指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 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
【背景技術(shù)】
[0002] 人們在當今社會的精神壓力較大,特別是在城市中生活的人們,壓力大就會使人 健忘一些重要的事情,給生活帶來不便和未知的麻煩。
[0003] 我們熟知,手機、鬧鐘可以作為提醒用途,但它并不具有提醒攜帶物品的功能。
[0004] 有些時候,我們出門忘記帶鑰匙及錢包和關(guān)閉門窗等,如果忘記的話,也會給我們 帶來很多麻煩。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 為了使人們出門記住該帶的東西,本發(fā)明將紅外線感應器設(shè)置在門上,由干電池 提供電源,由喇叭和振動電機安置在門的內(nèi)部,發(fā)出聲音和振動來提醒自己忘記了要攜帶 的東西。
[0006] 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 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其包括:門(1),把手(2),紅外線感應器(3),干電池 (4),提示便條(5),喇叭(6),振動電機(7)。
[0007] 門(1)連接把手(2),門(1)連接紅外線感應器(3),干電池(4)連接上紅外線感應 器(3),提示便條(5)連接于喇叭(6),提示便條(5)振動電機(7)。喇叭(6)及震動電機(7) 連接在門(1)上。
[0008] 所述門(1)上設(shè)置突出把手(2),使門(1)上設(shè)置的紅外線感應器(3)可探測到,干 電池(4)連接上紅外線感應器(3),提示便條(5)分別連接于喇叭(6)及振動電機(7)。
[0009]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1、具有多功能。
[0010] 2、操作簡便,結(jié)構(gòu)簡單。
[0011] 3、防止出門時忘記該攜帶的物品給使用者帶來的麻煩。
[0012] 4、較為人性化設(shè)計。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 圖1為本發(fā)明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 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其包括:門(1),把手(2),紅外線感應器(3),干 電池(4 ),提示便條(5 ),喇叭(6 ),振動電機(7 )。
[0015] 門(1)連接把手(2),門(1)連接紅外線感應器(3),干電池(4)連接上紅外線感應 器(3),提示便條(5)連接于喇叭(6),提示便條(5)振動電機(7)。喇叭(6)及震動電機(7) 連接在門(1)上。
[0016] 以下接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7] 所述門(1)上設(shè)置突出把手(2),使門(1)上設(shè)置的紅外線感應器(3)可探測到,紅 外線感應器(3)安裝于門(1)的左上角處,使之對門把手感應,干電池(4)連接上紅外線感 應器(3),提示便條(5)分別連接于喇叭(6)及振動電機(7)。
[0018] 所述門(1),采用防盜門。
[0019] 所述把手(2 ),用于開門的把手。
[0020] 所述紅外線感應器(3),用于開門時感應出來手的動作。
[0021] 所述干電池(4),供電,優(yōu)選采用12v的干電池。
[0022] 所述提示便條(5 ),用于字寫得小卡片。
[0023] 所述喇叭(6),用于語音提示。
[0024] 所述振動電機(7 ),可以語音也可以兼振動。
[0025] 以下結(jié)合使用實例進一步地說明本發(fā)明: 譬如,使用時,使用者可以自己手寫便條,提示出門記得帶的重要文件及鑰匙等,放置 門(1)中,當使用者伸手拿把手(2)時,紅外線感應器(3)感應到手的同時,語音提示忘記 帶的文件及鑰匙,振動馬達通電開始振動,語音提示時間為一分鐘,一分鐘過后自動停止提 /_J、1 〇
【權(quán)利要求】
1. 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門(1 ),把手(2),紅外線感 應器(3),干電池(4),提示便條(5),喇叭(6),振動電機(7); 門(1)連接把手(2),門(1)連接紅外線感應器(3),干電池(4)連接上紅外線感應器 (3),提示便條(5)連接于喇叭(6),提示便條(5)振動電機(7),喇叭(6)及震動電機(7)連 接在門(1)上。
2. 根據(jù)權(quán)利1所述的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門(1)把手(2)設(shè) 置有紅外線感應器(3),及喇叭(6)和振動電機(7)。
3. 根據(jù)權(quán)利1所述的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門(1)設(shè)置有手寫 便條。
4. 根據(jù)權(quán)利1所述的一種提醒出門時攜帶物品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干電池(4)采用 12v的干電池。
【文檔編號】G08B21/24GK104091421SQ201410343971
【公開日】2014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7月20日
【發(fā)明者】李樹成 申請人:鄭州中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